重視對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思想的研究和宣傳
(2013年6月7日)
朱 佳 木
在當前全黨上下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大力整頓黨風的一系列決定、措施的新形勢下,在即將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大背景下,舉辦陳雲黨風廉政思想研討會是十分必要和非常及時的,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陳雲同志這一著名論斷,全黨上下幾乎都知道,也都認同。但是,執政黨的黨風問題究竟指什麼,包括哪些內容?黨在執政條件下尤其在改革開放時期,為什麼要更加重視黨風問題?解決執政黨黨風問題應當抓什麼,怎麼抓?對於這些,認識可能就不那麼明確和統一了。
把陳雲同志自延安時代到新中國建立再到改革開放時期的論述貫通起來看,他所說的執政黨黨風,不僅指黨的作風,也指黨的思想、黨的紀律﹔他所說的要抓緊執政黨黨風問題,不僅指要辦案,更多的指對黨員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在思想上、紀律上、作風上的從嚴要求。
早在延安時代,陳雲同志就指出:共產黨員“不僅應該為黨在各個時期的具體任務而奮斗,而且應該確定自己為共產主義的實現而奮斗到底的革命的人生觀。”他強調:“不是每個積極參加抗日戰爭的人都可以成為黨員的。”他說:“誰要是放棄了革命的和黨的立場,誰就喪失了共產黨員的資格。”今天,我們黨的主要任務是帶領人民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但黨的遠大理想和最終奮斗目標仍然是實現共產主義。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后的一次講話中指出:“革命理想高於天。沒有遠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產黨員﹔離開現實工作而空談遠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產黨員。”可見,端正黨風在任何時候都要把對黨員思想上的從嚴要求放在第一位。
思想上從嚴要求並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那時有的領導干部出國考察回來,對“四項基本原則”產生懷疑,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前途失去信心。陳雲同志在黨的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指出:“有些人看見外國的摩天大廈、高速公路等等,以為中國就不如外國,社會主義就不如資本主義,馬克思主義就不靈了。對於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中做意識形態工作的同志,經過教育不改的,要調動他們的工作。”
什麼叫紀律從嚴呢?從陳雲同志的論述中看,首先,紀律不能僅僅對一般黨員適用。“黨內不准有不遵守紀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組織’。”其次,遵守紀律是無條件的。無論組織、多數、上級、中央的決策正確與否,行動上都必須服從,同時有權按黨章規定提出建議,或保留意見。再次,要同破壞紀律的行為做堅決斗爭。對於有意破壞紀律者要給以處分,情節嚴重的應開除出黨。
對於作風從嚴,陳雲同志講得最多的有以下幾點:
一是維護群眾利益。他在延安時代就指出:“當權的黨容易只是向群眾要東西,而忘記也要給群眾很多的東西。”新中國成立后,他雖然主持全國財經工作,但總是有意識地把做好民生工作與執政黨的黨風問題聯系起來考慮。他在兼任商業部長時說:“商業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六萬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廣大的城鄉人民對我們是否滿意。”“三年困難”時,他把積極想辦法解決人民群眾的生活看成是國家大事,說如果“我們不切實想辦法解決,群眾是會有意見的。人民群眾要看共產黨對他們到底關心不關心,有沒有辦法解決生活的問題。這是政治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由於黨內對調整方針認識不統一,致使財政一度出現嚴重赤字,物價大幅上漲。他說:“這種漲價的形勢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滿意的。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勢的不穩定。”
二是嚴懲以權謀私。早在延安時代,陳雲同志就說過:執政黨的黨員損害群眾利益,“特別容易引起群眾的不滿。你有槍,又當權,群眾看到了也不敢講。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我們的黨員和干部,……有人做了違背群眾利益的事,就要給以嚴肅的批評,以至紀律處分。對於違法的人,例如貪污分子,還要發動群眾去斗爭,並繩之以法。”1982年初,陳雲同志在反映沿海省份不法之徒內外勾結、大搞走私,涉及不少黨員干部的信訪簡報上批示:“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在打擊嚴重經濟犯罪的斗爭取得重大成果后,他又指出:“我們絕大多數黨員是不謀私利的,但因謀私利而犯法、犯錯誤的黨員也不是一個很小的數量。”“對於利用職權謀私利的人,如果不給以嚴厲的打擊,對這股歪風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會敗壞黨的風氣,使黨喪失民心。”
三是切實發揚民主。延安時代,陳雲同志就一再告誡:“領導著政權的黨、領導著軍隊的黨,自我批評更加重要。因為黨掌握了政權以后,犯了錯誤會更直接更嚴重地損害群眾利益。”為此,他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三點要求。首先,要放下架子,少給人扣大帽子﹔其次,要正確看待個人的威信和面子﹔再次,要提倡講不同意見。他常說:“相同的意見誰也敢講,容易聽得到﹔不同的意見,常常由於領導人不虛心,人家不敢講,不容易聽到。”“在黨內不怕有人說錯話,就怕大家不說話。”“有錢難買反對自己意見的人。……能夠聽到不同聲音,決不是壞事。這和同中央保持一致並不矛盾。”
四是反對言行不一。他指出:“我們共產黨是言行一致的政黨”,“絕不能像剝削階級政黨那樣,黨員可以說假話,鬼話連篇,欺騙人民。”對於說假話而不改正,並且越說越多、越說越大的人,不管過去有多大功勞,“應該立即開除出黨,沒有價錢可還。”
黨在執政條件下,特別在改革開放時期,為什麼要格外重視黨風建設?在陳雲同志看來,主要有以下四點原因。
第一,剝削階級意識的影響。黨的七屆四中全會上,陳雲同志在講到黨執政后為什麼仍然會出張國燾這類人物時說:“我們是處在有階級的社會裡,現在階級沒有消滅,就是階級消滅以后,階級意識還要長期存在。這種社會情況、階級意識還會反映到黨內來。”新的歷史時期,他在分析黨風問題時,又指出:“‘一切向錢看’的資本主義腐朽思想,正在嚴重地腐蝕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那種‘人不為己、天洙地滅’的資本主義哲學,那種不顧國格、人格的奴才思想,就是危害社會主義事業的因素。”
第二,黨的地位變化的影響。當我們黨隻在抗日根據地執政時,陳雲同志就注意到執政給黨風帶來的新挑戰。他說:“當權的大黨,領導干部很可能成為官僚。”當我們黨執掌了全國政權后,他又說:“從前在瑞金、延安時,想腐化也很難。現在腐化很容易。我們對於執政以后黨內的狀況是不能盲目樂觀的。”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后,他進一步指出:“黨在全國執政前和執政后的情況有很大不同。……黨在全國執政以后,從中央到基層政權,從企業事業單位到生產隊的領導權,都掌握在黨員手裡了,黨員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種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許多貪污犯本人就是黨員,即使貪污犯不是黨員,他們能夠貪污,也是靠某些共產黨員的保護。”
第三,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競爭的影響。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審議“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陳雲同志指出:“這次體制改革涉及范圍相當廣,廣大干部還很不熟悉,在進行中還會出現一些現在難以預見的問題。”他贊成“決定”裡有一句關於“競爭中可能出現某些消極現象和違法行為”的話。他說:“如果我們不注意這個問題,不進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這些現象就有可能泛濫成災,敗壞我們的黨風和社會風氣。”那時,有些地方把黨紀與改革對立起來,提出給改革“鬆綁”的口號。對此,陳雲同志指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共產黨不論在地下工作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
第四,對外開放的影響。改革開放初期,陳雲同志就說過:對外開放是完全正確的,要堅持。但同時要看到,對外開放不可避免地會有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作風的侵入。例如,一說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有些黨政軍機關、黨政軍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擁經商。他指出:“我們搞社會主義,一定要抵制和清除這些丑惡的思想和行為,要動員和組織全黨和社會的力量,以除惡務盡的精神,同這種現象進行堅決的斗爭。”
陳雲同志的論述中既有關於黨執政后要格外重視黨風問題的諄諄告誡,也有抓緊抓好黨風建設的具體主張。這些主張大體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點。
第一,要對廣大黨員和黨的領導干部加強政治教育和黨性教育。陳雲同志認為,少數黨政軍機關和黨政干部之所以同不法分子相互勾結,行賄受賄、走私販私,形成一股歪風,這與放鬆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門的作用和權威有關。他指出:“應當把共產主義思想的教育、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內容。”他針對“共產主義遙遙無期”、“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沒必要宣傳共產主義思想”的錯誤認識說:“民主革命時期,我們用共產主義思想教育黨員和群眾中的先進分子,才使黨始終有戰斗力,使革命取得了勝利。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更加要有為共產主義事業獻身的精神。”
第二,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主的干部選拔標准。陳雲同志一貫主張選干部除了要堅持德才兼備外,還要把德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放在第一位。在黨的十二大上,他強調:“一方面要大膽提拔,加快提拔中青年干部,一方面又要嚴格把好政治標准這一關。德才相比,我們要更注重於德,就是說,要確實提拔那些黨性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的人。”那陣子有一種提法,叫做要選拔“開拓型干部”。陳雲同志說:“開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強調有德,有黨性。德才兼備,才干固然要有,但德還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書記處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實踐說明,把這一思想作為領導崗位選人用人的指導原則,是保持執政黨良好黨風的一項治本之策。
第三,要在黨內提倡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的精神。在新的歷史時期,陳雲同志針對一些人錯誤總結“文化大革命”中過分強調斗爭哲學的教訓,怕矛盾、怕斗爭、怕得罪人的現象指出:“目前在我們的黨風中,以至在整個社會風氣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堅持原則的人受孤立。”他說:對這個問題,“應該把它提到全黨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的高度。要提倡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隻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的團結才有基礎,黨才有戰斗力,整個社會風氣才會跟著好轉,才會使正氣上升,邪氣下降。”那時,黨、政、軍一些領導干部刮起一股向下屬單位要高級轎車的風。陳雲同志知道后,要求把這些車一律退回。他批示:“在這件事上,得罪點人,比不管而讓群眾在下面罵我們要好。”
第四,要發揮黨的紀律檢查部門的作用。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選舉產生中紀委到黨的十三大前夕,陳雲同志就紀律檢查部門的工作作出許多指示,集中起來,主要精神有三個。首先,紀檢部門要把工作中心放在整頓黨風、開展黨性教育上。其次,要求紀檢部門不怕困難,堅決維護黨紀政紀。再次,紀檢部門辦案“必須實事求是,查清事實,核實材料”,並且在處理問題時“和本人見面。”
第五,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要以身作則。在端正執政黨黨風的問題上,陳雲同志歷來主張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是關鍵。例如,說到反對錯誤傾向,他指出:“最重要的,是在高級干部身上。隻要上面的錯誤糾正了,下面的文章就好做了。”說到端正黨風,他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重視。要真正身體力行,作出榜樣。”說到端正黨風的措施,他指出:“關鍵是提高黨員素質,尤其是提高高中級黨員領導干部素質。”說到中央要求北京黨政軍機關在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中做表率,他建議:“做表率首先從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國務院的各位同志做起。”
與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相關聯的一個問題,是對干部親屬的教育和約束。陳雲同志在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指出:“希望所有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個好頭。決不允許他們倚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那時,一些領導干部的子女出國留學,名為“自費”,實為外商贊助。他親自出面,給這些領導同志寫信,指出這樣做不好,因為我們“自費”不起,勸他們把孩子叫回來。
陳雲同志要求高級干部管好自己的親屬,也是從自己做起的。早在全國解放前夕,他給家鄉老戰友的孩子和自己的表弟回信,就提醒他們“千萬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鄉人面前有什麼架子和越軌違法行動。”改革開放初期,當他得知中小學教員待遇低、師范學校招生困難的情況后,便提出讓師范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國家機關工作的二女兒“歸隊”,去學校當老師。
黨的十八大閉幕后,習近平總書記在同中外記者見面時說:“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的責任,就是同全黨同志一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接著,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強調指出:“抓作風建設,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這些表態和舉措,使全黨全國人民的精神為之一振,也使一些多年積弊有所收斂,有力推動了黨風的好轉。這說明,隻要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帶頭,執政黨的黨風是可以搞好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黨和人民的血肉聯系是可以保持的。面對當前的黨風問題,絕不能掉以輕心、盲目樂觀,但也不能悲觀失望、束手無措。我們要結合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改進黨風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高度重視、深入研究和大力宣傳陳雲執政黨黨風建設的思想,使它為加強黨的自身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發揮出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