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流

李宗仁在台兒庄火車站留影
1938年台兒庄大捷后,李宗仁拍了這張在台兒庄火車站站牌下的留影,但今天查訪台兒庄,那裡既沒有一條鐵路,更沒有一個火車站。那麼,歷史影像裡的台兒庄火車站是從哪來的呢?
查閱《中興風雨》、《百年中興》、《棗庄煤礦志》、《台兒庄區志》,我們發現當年不僅有一個台兒庄火車站和一條棗台鐵路,而且這條鐵路的背后還有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
中興公司意欲修筑棗台鐵路
棗庄地處山東南部,明清時期屬嶧縣管轄,這裡的煤炭質優量豐,《兗州府志》載:自元代始,棗庄周邊的齊村就有居民用土法採煤。1897年,德國強佔了膠州灣后,強迫清政府簽訂《膠澳租界條約》、《山東煤礦章程》,取得了山東境內鐵路修筑權及其沿線30公裡內的礦山開採權。商辦嶧縣中興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蓮芬“誠恐匪人勾引外夷佔奪佳礦”,便緊急召集股東會議,並於1898年4月,緊急稟報直隸總督王部堂,要求添招股本,續開棗庄煤田,以“既開之礦”維護礦權,得到批准。
1899年6月,張蓮芬在上報的稟帖中明確提出了一個雄心勃勃的規劃:“惟查棗礦至台兒庄計陸路九十裡,始達運河。從前煤炭出銷均資民車拉運,車少費重,常年載運無多。”“現欲擴充開辦,冀圖富強,將來日出煤少亦在千噸以外,必須由棗礦修鐵路直達台兒庄,令所出之煤悉運台兒庄,由運河分頭運銷。”同年11月15日,直隸總督裕祿和礦務督辦張冀專折奏陳籌辦中興礦局礦務時,又陳述了修筑棗台鐵路的計劃,得到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允准”的朱批。
雖然得到了“奉旨准允”修筑棗台鐵路,但此后數年中興礦局由於資金短缺而被擱淺。張蓮芬為了實現修筑棗台鐵路的藍圖,曾稟報山東巡撫和商部,請求撥借公款或准借德款,均未批准。1904年5月,張蓮芬隻得通過股東大會,擬好添招華股章程,招集筑路資金。后經眾股東竭力籌招,共集現銀40余萬兩。
這並不能滿足修筑鐵路的資金需求,於是,張蓮芬採取招標辦法,與德商瑞記、禮和兩洋行簽訂了購置器料的商借商還合同。此后,他又聘請筑路工程師張拜庚對棗台鐵路進行路基勘測。同時,稟請山東巡撫批准委任平陰知縣姚光浚負責辦理勘測路線、丈購地畝事宜﹔委任直隸候補知府沈寶賢負責辦理勘估土道、集夫挑筑以及開山採石、購儲物料等各項事宜就緒后,張蓮芬上報清政府候准開工。
內憂外患阻礙鐵路的修建
1902年,在張蓮芬多方籌措資金時,德國公使照會清政府,捏造有比利時人在棗庄勘查,欲購路礦,影響德國在山東的利益,以示抗議。
張蓮芬嚴詞駁回了德使的所謂抗議。德國公使趁我筑路資金困難之時,令其控制下的膠濟鐵路公司,向中興礦局投資100萬兩主持建路事宜,遭到張蓮芬和中興礦局管理層的謝絕。
不僅是德國公使干涉,清政府也層層挾制。當初,中興礦局稟請修建鐵路時,商部提出“轉運礦產欲造小枝鐵路,應查明相距干線或水口是否在10裡以內,與該處地方有無窒礙。”經查無誤后,商部又提出:“該公司現擬筑造運煤鐵路90余裡,按照礦章第22條,程途在10裡以外者,應另案稟請。”修造棗台鐵路本來是“專折奏陳”清廷,得到“御筆朱批”的,但這時卻不算數了。不過,這次山東巡撫楊士驤和北洋大臣袁世凱倒還幫忙,於1906年8月再次稟請審批,當年底又接到朱批“允准”。
一條鐵路,兩次“奉旨允准”,按說應該沒問題了,張蓮芬便於1907年春破土動工。誰知各路人馬正干得起勁,郵傳部一紙“停工候核”的飭令,又將中興礦局推入窘境。原因是“恐與津浦正線有礙”,要候津浦路“勘定線路后,再行酌辦”。鐵路修不成,每月還須支“股利息銀、員司薪費一萬四五千金”,一時人心惶惶。股東撤股,債主逼債,眼看十年心血要打水漂。張蓮芬破釜沉舟,上下奔波交涉,親謁山東巡撫和督辦津浦路大臣,終於弄清了“停工候核”的原委。
原來,郵傳部想從津浦鐵路的韓庄站向棗庄修一條支線,以便廉價使用中興礦局的優質焦煤。可又拿不出錢來,便想停筑棗台鐵路,用其資金來修韓棗鐵路。其實,修韓棗鐵路缺乏科學依據,修臨(城)棗(庄)支線,才對中興礦局和津浦鐵路兩利。張蓮芬上呈郵傳部,表示願意相助修造臨棗支線。郵傳部才批准開工興建棗台鐵路。
地方豪紳抵制修筑鐵路
當時棗庄的地方豪紳,不少是靠發煤窯財起家的。中興礦局辦礦伊始,他們就在礦界、開採等方面進行過種種抵制。此時,更借筑路之機,尋舋滋事,妄圖置中興礦局於死地。號稱“嶧縣八大家”之一的翰林官崔廣源聯合在京參奏,控告中興礦局在筑路中“借德款、掣德旗、包外工、掘民墓、割民麥、霸民田”。
1908年5月,請旨山東巡撫查辦制止。山東巡撫袁樹勛雖覺“情節離奇”,仍派候補知縣對以上種種苛語“進行密查”,結果發現崔廣源等所告各節無一確証,便一一駁回。崔等不服再訴,控告張蓮芬“私借德款,擅開路工”以及“原派之員所查不實”等情,山東巡撫隻好又派候補道陳增亮“既按所稟各節,破除情面,確查稟復。”經過詳細調查,結果與原查無異。
1908年8月,山東巡撫據稟批示:“查鐵路為當今要政,中興礦局擬筑運煤鐵路,系為振興商業,兼利交通而設。該崔等原控各節,既經該道查明,並非原派之員所查失實﹔此次續控各節,又均查無實據。非該崔等故意抗頑,即屬挾嫌妄瀆可知。本應徹究,為破壞商業者儆。姑念該縣風氣未開,該公司擬造鐵路事屬創建,或不免動滋疑懼,暫以寬免。惟以后不得砌詞屢瀆,自取訟累。”這樣,一場訴訟風波才算平息。
上告敗訴,崔翰林等豪紳仍不死心,極力煽動群眾反對修路,說修路扒祖墳冒犯祖宗、破壞風水招惹災禍雲雲,串通地主拒不出賣修路所用土地。鐵路線原定從嶧縣東北關經過,隻因鄉紳煽惑,聚眾鬧事,迫於無奈,線路隻好繞道嶧縣南關,以致多筑50米鐵橋1座,10米鐵橋2座,大彎道1段。
歷盡艱辛筑通百裡鐵路
1907年,按照與德商禮和、瑞記兩洋行簽訂的商借商還購貨合同,建造棗台鐵路的90華裡鋼軌、鋼枕及運輸50噸煤斗車50輛、火車頭3輛、起重車、平板車、客車等全部設備,約有數萬噸,由德商船運抵上海交貨。
1909年,棗庄既無公路,又無鐵路,運河亦無貨輪,津浦路尚未通車。必須由上海轉口鎮江,再由鎮江換裝木船,經京杭運河轉至台兒庄,再由台兒庄人抬肩扛、騾馬車運至筑路工地,其間困難,難以言狀。為解決運輸難題,在運河自造1艘官舫及十幾艘貨船,下水運煤到瓜州,返回則接運設備器材。逆水上行,十幾天才到清江,再卸載過閘。運河上游冬季水淺,需另覓小船分裝劃載。到了台兒庄,離棗庄還有90裡陸路,隻能用騾馬車及人力拖運。
1912年1月,棗台鐵路全線通車,中興礦局歷時13年修筑完成這條長達百裡的鐵路,在清朝末年,算得上是一項壯舉。整個線路工程費用達170萬元,平均每公裡費用達4萬元。
棗台鐵路的延伸和覆滅
棗台鐵路通車后,中興礦局的運輸條件有了顯著改善,煤炭產量大幅提升,效益大有提高。津浦鐵路建成后,本著路礦兩利的原則,中興礦局又於1912年筑成臨(城)棗(庄)支線與棗台鐵路聯軌,使棗庄煤炭往西可直銷津浦路沿線各城市,往南可分銷沿運河各港口碼頭。1933年,中興礦局日產原煤已達3000多噸,時值軍閥混戰,鐵路商運不暢。中興礦局便與隴海鐵路局訂立合同:一是投資75萬元,修筑連雲港運煤專用碼頭﹔二是為隴海鐵路墊資100余萬元,修筑棗台鐵路的延伸——台(兒庄)趙(墩)支線。1935年3月,台趙支線與棗台鐵路聯軌通車。臨棗、棗台、台趙三條鐵路全部貫通后,棗庄鐵路網形成東接隴海、西連津浦兩大鐵路干線的格局,三條鐵路連在一起簡稱“臨趙鐵路”。
1938年夏,棗庄淪陷,這條鐵道線成了鐵道游擊隊等抗日武裝殺敵的好戰場,日軍統治下的車站、鐵路經常遭到“破壞”。抗戰勝利后,接踵而來的解放戰爭使棗趙鐵路消失在棗庄的版圖上。1946年,魯南軍區為阻止國民黨利用棗趙鐵路運送兵力進攻山東解放區,組織群眾一夜之間將棗趙鐵路的路軌全部拆除,從此棗趙鐵路逐步廢棄,臨棗鐵路一直沿用至今,2011年並在此基礎上修通了棗(棗庄)臨(臨沂)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