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貢

日據海南期間,行駛在三亞公路上的日本軍車。(資料圖片)

日軍侵瓊期間,海口、瓊山、文昌之間的道路並未貫通,日本軍車過河仍需船隻浮渡。(資料圖片)
經歷了大革命的洗禮,廣東全省(包括今天的海南)的風氣有所改變,統治者具有了一定進步性,認為必須進行一些改革和建設,復蘇和發展經濟。
於是,從民國初年至1939年日軍侵瓊之前,海南島的公路亦在時建時停、斷斷續續中修建了起來。其中不乏刺激性政策和開創性辦法,海南道路的修筑成果斐然,也由此促進了海南島當時的運輸業和商貿業。
然而,全島風風火火的筑路並沒有帶來經濟復蘇的高期望值,即使破壞公路以阻止日本入侵,最終還是被他們修復后將海南島的資源運出了島外。民國公路史就這樣悲劇地結束了。
“不管質量,隻管速度”的筑路標准
盡管海南島已經有了公路,然而走在路上依然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土,但總比靠人畜走路強,於是民國十七年(1928年),南區善后公署成立,其以路政為治安根本,因此“更規劃路線,嚴限各縣,過期建興,督飾不稍鬆懈”。
民國《海南島志》稱:“善后公署於開筑鄉道,利用保甲組織。屬於何甲者,即由何甲負責興筑。其路線由縣勘明,繪圖呈核.一經核定,即令縣限期飭團,督同該管甲長,召集甲內住民從事開筑。一面由縣派員,會同團董監視工程。各甲以責任所在,亦踴躍應征,故各縣鄉道發展極速。”
商民合辦的道路,由於利益關系,進度也是迅速。據《廣東省公路交通史》(上篇)記載:“這些筑路公司投資修筑的路線,大都是縣境范圍內的短途線,一般是二三十公裡左右,多是縣道和鄉道,也有省道干線中的一段。筑路公司為了更快地獲取利潤,回收成本,在取得承筑權后,立刻抓緊施工……加上工程標准低,因陋就簡,一條路線很快完成通車。”
到《海南島志》成書的1929年,“鄉道路線,更支脈分歧,縱橫交錯。每鄉市村落間有互相聯貫路線,絡繹不斷”,全島路線約6000余裡,已通車的共2800余裡,約佔(當時)全國已建成公路的二十分之一。
當時對路面寬度亦有規定:省道30尺以上,150尺以下﹔縣道24尺以上,30尺以下﹔鄉道16尺以上,24尺以下。《海南經濟史研究》(陳光良著)提到,僅“文昌一縣,公路之密,猶如蛛網,小鄉村亦有公路可達,為廣東全省之冠。”
民國陳獻榮在《瓊崖》一書中對當時的路基、橋梁以及涵洞做了描述:路基寬度以24尺為准,路基材料隨地而異﹔橋梁寬度以18尺為准,預載重量至小限度為15噸,材料大部分用鋼筋士民土建造,設備伸縮縫以免受氣溫變動影響﹔坡地嶺地都有涵洞,以流瀉地面上的雨水或流通田中的水量。
因當時急功近利,陳銘樞《海南島志》記載:惟各屬車路,多就原有地形略事挖開,或稍大率遷就自然地勢,而得石甚艱,不鋪路面。以此之故,或凹凸不平,或任意彎曲,其坡度曲線,往往不合公路筑造法則。淫雨則泥濘沒輪,風晴則揚沙迷目,以致車身、汽油,損耗太甚。坐客感受顛簸之苦、此其缺也。
換句話說,當時的公路狀況太差,既耗車,又費油,汽車報廢率極高。
“此路是我開,留下買路柴”的收費標准
為了修路公路,民國政府開明地選擇了開放各條融資渠道,官辦的給經費,公辦的可自備車輛營業,民辦的以土地議價入股,商辦的集資組建公司……各種形式,靈活變通,隻要能把路修好,一定期限內歸誰無所謂。
《海南島公路汽車運輸史》(1984年手刻版)編寫組成員韓俊元、姚倫茂分析,當時海南省道、縣道和鄉道的修建規模之所以如此巨大,其主要原因是國民政府採取的這些政策較為合理。如規定:商民投資筑路,根據情況分為給予20年以上至30年以下之專利權﹔規定路租收取標准、運價標准,以及省道、縣道、鄉道的路面寬度﹔規定路線經過的土地,如屬公有,概免給價收用,如屬民有,則按價收購,發給股票﹔規定路線兩旁十裡內居住的男丁,年在18歲以上至50歲以下者,均須參加筑路4天,每天工值4毫,除按日發給飯金1毫半外,所余工值換發股票1元。
這些規定對當時投資筑路的商民來說,是相當有誘惑性的:一是可以獲得一定年限的專利權﹔二是收用土地無需現金﹔三是路基土方可以征調民工半義務勞動。這種政策既能減輕筑路投資的負擔,筑成之后又能獨佔利益。因此,一時間(特別是1928年以后)各地商民紛紛組織筑路公司和行車公司,形成了一股修路熱潮。
以至於到1933年陳獻榮編《瓊崖》一書時,“瓊崖公路的發達,初到瓊地的人莫不驚訝……各種機關的創設,允有隔世的觀感!公路的已成者,康庄的有之,復線的有之,縱貫的有之,孔道的有之,真可謂路的網呵!”
陳獻榮又接著感慨:“無論官、縣、市、私人開的公路,一律都要通過費的。在每一段公路的兩頭,都有設一間房室或茅屋,並有隔著一條鉛線,鉛線上挂著有幅白布,車到這裡時要先給通過費,然后才准駛過。”陳獻榮算了一下,以每天600余輛汽車計算,路款每月收入一二萬元。用“此路是我開,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柴”再貼切不過了。
“路通財通”到“路通財失”的悲劇時代
遙想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瓊島人民坐在改造的汽車上,搖搖晃晃,一路顛簸。那改造過的車因天氣炎熱,拆掉了封閉性的車體,僅有頂棚、護欄,近乎四輪馬車。
1937年5月,一封“全國經濟委員會秘書處致實業部公函稿”中提到,“查瓊崖全島公路,已筑成環島省道及各縣縣道,共約三千余公裡,惟所成縣道幾大多偏集於該島東北部……為鞏固全島國防,普遍發展地方經濟起見,計劃完成全島省道之全線交通﹔增筑島南腹部各縣間聯絡公路,以開發黎地,及腹部重要產區與出口海港之聯絡﹔將內地政治商業中心區域及原料產地,與海岸鐵道線及出口海港直接聯絡……”
林日舉的《海南史》中,對此后日本帝國主義對海南島的掠奪進行了描述。首先把鐵礦作為掠奪重點,因此一開始就要投資鐵路、港口、橋梁、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其次掠奪農、林、牧、漁業資源﹔再次投資工業生產進行掠奪﹔最后壟斷貿易與金融。
因此,在日本侵瓊期間,雖然道路、橋梁、港口、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較快,但海南人民賴以生存的資源物產大量損失和減少,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而交通的壟斷,又使瓊島各方面與世隔絕,社會經濟急劇倒退。
司徒尚紀的《海南島歷史上土地開發研究》一書中提到,海南的特殊地位和資源成為鴉片戰爭后外國侵略者窺見和角逐對象,特別是日寇以殺雞取卵方式造成海南近代開發史上的空前浩劫。即便有愛國華僑和民族資本的努力,但本島開發已不可能產生根本轉變,海南經濟凋敝,滿目瘡痍。
研究海南近代公路史的結論是,隻有和平年代才有“路通財通”的美景,當戰火硝煙彌漫全島時,“路通”隻會令“財失”得更快。海南環島公路,從側面折射了一個悲劇時代。
海南交通史話·民國公路
遙想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瓊島人民坐在改造的汽車上,搖搖晃晃,一路顛簸。那改造過的車因天氣炎熱,拆掉了封閉性的車體,僅有頂棚、護欄,近乎四輪馬車。
從民國初年至1939年日軍侵瓊之前,海南島的公路在時建時停、斷斷續續中修建了起來,其中不乏刺激性政策和開創性辦法,海南道路的修筑成果斐然,也由此促進了海南島當時的運輸業和商貿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