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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毛澤東誕辰120周年

毛澤東在“二蘇大”上稱贊的兩個“模范鄉”

趙連軍

2013年11月26日10:4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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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檢驗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效果如何,極其重要的一條是看黨和人民群眾關系是否更加密切。在此,筆者介紹中華蘇維埃時期的長岡鄉和才溪鄉是如何走群眾路線的,以資借鑒。

1934年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會上發給每個代表一本毛澤東主席所著《鄉蘇工作的模范》,內容是毛澤東寫的兩篇調查報告:《鄉蘇工作的模范(一)——長岡鄉》和《鄉蘇工作的模范(二)——才溪鄉》(這兩篇文章后來收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分別改名為《長岡鄉調查》和《才溪鄉調查》——筆者注)。在調查報告中,毛澤東稱贊:“他們的工作為‘蘇維埃工作的模范’,因為他們與群眾的關系十分密切,他們的工作收得了很大的成效。”在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結論時,毛澤東再次稱贊長岡和才溪兩個鄉是“真正模范的鄉政府”。

長岡鄉屬江西興國縣,蘇區時期全鄉有5000多人參軍參戰,為國捐軀有名有姓烈士1518名。長岡鄉1928年就成立農民協會,開展土地革命斗爭,1930年成立了鄉蘇維埃政府(簡稱“鄉蘇”)。才溪鄉是上才溪鄉和下才溪鄉的合稱,位於福建上杭縣,蘇區時這個僅有1.6萬人的小山鄉,參加紅軍3762人,犧牲烈士1192人。1929年冬,才溪鄉所在的才溪區成立區鄉蘇維埃政府。這兩個鄉都因為認真走群眾路線,群眾工作做得好,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關系十分密切,深受群眾愛戴擁護,各項工作都走在全蘇區的前面,因而受到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的重視,親往調查研究,向全蘇區總結推廣經驗。認真考察起來,長岡鄉和才溪鄉走群眾路線主要有四個特點。

首先,真心實意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實現和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是黨的群眾路線核心所在。在“二蘇大”上,毛澤東即指出:“我們應該深刻注意群眾生活上的問題,從土地勞動問題,到柴米油鹽問題,婦女同志要求學習犁耙,找什麼人去教她們呢?小孩子要讀書,列寧小學辦起了沒有呢?對面的木橋太狹會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許多人生瘡害病,想個什麼辦法呢?一切這些群眾生活上的問題,每個蘇維埃都應該把它提到自己的議事日程上,應該討論,應該解決,應該實行,應該檢查。要使廣大群眾認識蘇維埃是代表他們的利益的,是和他們呼吸相通的。”

長岡鄉和才溪鄉黨支部和蘇維埃政府,正是像毛澤東所說的,始終把人民群眾生活問題放在議事日程,全心全意為本鄉群眾辦好事辦實事。這兩個鄉優待紅軍家屬,專門組織勞動互助社、耕田隊等,義務幫助紅軍家屬耕田﹔才溪鄉消費合作社對紅軍家屬優先照顧,貨價照市價減少百分之五,如果缺貨時,要讓紅軍家屬先買。他們認真做好事關群眾生活的每件事情。

毛澤東在“二蘇大”會上就舉了長岡鄉的幾個例子:鄉裡有一個貧苦農民燒掉了一間半房子,“鄉蘇”就發動群眾捐了6串錢幫助他﹔有3個人沒有飯吃,“鄉蘇”同互濟會馬上就捐米救濟他們﹔1933年夏荒,“鄉蘇”從200多裡遠的公略縣辦米來救濟群眾。村民劉長秀家有一子二女,原本無房無田,生活比黃連還苦,土地革命后分到了田和房,1931年夏荒缺糧,村蘇維埃代表主任萬必才親自背了一斗多糧食送給她家,這次夏荒中又受到了救濟。這年11月中旬,毛澤東到長岡鄉調查時,正巧遇到劉長秀,她不知道眼前說話的人是毛澤東主席,完全發自內心地對毛澤東說:“共產黨真正好,什麼事情都替我們想到了!”

其次,善於動員群眾發動群眾。黨的群眾群眾路線要求一切依靠群眾,在一切工作中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充分尊重和發揮群眾作用。毛澤東在“二蘇大”上指出:“發展革命戰爭,改良群眾生活,這是我們的任務,這是我們的目的。對於這樣的任務與目的,我們不但口裡講,還要實行做。在這裡領導方式與工作方法的問題,就嚴重地擺在我們的面前。我們不但要提出任務,要確定目的,而且要解決實現目的與達到任務的方法。我們的目的是過河,但沒有橋不能過,不解決橋問題,過河就是一句空話,不解決方法問題,任務也只是瞎說一頓。”他在嚴厲批評一些地方存在嚴重官僚主義的同時,熱情贊揚了興國長岡、上杭才溪等十分注意工作方法,“他們把工作方法與革命任務同時解決了,他們是認真的在那裡進行工作,他們是仔細的在那解決問題,他們在革命面前是真正的負起了責任,他們真正是革命戰爭的組織者與領導者,他們真正是群眾生活的組織者與領導者”。

事實也正是如此,長岡、才溪在各項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尊重群眾,善於動員群眾發動群眾,充分激發了群眾熱情,調動了群眾積極性。他們既能夠切合實際提出方法,又善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比如聯系實際組織群眾建立“模范耕田隊”、“勞動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等合作組織,創造性地開展了合作社運動,較好地解決了發展生產中遇到的許多困難和問題。再如發行公債,他們不是用官僚主義的強迫命令,而是完全採取了說服動員的辦法。長岡鄉推銷公債,先由鄉主席召集代表會議,各村代表承認本村的銷數,之后各村值日代表召集本村群眾開大會。事先各代表及宣傳隊向群眾做個別的宣傳,屆時領導群眾來開會,講明購買公債的意義。當場各代表及各團體的負責人首先認購,群眾跟著認購。會議后,各代表及突擊隊對那些未買及買得太少的,挨家挨戶作宣傳,解釋群眾的疑問,之后又開了3次全村大會,全部銷完。共銷5456元,人平3元7角多,最多的買了45元,但最貧困的人家則不需要買。對此次公債推銷,毛澤東經調查后發現,“群眾完全滿意”。才溪鄉推銷公債,同樣沒有一點官僚主義。他們先是黨團員大會動員、各團體開會動員和“鄉蘇”代表會議動員,再以村和鄉為單位開群眾大會,並由鄉代表、推銷委員、宣傳隊挨戶宣傳發動,毛澤東稱贊說:“完全自動買,沒有強迫”。

第三,黨員干部模范帶頭廉潔奉公。長岡和才溪兩鄉黨支部和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僅沒有官僚主義,也不做群眾“尾巴”,事事帶頭,處處領先,深受群眾尊敬。他們從“鄉蘇”主席開始,各個“鄉蘇”干部們長年累月身背斗笠腳穿草鞋,自帶飯包去辦公,風裡來雨裡去,為群眾利益奔波勞碌。他們艱苦奮斗,廉潔奉公,不謀私利。長岡鄉提出約束干部自身行為的“十帶頭”、“四模范”。

“十帶頭”是:帶頭學習政治、軍事﹔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帶頭參軍參戰﹔帶頭生產勞動﹔帶頭執行勤務﹔帶頭購買公債﹔帶頭節約糧食支援紅軍﹔帶頭優待紅軍家屬﹔帶頭慰問捐獻﹔帶頭集股辦合作社。

“四模范”是:做擴紅的模范﹔做干部作風的模范﹔做土地革命的模范﹔做經濟文化建設的模范。

長岡鄉古林村共產黨員李奎應帶頭創辦消費合作社,生意十分紅火,半年間入社的村民們分得了幾倍紅利,但李奎應和其他兩名工作人員卻並沒有發財,因為他們沒有工資和獎金,平時在村裡賣貨自己帶飯吃,外出採購時才由合作社開銷一點伙食費。后來這個合作社升級為長岡鄉合作社,仍由李奎應帶頭經營,社員大會提議要給他們發津貼,鄉蘇維埃政府決定每月發給每人工資3元,但3人都堅不接受說:“不要太小看我們了!蘇區干部都不領工資錢,前方紅軍官兵都不發餉,卻叫我們領薪水,我們都還是共產黨員呢。”正是由於鄉黨支部和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全心全意為群眾謀利益,所以黨和蘇維埃政府發出的號召,布置的工作,在這兩個鄉都能夠很快得到落實,選舉運動、村級建設、群眾生活、勞動力與耕牛調濟、公債推銷和合作化運動等各項工作,都走在全蘇區前列,成為蘇維埃工作的模范。

第四,勇於接受群眾監督。接受群眾監督,是堅持走群眾路線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方面,在中央蘇區,黨和政府大力號召人民群眾監督黨政機關和工作人員,鏟除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等消極腐敗現象。作為“鄉蘇”工作的模范,長岡鄉和才溪鄉更是自覺地做到了接受群眾監督,通過群眾監督來保持黨員干部隊伍先進性,做好各項工作。如才溪鄉的“鄉蘇”代表中,有一個代表表現最差,十次會隻到三次,忙於找自己的生活,分配工作不上緊做,批評了多次不改,最后被代表會開除。在新的“鄉蘇”代表選舉中,下才溪鄉把160多人(內應選91人)候選名單一村貼一張,每張均寫160多個名字,讓群眾批評監督。群眾在各人名下注意見的很多,注兩字的,五六字的,十多個字的,兒童們也注。其中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極”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著“官僚”二字。受牆報批評的20多人,被批評的都是隻知找自己的生活,不顧群眾利益,工作表現消極的。通過發動群眾監督,對候選名單進行批評,“充分執行了中央政府的選舉訓令,成為蘇區選舉的模范”。毛澤東在經過調查后評價說:“上下才溪的選舉是一般成功了的。”

習近平指出:“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密切聯系群眾,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能否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決定著黨的事業的成敗。早在中央蘇區時期,長岡鄉和才溪鄉就因為堅持走群眾路線,和群眾關系十分密切,而成為蘇維埃工作的模范鄉。毛澤東在二蘇大上號召:“要用切實的辦法來改善我們的工作,先進地方應該更加先進,落后地方應該趕上先進,要造成幾千個長岡鄉,幾十個興國縣。”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今天,在進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長岡鄉和才溪鄉這兩個模范鄉仍然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作者單位:江蘇宿遷市紀委派駐紀檢七組組長)

本文引文和資料來源:

1、 毛澤東《關於中央執行委員會報告的結論》,1934年1月31日《紅色中華》第二次全蘇大會特刊

2、 毛澤東《長岡鄉調查》、《才溪鄉調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3、 傅克誠主編《蘇區干部好作風》,中國方正出版社2007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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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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