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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湖南計劃”到撤出瑞金

——共產國際與紅軍長征決策

湯靜濤

2014年12月15日08:4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史文苑》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作為20世紀人類氣壯山河的英雄史詩,中國工農紅軍二萬五千裡長征,究竟是何人提出、何時提出,何人批准、何時批准?共產國際和中國工農紅軍長征決策有何關聯,是否僅是簡單的公文往來回復?這些問題,在長征史專著和權威黨史軍史著作中似乎尚未得到充分的客觀反映。筆者依據共產國際檔案等第一手史料,就中國工農紅軍長征醞釀、提出、周折、批准,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局和中共中央書記處各自認識謀劃運籌決策過程,做些梳理和分析,力求客觀再現這段歷史。

共產國際總軍事顧問提出湖南計劃

中國工農紅軍長征決策究竟是何人提出、何時提出?近年出版的長征史專著和權威黨史軍史著作,各有表述,不盡一致。對長征提出的時間,有1934年春、1934年5月、1934年5月下旬、1934年6月等各種說法。但對長征提出人,人們一般認為是共產國際軍事顧問李德或由李德提議、經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紅軍長征決策最早是由李德的頂頭上司、共產國際總軍事顧問M.施特恩(化名弗雷德)提出來的。

1933年11月27日,弗雷德提出名曰“湖南計劃”的中央紅軍“中心作戰計劃”,並將這一“中心作戰計劃”致電江西瑞金的中共臨時中央。在弗雷德看來,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作戰局勢不利的原因是“中共中央實行錯誤政治路線的結果,而這種路線似乎體現在一系列的軍事戰略戰術失誤上和革命軍事委員會缺少中心作戰計劃上”。他認為“所有困難和問題可以通過制定和採納紙面上的計劃來解決”。“這種觀點的成果之一,就是1933年11月提出的‘湖南計劃’”。弗雷德“湖南計劃”的核心是,中央蘇區紅軍基本力量向湖南西部和西北部地區突破,以打擊北面進攻中央蘇區的國民黨部隊側翼和后方,“從根本上改變江西的形勢”,解決粉碎敵軍“圍剿”所有困難和問題。

弗雷德“湖南計劃”的主要內容,在共產國際遠東局成員賴安給上級書面匯報中有詳盡披露,李德《中國紀事》中也曾提及,“計劃規定,在一個月之內,集中主力向江西西部迅速挺進,直至湖南邊界,除佔領南昌外,也要盡可能佔領長沙”。李德認為,“弗雷德的計劃,是要在西北部向敵人的中心地區,發動一次無論從時間上還是空間上來講都是無法實現的大規模的進攻”。弗雷德說服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代表、駐上海遠東局書記A.埃韋特(化名阿圖爾·吉姆)轉變立場,轉而支持“中央紅軍主力遲早將不得不放棄中央蘇區”的“湖南計劃”。弗雷德“湖南計劃”受到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和中革軍委堅決拒絕和強烈質詢,他們認為“這個計劃太冒險,太不符合實際力量的對比情況”。共產國際執委會也反對這個計劃,認為“在目前形勢下,11月27日的計劃是不利的”。

弗雷德“湖南計劃”雖然遭到李德的抨擊,招致中共臨時中央的強烈質疑,共產國際遠東局內部對此也存在明顯分歧,共產國際執委會甚至明確表示不同意,但比李德1934年3月底首次提出從中央蘇區突圍足足早了4個月。后來,中央紅軍長征的突圍方向、戰略目標、最初目的地等,均與“湖南計劃”高度吻合,因此“湖南計劃”無疑應視為中國工農紅軍長征決策的最早動議和雛形。

長征最早的共產國際檔案

1934年5月下旬,中共中央書記處致電共產國際執委會駐上海遠東局,匯報撤出中央蘇區的決定,提出“兩種可能性”:“留在中央蘇區,轉入游擊戰,將其作為我們斗爭的最重要方法”﹔“否則我們隻有保衛中央蘇區到最后,同時准備將我們的主力撤到另一個戰場……”這是我們見到中共中央關於紅軍長征最早的直接檔案文字記載。這種描述與我們長征專史、權威著述似乎相去甚遠。中共中央書記處非常糾結,難以定下決心,提出“兩種可能性”,征詢共產國際的“建議和決定”,請求共產國際指示。

支持“湖南計劃”的遠東局書記埃韋特,在向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主席團委員、政治書記處委員皮亞特尼茨基轉寄中共中央書記處電報的同時,撰寫書面報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不應把中共中央提出的兩種可能性截然對立起來,他以紅四方面軍入川作戰為例,闡述他不應“截然對立起來”的觀點。他指出,留守蘇區部隊“不應人數很多,否則我們沒有足夠的力量在中共中央規定的方向順利進行突破”。在“沒有希望在最近爭取到有利於我們的根本改變”后,“我們的基本力量,隻有在實行保衛的各種可能性都用盡之后,並且在保存著我們大部分有生力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東局另一位成員賴安也有相似看法,“在最近的將來,可能是秋天,中央蘇區紅軍的主要有生力量,將不得不放棄江西”,“同時,要頑強地保衛現有的中央蘇區根據地”。

中央書記處提出的“兩種可能性”,在李德1939年9月22日返回莫斯科后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書面報告中得到印証:“自1934年夏提出以后的行動問題時,革命軍事委員會在我的影響下立即提出兩個方針,一個是竭盡全力保衛蘇區,另一個是疏散”﹔“無論是1934年夏秋戰略計劃,還是關於遠征的決定,都是中共中央書記處一致贊成的”。

中共中央請示共產國際遠東局希望有個明確答復,共產國際遠東局答復卻是模棱兩可,對“兩種可能性”完全沒有作出抉擇,甚至提出“不要截然對立起來”,事情變得更加復雜,仿佛提出了第三種可能。

共產國際6.16指示電

1934年6月16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給埃韋特和中共中央的電報中指出,“我們完全贊成你們目前根據對形勢的正確評價而實行的計劃”,“但是在夏季,紅軍若竭盡全力,是能夠採取主動把業已形成的不利形勢改變為有利的”,“為防備不得不離開”,“對保存中央蘇區和便於其余部隊向湖南方向撤離(如果我們不得不這樣做的話),都具有很大的意義”。指示電強調:“動員新的補充人員的過程証明,中央蘇區的資源還沒有枯竭。紅軍作戰部隊的抵抗能力、后方的情緒等,還沒有引起人們的擔心。如果說主力部隊可能需要暫時撤離中央蘇區,為其做准備是適宜的,那麼這樣做也只是為了撤出有生力量,使之免遭打擊。”

這個電報的主要觀點,與《中共中央關於反對敵人五次“圍剿”的總結決議》,即遵義會議決議所引發共產國際“六月二十五日來電”大體相似,尤其是“動員新的補充人員的過程証明”等語句與“六月二十五日來電”中提出的“動員新的武裝力量,這在中區並未枯竭,紅軍各部隊的抵抗力及后方環境等,亦未足使我們驚慌失措。甚至說到對蘇區主力紅軍退出的事情,這唯一的只是為了保存活的力量,以免遭受敵人可能的打擊”等語句高度一致。筆者認為,從時間和文字內容來看,共產國際“六月二十五日來電”就是6月16日指示電,隻不過電文翻譯略有不同,不太可能是兩份電文。

共產國際執委會又一次來了個模棱兩可的指示,把中共中央希望明確裁奪的問題推回給了中共中央,“我們完全贊成你們目前根據對形勢的正確評價而實行的計劃”,對撤出中央蘇區長征轉移之事表現出非常勉強、相互矛盾,甚至猶豫不決、難以決斷的曖昧態度,而絕非長征史專著、權威黨史軍史著作的一般意義上的“不久復電同意”或“復電同意轉移”。

紅軍長征決策的兩次反復

1934年6月16日共產國際發出指示信后,對長征決策仍出現過兩次反復。一次是在1934年8月15日於莫斯科舉行的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的會議上,一次見於1934年9月3日駐上海共產國際遠東局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報告。

1934年8月15日,埃韋特返回莫斯科,在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上作《關於中國形勢的報告》。埃韋特介紹了中央蘇區最近幾個月特別是最近三個月來情況惡化,中共中央在中央蘇區進行總動員,通過並開始實施保衛剩下的蘇區和在蘇區外開展游擊戰的詳細計劃等情況,並強調指出:“我認為,隻有在沒有任何其他出路的時候,[中共]中央才能採取撤離我們蘇區的步驟。”他重申,“還有一種盡管不能確保的可能性,即我們可以在我們縮小的地域內固守,但同時中共中央也已開始准備讓我們的主力部隊向湖南方向突圍”。“無論我們的處境多麼嚴峻,敵人都不可能消滅我們的有生力量,相反,我們卻可能以我們的主力建立新的根據地,但同時我們將不得不把我們的部分力量留在老區及其附近地區,使其轉入游擊狀態。”因此,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8月29日《關於中國工作的決議》及9月4日《給中共中央的電報》均未涉及撤離中央蘇區,向湖南方向突圍戰略轉移的內容。

共產國際駐上海遠東局成員賴安提交的《關於反“圍剿”戰爭中國蘇維埃和紅軍措施問題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報告》,更是得出與中共中央書記處5月下旬請示、共產國際執委會6月16日指示和埃韋特8月15日報告截然不同的結論。賴安認為:“與大約在1934年6月初敵人的大規模進攻戰役基本上停止和暫時受到限制的局勢相比,現在的局勢對中央蘇區和紅軍是更為有利的。順利保衛中央蘇區和堅決粉碎第七次進攻,以及奪回在第六次‘圍剿’中失去的部分蘇維埃土地,擴大蘇區和建立新的蘇維埃根據地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而且這種可能性還會增大。”賴安指出:“現在紅軍迫使敵人分散[自己的兵力],並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在江西南部、湖南東南部、福建西部和北部的軍事部署,在不久的將來,很可能甚至改變其在江西北部的軍事部署。”賴安表示:“已經明顯地形成了這樣一種形勢,這種形勢對於快速發展民族革命戰爭和群眾運動一天比一天更加有利,而特別是這種群眾運動的矛頭是指向日本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目的是更積極地支持和保護蘇區和紅軍。”

顯然,在賴安看來,到9月份,中央蘇區形勢有明顯好轉,擴大蘇區和建立新的蘇維埃根據地的可能性非常大,因而根本不必考慮撤離中央蘇區突圍進行戰略轉移。

博古9·17請示與國際9·30批復

1934年9月17日,秦邦憲以個人名義致電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再次提出撤離中央蘇區,向湖南方向實施戰略轉移。這一次請示,比之5月下旬中共中央書記處的請示,要直接、明確、迫切得多。電文如下:

[中共]中央和革命軍事委員會根據我們的總計劃決定從10月初集中主要力量在江西的西南部對廣東的力量實施進攻戰役。最終目的是向湖南南部和湘桂兩省的邊境地區撤退。全部准備工作將於10月1日前完成,我們的力量將在這之前轉移並部署在計劃實施戰役的地方。我們期待……這裡不晚於9月底作出最后決定。

這個請示電,已由5月下旬請示糾結於“兩種可能性”轉變為提出“向湖南南部和湘桂兩省的邊境地區撤退”的明確目標。共產國際執委會和王明、康生接此電報后萬分驚訝、惱怒,決定以王明、康生名義於9月28日致電中共中央。王明、康生、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書記曼努伊爾斯基、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候補委員克諾林、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部副主任米夫均在這份電文上簽了字,最后的建議是米夫親筆寫的。電報指出:

我們不明白,你們為什麼准備以主力對廣州部隊實施打擊。須知,從你們的前幾次報告來看,現在正在與廣州人進行談判,此外,即便我們現在不能利用,那麼我們也應該為自己保留今后利用南京人和廣州人之間矛盾的可能性,而現在向廣州人進攻就會使我們失去這種可能性,並會使暫時還沒有對我們實施積極作戰的補充力量仇視我們,因此,請說明你們決定的理由。

鑒於局勢嚴峻,兩天后,共產國際又一次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名義致電中共中央。曼努伊爾斯基、王明、克諾林、黑格爾特、弗雷德和米夫均在電報稿上簽字。電報開宗明義指出:“考慮到這樣一個情況,即今后隻在江西進行防御戰是不可能取得對南京軍隊的決定性勝利的,我們同意你們將主力調往湖南的計劃。”

這樣,從1933年11月間開始醞釀,到1934年5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正式提出,再到1934年9月30日共產國際批復同意,中央紅軍實施戰略轉移的決策,前后耗時近10個月。

通過以上分析,長征決策過程更加清晰了。

首先,長征決策是共產國際總軍事顧問弗雷德最早提出的。弗雷德“湖南計劃”從時間上說比李德乃至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的提出早4個月。單純說李德提議中央紅軍主力轉移,與歷史真實不相符。

其次,長征決策經歷了較長過程,其間還發生波折,倘若不算醞釀階段的“湖南計劃”,即使從1934年5月間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算起,到9月30日正式批准,也經歷4個月時間。“不久共產國際復電同意”之說不夠准確。

再次,長征戰略計劃本身也有發展演變過程。中央書記處會議向共產國際正式請示的長征戰略計劃,是“兩種可能性”,即“留在中央蘇區”或“將我們的主力撤到另一個戰場”。共產國際執委會贊成遠東局和中共中央書記處“對形勢的正確評價而實行的計劃”,即“兩種可能性”及“不應把‘兩種可能性’截然對立起來”。4個月后,中央蘇區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長征戰略計劃由“兩種可能性”演變為一個明確計劃,即“向湖南南部和湘桂兩省的邊境地區撤退”,或共產國際批准的“將主力調往湖南的計劃”。看不到長征戰略計劃的發展演變,就無法客觀准確揭示長征決策全貌,更無法全面深入反映長征全部歷程。

共產國際和王明不贊成長征緣由

共產國際對紅軍主力戰略轉移始終模棱兩可、遲疑不決、態度曖昧,有人歸咎於共產國際及斯大林另有戰略圖謀,稱斯大林寄望中國紅軍牽制日本,減輕蘇聯遠東壓力,以利於蘇聯將戰略重點放在歐洲,全力對付德意志法西斯的擴張,雲雲。筆者以為,中國工農紅軍長征決策期間,正值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三次全會召開前后,考察共產國際和王明不贊成長征緣由,似應與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三次全會決議及其對中國革命的指導等聯系起來。

1933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共產國際舉行執委會第十三次全會。全會主要討論如何反對法西斯,如何認識世界革命危機的新形勢和戰爭危險,確定各國共產黨的任務。全會通過了《關於法西斯主義、戰爭危險和各國共產黨任務》的決議。會議指出:“資本主義總危機的發展已經造成全世界資本主義制度搖搖欲墜。”世界在接近新一輪革命和戰爭,在中國是戰爭、干涉和革命,中國的蘇維埃革命已經成為世界革命的重大因素。決議指出,“中國共產黨面臨以下任務:動員所有力量反擊國民黨和帝國主義者對蘇維埃中國的第六次‘圍剿’(是指國民黨軍隊對蘇區的第五次‘圍剿’——筆者注),千方百計加強紅軍和鞏固蘇維埃國家制度,繼續爭取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蘇區,特別是在四川和江西”。

王明在全會發表了題為《革命、戰爭和武裝干涉與中國共產黨的任務》的長篇演講。王明完全同意共產國際庫西寧報告“對國際形勢的估計”,並稱“中國的狀況便是對國際形勢這種估計最好的証明”,即認為中國隨時可以發生革命危險。王明指出,“現在在12月初,在六次‘圍剿’的三個月后,中共代表團在共產國際執委十三次全會上,可以向全世界宣布:國民黨和帝國主義反蘇維埃的六次‘圍剿’,在基本上已經潰散了”,“在福建、廣東、四川戰線上,英勇的工農紅軍,已經取得了反六次‘圍剿’的決定意義和完全的勝利。迫使蔣介石在許多地方不能不從進攻的策略變成保守的策略”。在世界革命、中國革命、中國共產黨面臨上述形勢任務一派大好,已經取得“決定意義和完全勝利”之際,共產國際、王明何以會同意中共中央放棄中央蘇區,何以會承認中央紅軍在中央蘇區的失敗,何以會贊成中央紅軍主力戰略轉移?

即便黨史界普遍公認的共產國際同意長征決策的6·16指示電中,共產國際執委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還在強調:“需要在對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十三次全會決議和中共五中全會決議進行討論的基礎上做解釋工作,說明斗爭的前景和目前的困難,以及紅軍採取靈活策略的必要性。”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三次全會和中共六屆五中全會后,王明和康生於1934年8月3日給中共中央寫了一封長信。長信認為:“中國革命有一省數省首先勝利的可能,這個任務一般是說已經實現了,蘇維埃革命在江西、福建、湖南、四川等地已經勝利地發展著”,“雖然我們還沒有佔領這些省的一個中心城市,但絕不能因此否認蘇維埃革命在這些區域的首先勝利”。這些判斷,顯然與中央蘇區反“圍剿”戰爭慘遭失利真實情況,與“江西—福建的中央蘇區”蘇維埃革命面臨危險有天壤之別。埃韋特8月15日向共產國際執委會政治書記處政治委員會作報告,盡管萬般無奈地承認“不得不放棄我們的中央蘇區的大部分土地並以我們的有生力量在其他省建立新的蘇區”的殘酷現實,依舊感慨“即使在最有利的條件下重新建立的蘇區,也不可能像存在多年並且組織得很好的中央蘇區那樣”。這種眷戀和不舍,無疑對共產國際高層作出有關長征決策產生很大的影響。

9月1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關於中國形勢和中共策略的決議(初稿)》指出:“中國是世界帝國主義的半殖民地、太平洋地區矛盾的軸心和殖民地革命的中心”,“當代中國革命的世界歷史意義和地位已上升到頭等重要的原則高度”。“中國革命目前已成為繼蘇聯之后的世界革命的第二個決定性因素。完全可能,遠東事態,也包括中國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將完成革命和戰爭第二個回合的過渡。”

在共產國際眼中,中國革命的地位如此之高,影響如此之大,那它在事關中國革命、中國紅軍、中央蘇區的決策上出現猶豫、反復、周折,也就不難理解了。

顯然,共產國際和王明等對中國革命、中國工農紅軍和中央蘇區反“圍剿”戰爭認識出現巨大偏差和失誤,才是共產國際、王明等不贊成紅軍長征最根本的原因。

撤出中央蘇區余波

就長征決策的決策層而言,瑞金一線決策者,最高“三人團”博古、李德、周恩來較為務實﹔共產國際上海機關決策者弗雷德、埃韋特等也相對務實﹔莫斯科最高決策者、共產國際領導人、王明等,由於對中國革命、中央蘇區的形勢缺乏客觀正確了解,認識評估過於樂觀,暴露出指導思想的“左”傾冒險主義和難以給中國革命、中國紅軍正確指導的嚴重積弊。長征決策的反反復復、曲折矛盾、猶豫遲緩,對主力紅軍撤出中央蘇區、戰略轉移謀劃部署實施,對留守中央蘇區開展游擊戰爭方針的確定,以至於對南方三年游擊戰爭初期戰略轉變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遵義會議決議指出,最高“三人團”,“在戰略轉變與實行突圍的問題上,同樣是犯了原則上的錯誤”,“一方面預備突圍,一方面又用一切力量繼續捍衛中區的矛盾態度”和“主力紅軍從蘇區轉移到白區去”“倉猝的出動”。殊不知,這種“矛盾態度”和“倉猝的出動”,正是源於中共中央初始戰略計劃“兩種可能性”、共產國際6·16指示同意兼顧“兩種可能性”,以及后來博古提出“向湖南南部和湘桂兩省的邊境地區撤退”計劃,共產國際9月30日批准“將主力調往湖南的計劃”。中共中央初始戰略計劃和共產國際6·16指示電必然導致“矛盾態度”,博古向湖南南部撤退計劃和共產國際9月30日指示電之后一定會出現“倉猝的出動”后果。這種“矛盾態度”和“倉猝的出動”,固然最高“三人團”要負直接責任,但共產國際也要承擔相應責任。瑞金一線決策者由於在請示共產國際最高決策者時沒有得到明確答復,戰略方針轉變出現遲緩、滯后、反復、矛盾狀態。對此,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理解。況且,瑞金一線決策者在執行共產國際最高決策者指示的同時,尚能從中央蘇區局勢和中央紅軍實際出發做出部署安排,比如對共產國際9·30批准長征指示中關於“組建獨立的東方軍”和“組成獨立的南方軍”等指令並未貫徹執行,否則中央蘇區、中央紅軍損失將更加不可估量。在中央紅軍撤出中央蘇區部署實施上,瑞金一線決策者、上海共產國際代表、共產國際最高決策者都有責任,初始階段瑞金一線決策者負主要責任,中后期共產國際最高決策者居決定地位要負主要責任。

無論共產國際6·16指示還是共產國際9·30指示,都把留守中央蘇區開展游擊戰爭的部隊視為一支重要力量。6·16指示將“留在中央蘇區進行游擊戰的集團軍”與撤往湖南的中央紅軍主力等部相提並論,稱之為“在中國東南部”的“三個主力作戰集團軍”之一。9·30指示規定“留在江西的部隊要展開持久的軍事行動”,在盡可能長的時間內對駐扎在那裡的南京軍隊實施有力“騷擾性打擊”,“目的是干擾他們在湖南的行動”。在這種指導思想影響下,10月8日,中共中央給留守蘇區的中央分局下達《訓令》,確立了留守中央蘇區開展游擊戰爭的方針。《訓令》強調,“中央蘇區黨的一切組織”,“基本任務是發展廣泛的游擊戰爭,來反對敵人與保衛蘇區,而游擊戰爭應該並且必須成為目前戰斗的主要方式”。《訓令》指出,紅軍主力突破敵人的封鎖,“無疑義的將吸引進攻中央蘇區的敵人在主力紅軍的周圍,而極大的便利於中央蘇區內部的紅軍、地方部隊與廣大群眾去開展勝利的游擊戰爭,來保衛蘇區”。《訓令》指出,“黨必須用一切力量去擴大現有的部隊”,“組織新的師與新的軍團”,“准備著在適當的時機重新組織大的軍團,准備著勝利的反攻”。

這種對中央蘇區局勢盲目樂觀的分析判斷和對留守部隊不切實際的過高要求,導致中央分局、中央軍區對整個斗爭形勢估計嚴重不足,“必然使游擊戰爭不能正確地實際地開展起來”。與此同時,遵照中革軍委指示,瑞金、會昌、於都、寧都四個縣城之間的“三角地區”,被劃為中央分局、中央軍區最基本的地區和必須最后堅持的陣地,“遲滯敵人前進,爭取時間以期待野戰軍到達湘西后,爭取勝利的開展,以便配合野戰軍進行反攻”。如此方針目標任務,使留守中央蘇區開展游擊戰爭成為無法完成的任務。這種情形,遵義會議及以后一段時間裡並沒有得到迅速根本改變,遵義會議新的中央領導集體產生后,中央書記處給中央分局的第一個指示電,依然堅持長征出發前中央《訓令》的一些主要精神。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文獻資料管理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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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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