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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長江出任人民日報社社長的前前后后

錢江

2015年02月12日13:5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史文苑》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1949年10月,新中國剛成立不久,正在上海擔任解放日報社社長的范長江於當月29日接到中央調令,立即赴北京任職。過去許多研究者認為,范長江此次奉調入京,就是去擔任人民日報社社長,主持黨中央機關報的全面工作。新近發現的檔案則表明,這時的中共中央領導人還沒有做此決定。要范長江主持人民日報社事務,應該是1949年12月間的事情,而且事情來得有些急促,中央領導人應時而變,才確定了范長江在人民日報社的任職。

平津戰役時考慮出任新華社秘書長

早在1948年12月平津戰役期間,中央領導人已著手籌建新中國的新聞管理機構,並且確定由毛澤東的秘書兼中宣部副部長胡喬木總負責。

12月10日,中宣部向中共中央書記處提交報告,提出了佔領北平、天津后組建“報紙、通訊社、廣播和國際新聞宣傳”這4個領導機構的設想草案。從字跡推斷,該報告由胡喬木起草。報告提出,佔領平津后該區域的報紙負責人,在章漢夫、張友漁、錢俊瑞3人中擇其一主持。通訊社(應是指進入首都之后的國家通訊社即新華社)由胡愈之任社長兼國際新聞編輯部主任,陳克寒(時任新華社副總編輯)任國內新聞編輯部主任,范長江(時任新華社副總編輯)任秘書長管理日常社務。但這份報告還提出,如果陳克寒和范長江合作得不好,則考慮范長江“參加報紙報刊工作”。

報告提議,由廖承志負責廣播事務,徐邁進、梅益、溫濟澤為他的主要助手﹔國際新聞主要分英文和俄文兩部分。如果章漢夫不參加報紙領導,則由他擔任國際新聞宣傳總負責人兼英文部主任,吳敏(即楊放之)為俄文部主任﹔如果章漢夫將來負責香港事務,則換成當時正在香港的喬冠華來擔任初議中由章漢夫擔任的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這時的中宣部仍然在考慮,在解放北平后恢復出版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而河北石家庄地區的華北軍區機關報《人民日報》可遷入天津成為河北省委機關報。報告還指出,如果進入北平辦《解放日報》,除暫提上述3個人選作為主要負責人之外,副總編輯一級的“主要編輯人員”應包括鄧拓,另從華北人民日報社和東北日報社各調一人擔任。由此可以判斷,此時范長江在中央機關報3位候選人名單之外。

中宣部的這份報告是作為草案供書記處參考的。當時主持中央書記處日常工作的劉少奇在收閱報告后即用毛筆批示:“廖承志應抽出做青年工作。廣播管理處可以范長江或其他人任。”劉少奇的批示未見簽署日期,但他的意見是決定性的,此后廖承志即轉而負責中央青委工作,為成立團中央進行准備。而在劉少奇的批示中,可見范長江又被當做負責廣播事務的領導候選人。

南下創辦《解放日報》

胡喬木起草的中宣部1948年12月10日報告內容后來並未實現,因情況有很大變化而不再提起。首先是胡喬木繼續擔任新華社社長。進入1949年后的新華社仍然承擔著發布“新華社社論”的任務,胡喬木經常撰寫此類社論。新華社日常事務由副總編輯陳克寒負責。原先擔負新華社編輯業務的副總編輯范長江轉而負責報紙工作,他於1948年12月擔任北平“新聞先遣隊”總負責人,負責人民解放軍進入北平后接收國民黨政府的報紙、通訊社和廣播電台,隨后又擔任1949年2月2日創刊的《人民日報·北平版》總編輯。

這時,中央領導人做出新的決定,華北人民日報社將遷入北平。由於將在華北人民政府的基礎上組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那麼華北《人民日報》升格為中央機關報將是順理成章的。為此,中央決定將《解放日報》移交給第三野戰軍,解放后在上海創辦《解放日報》﹔而《人民日報·北平版》則在華北人民日報社遷入北平后轉辦北平市委機關報《北平解放報》。

根據這個情況,1949年3月8日,新華社總社電告北平市委和范長江本人:“中央決定長江同志擔任新華社第二副社長,並擬要他參加(南)京、滬接收工作,請令范即脫離(《人民日報·北平版》)報社,專心布置新華總社遷(北)平的准備事宜,並於本月內回總社一行。”可見在這個時候,范長江還沒有接到去上海前線籌辦《解放日報》的委派。

在社長張磐石安排下,華北人民日報社人員於3月中旬之前陸續來到北平,開始在北平出版《人民日報》。范長江奉命先回河北平山縣西柏坡村的新華總社,隨后又去了太原前線,進一步學習總結了在大城市接管國民黨報刊電台的經驗。他於1949年6月初到上海,全面負責解放日報社的工作(據2011年10月16日在北京訪問吳象的記錄。吳象原是《人民日報》前線記者、《山西日報》採訪科科長,他接待了前來考察工作的范長江。后來吳象曾任《山西日報》總編輯)。

奉調回京任新聞總署副署長

因承擔著過於繁重的工作,胡喬木於1949年5月1日向中央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提出了一份關於新聞組織領導工作的設想的報告。報告提出,為了使胡喬木本人集中力量於主要事務,打算由陳克寒負責新華社的全面工作,擔任新華社副社長兼總編輯。

胡喬木建議,為管理報紙、通訊社和廣播事務,即成立“中央黨報委員會”,由劉少奇、陸定一、胡喬木、陳伯達、周揚、陳克寒、廖承志、張磐石、范長江,加上“工、青、婦”方面各一人組成,由劉少奇任書記、胡喬木為副書記。對這個報告,毛、劉、周、朱均圈閱。周恩來將原擬的“中央黨報委員會”改為“中央新聞工作指導委員會”。在圈閱件上,劉少奇的名字圈去了,確定胡喬木為這個委員會的書記。周恩來於5月3日批示同意成立這個委員會。

范長江在上海的工作是暫時的,中央領導人早有意向,在上海事務穩定后調他回京任職,但不是調范長江去上面提到的“委員會”。

1949年10月10日,中宣部和中組部聯名致電中共華東局和上海市委,通知說,中央決定調范長江到北京工作,請通知他在接替人惲逸群到達上海后即行交接,返回北京。范長江回北京的使命是出任新聞總署副署長。范長江回到北京,確實是投入新聞總署工作的。根據檔案記載,當時包括胡喬木在內,新聞總署總共有32個工作人員。

鄧拓提議向人民日報社增調得力干部

1949年8月,鄧拓任《人民日報》總編輯,他以很大精力投入到《人民日報》社論的撰寫,而且編輯部事務也相當繁重。當時的人民日報社人員主要由原鄧拓領導的晉察冀日報社和張磐石領導的晉冀魯豫人民日報社兩部分組成,他們來自太行山根據地的南北兩端。兩報社合並后,在編輯部崗位上原晉冀魯豫的干部比重要大一些。鄧拓切身感受到,兩報社原有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存在著差異,乃至原先兩支隊伍或多或少存在的“山頭”意識也會影響到整個隊伍的團結和協調,必須要認真對待。還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原先的“兩大報”和后來的華北《人民日報》長期在中國北方農村辦報,編輯部人員對城市工作和生活或是生疏或是原本就不熟悉、不適應,管理粗放。

針對以上情況,鄧拓於12月1日向主管領導胡喬木提出報告,並請他轉呈毛澤東、劉少奇,指出“目前人民日報存在著致命的必須根治的缺陷”。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嚴重地脫離實際的現象”。全國性的新聞依靠新華社供稿“尚無窘困”,但是關於各地的稿件嚴重不足,依賴“剪報”,“盲目被動”。2.“游擊習氣積重難返”。“編輯部的領導實際上是多頭的,隻有籠統的‘大家負責制’,而不是逐級的個人負責制。”3.“干部量多質低,且使用不當,不能發揮積極性”。“現在編輯記者雖還有127人”,但普遍的水平低,甚至編委成員中也有此情況。“在現有干部中,有的資格較老,眼高手低,工作搞不好﹔有的能力較強,但沒有放手使用,也就不敢負責。”4.“行政管理工作對編輯部工作配合不好,對技術改進不積極”。

為此,鄧拓希望中央向人民日報社增調干部,同時對編輯部進行調整。首先,“增調兩三個可以單獨擔負一般編輯工作、能寫評論的領導干部,加強領導”。此處應是指,要求調配幾名副總編輯級別、能編報能寫評論的領導到人民日報社來。其次,“改組編輯部,以政治與業務即德與才兩項標准為主(不強調資歷),調整編委、組長(科長)與編輯人員。嚴格審稿,實行逐級個人負責制,加強編輯和計劃性政策、業務的檢查與總結,建立新聞工作的正規化制度”。

鄧拓還提出3點建議:由副社長或副總編輯一人專門負責上下聯系,按上級意圖組織報道,挑選部分得力記者與各大行政區建立聯系,在各省市組織特約通訊員。

應該說,鄧拓在這份報告中語氣凝重,引起了胡喬木的重視,很快上報毛澤東。

毛澤東批示促成任人民日報社社長

接到這份報告,毛澤東於12月4日作出批示:“喬木:此事應早日解決,不應拖得太久。鄧拓意見似乎是好的。”這封信直接促成了范長江就任新職。

其實,在奪取全國政權后由誰來主持黨中央機關報?毛澤東早在延安窯洞裡就有所考慮,而且將范長江作為重要人選。新中國成立后曾任《光明日報》總編輯的莫艾在《毛主席約談記》一文中,記述了毛澤東於1942年5月初在延安棗園約見他的情形。當時莫艾在延安解放日報社任採訪部記者,他採寫的勞動模范吳滿有的報道刊登於1942年4月30日《解放日報》頭版頭條,受到毛澤東的好評並約見了他,約見時解放日報社社長博古在座。

這次約談近4個小時,且邀請共進午餐。談話開始后,毛澤東向莫艾詳細問及“大后方”新聞界的情況,特別詢問了范長江的近況,對他表示十分關切。談話中,毛澤東面對博古、也同時對莫艾說,黨的新聞工作將來還是需要他辦的。

這說明,新中國成立后選調范長江主持《人民日報》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毛澤東對范長江已有長期觀察,加上轉戰陝北期間范長江一直跟隨在他身邊,彼此熟悉了,因而毛澤東認定范長江是新中國成立后主持中央機關報的合適人選。

有了毛澤東的批示,范長江於當月即被任命為人民日報社社長,主持全面工作。自接任起,胡喬木不再任社長,人民日報社副社長張磐石調任華北局副書記,鄧拓任副社長並繼續擔任總編輯。

從鄧拓提議到毛澤東批示,范長江到人民日報社主持全局工作,這個人事安排落實得很快,有利於增強來自太行山兩端的新聞干部群體之間的團結。

綜上所述,范長江到人民日報社擔任社長應該是在毛澤東於鄧拓的信上批示之后很快確定下來的。范長江到人民日報社任職時間應在1949年12月中旬,或稍后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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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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