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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項工程”的塵封記憶

2015年03月12日15:01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156項工程”的塵封記憶

北京798藝術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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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與各外國政府和人民恢復並發展通商貿易關系。

但是,這一基本政策在實行中遇到了阻礙。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在經濟上對我國實施封鎖、禁運、凍結,我國的對外貿易和技術引進受到極大限制,更沒有可能從西方取得建設資金。

新生的共和國把發展的目光投向了蘇聯,拉開了中國經濟現代化建設的大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成立,毛澤東即於當年年底訪蘇,以謀求中蘇兩國關系的發展,特別是蘇聯對華的政治經濟援助。毛澤東在莫斯科同斯大林就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問題、蘇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問題、兩國貿易和貿易協定以及有關兩國利益的若干問題進行初步會晤后,周恩來於1950年1月20日率中國政府代表團抵達莫斯科,進行具體的談判。

通過會談,雙方除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外,還簽訂了《關於蘇聯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這個協定規定:蘇聯以年利1%的優惠條件,向中國提供3億美元的貸款。當年蘇聯即開始用這筆貸款向中國提供第一批大型工程項目50個,幫助中國進行國民經濟最重要部門的恢復和改造。

這50個項目就是156項工程中的第一批,主要是煤炭、電力等能源工業,鋼鐵、有色、化工等基礎工業和國防工業。

編制一五計劃

經過3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艱苦努力,到1952年末,新中國在經濟上站穩了腳跟,經受住了抗美援朝戰爭和帝國主義封鎖禁運的嚴峻考驗,工農業主要產品的產量已超過了舊中國最好的歷史水平。這就為我國進入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階段創造了良好的基礎和有利條件。

為了進一步加速國家的經濟建設,除了動員全國的人力和財力外,還必須加強國家建設的計劃工作,使大規模建設能在正確的計劃指導下進行,避免可能發生的盲目性。為此,自1951年春開始,在周恩來、陳雲的領導下,中央財經委員會著手編制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由於當時抗美援朝戰爭仍在進行,按照中央“邊打、邊穩、邊建”的方針,一五計劃在編制過程中,是以抗美援朝和國家建設並重為出發點來考察國家工業建設的投資、速度、重點、分布和比例的。

經過兩個多月時間,中財委編制出了第一個五年計劃的輪廓草案。

草案所提出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基本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重工業,建立國家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基礎,保証國民經濟中社會主義成分的比重穩步地增長。也就是說,發展國家的重工業是五年建設的中心環節。

為了確保一五計劃制定得科學性及其有效貫徹,同時也為了爭取蘇聯的幫助,以及商談其他一些有關兩國利益的問題,1952年8月17日,周恩來再次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帶著有關一五計劃的設想和輪廓草案的大批材料抵達莫斯科訪問。

援建改建91個企業

1952年8月20日,雙方舉行了第一次會談,斯大林表示願意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在資源勘探、企業設計、設備供應、提供技術資料、派遣專家和提供貸款等方面給中國以幫助。關於軍事裝備和軍事工業,他強調中國應自己生產飛機、坦克、雷達等武器,從修理經過裝配到制造,從小到大,以利培養干部,否則隻有工廠沒有人才,絕對不行。他建議最好是中國派人到蘇聯學習,培養自己的干部、工程師及技術工人。中國方面將《三年來中國國內主要情況及今后五年建設方針的報告提綱》、《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任務》及八個附表、《中國國防軍五年建設計劃概要》等譯文材料送給斯大林。

1952年9月3日,斯大林與中國代表團舉行第二次會談,會談的重點是五年計劃問題。斯大林表示願意為中國實現五年計劃提供所需要的設備、貸款等援助,同時派出專家,幫助中國進行建設。

雙方在大的原則確定之后,周恩來、陳雲等先行回國,李富春等留下來繼續與蘇方商談對我國經濟建設援助的具體細節。經過8個月,在對每個項目都進行了極詳細周密的研究之后,雙方於1953年5月15日簽訂了關於蘇聯援助中國發展國民經濟的協定和議定書,蘇聯承諾援助中國新建和改建一大批規模巨大的工程項目,即在1953至1959年內,援助我國建設與改建91個企業。

協議還規定,連同1950年簽訂的50個項目共141個企業,將在1953年至1959年期間分別開工。當時預計,141個企業建成后,我國的工業生產能力將大大提高,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機器制造、化學工業等方面,都將超過現有生產能力一倍以上,我國將有自己的汽車工業和拖拉機工業,機械方面和國防工業方面將有許多新的產品出現。到1959年我國的鋼鐵、煤炭、電力、石油等主要重工業產品,大約等於蘇聯第一個五年計劃時的水平,將接近和超過日本發動侵略中國戰爭時(1937年)的水平。

派出5個專家組

為了合理地規劃這些項目,蘇聯派了5個專家組來中國。一是黃河、漢水的綜合規劃組,對解決總體利用黃

河、漢水水利和水力資源問題,對現有資料給以鑒定,並幫助中國政府指導規劃勘測工作計劃﹔二是電氣化組,幫助中國制定電氣化的遠景計劃﹔三是黑色冶金與有色冶金組,幫助中國制定發展黑色冶金與有色冶金的遠景計劃﹔四是機器制造工業組﹔五是造船工業組。

為了保証我國國民經濟各部門的互相配合及海軍建設的需要,並根據蘇聯派來的5個綜合專家組對發展各部門工業遠景計劃的研究,一年后,我國政府認為還須請蘇聯政府增加設計和幫助建設某些必要的企業。因此,1954年10月,在赫魯曉夫率蘇聯政府代表團到中國訪問、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5周年慶典期間,中蘇兩國政府代表團就旅順口問題、中蘇科學技術合作問題以及蘇聯政府幫助中國新建和擴建企業等問題舉行了會談,雙方共簽署了10項文件。10項文件之一就是《中蘇關於蘇聯政府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建十五項工業企業和擴大原有協定規定的一百四十一項企業設備的供應范圍的議定書》。

一五計劃的實施

1954年4月,中央成立了8個工作小組,由陳雲任組長,開始了全面編制五年計劃綱要工作。1955年3月中旬,小組編出了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3月31日,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同意中央提出的一五計劃草案。會后,黨中央又根據會議討論的意見作了修改,6月,提交國務院討論通過。

1955年7月3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一五計劃草案,並作為正式計劃文件予以公布。此后,國務院又先后於11月9日和12月9日頒布命令,將第一個五年計劃下達各地和各部,要求各地各部遵照執行。

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基本任務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就是集中主要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我國設計的156個建設項目為中心的,由694個建設單位組成的工業建設,建立我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

隨著一五計劃的實施,在實踐中經過反復多次的論証,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156項項目中,有的項目取消,有的項目因地質勘探落后或因礦石成分復雜而推遲設計,有的由於擴大生產規模而修改設計,總之,經過項目增減拆並,最后施工的為150項。但由於“156項工程”已寫進了一五計劃並先行公布了,為了方便,后來還是習慣地稱蘇聯援建的重點建設項目為156項。

這實際施工的150個項目的構成是:軍事工業企業44個﹔冶金工業企業20個,其中包括鋼鐵工業7個、有色金屬工業11個﹔化學工業企業7個﹔機械加工企業24個﹔能源工業企業52個,其中煤炭工業和電力工業各25個、石油工業2個﹔輕工業和醫藥工業3個。

工業化的物質技術基礎初步建立

“156項工程”中第一個建成投產的民用工程是鄭州第二熱電站(1953年投產),到1962年完成時,除三門峽水利樞紐(1969年建成)以外,所有項目全部建成投產。

應當說,自近代以來,中國工業化的歷史上還從沒有過這樣迅速、這樣集中、這樣全面、這樣系統的行動,在短時間裡就進行了如此門類齊全的工業基礎建設、完成了以大工業為基礎的國民經濟體系的根本性改組。一五計劃的實施,特別是156項工程的竣工投產,極大地改變了中國國民經濟的技術面貌和部門結構,過去所沒有的一些重要工業部門,包括飛機、汽車制造業、重型和精密機械制造業、發電設備制造業以及高級合金鋼和有色金屬冶煉等,都從無到有地建立起來了。

到1957年底,“156項工程”已開工的達135個,其中建成或部分建成投產的68個。經過5年的建設,我國的工業生產能力獲得了極大的提高。按照當時的需要量,鋼材的自給率已達86%,機械設備的自給率達60%以上。我國的工程技術力量、工業技術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五時期的工業發展贏得了高速度,到1959年建國十周年時,我國鋼產量由世界第26位升至第7位﹔煤、油從第9位升至第3位﹔發電量由第25位升至第11位。

我國工業化的物質技術基礎由此得以初步建立。

(陳夕 本文作者系中央黨史研究室宣傳教育局原局長。本文發表時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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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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