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穎婷
開欄語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
70年前,萬眾一心、共赴國難的中華兒女取得了抗擊日本軍國主義侵略的偉大勝利。抗日戰爭的勝利徹底粉碎了日本軍國主義殖民奴役中國的圖謀,捍衛了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徹底洗刷了近代以來抗擊外來侵略屢戰屢敗的民族恥辱,是中華民族由近代以來陷入深重危機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轉折點,開啟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的歷史征程。
作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開始時間最早、持續時間最長的戰爭,中國人民抗日戰爭開辟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東方主戰場,為爭取世界和平的偉大事業作出了彪炳史冊的貢獻。
中國抗戰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后,作為戰勝國的中國積極參與戰后秩序的締造,成為建立戰后國際新秩序、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而今,我們紀念偉大勝利,是因為用鮮血和生命寫下的歷史不容褻瀆,是因為中國人民捍衛勝利成果以及維護世界和平的信念絕不動搖。
從今日起,《法制日報》開設“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專欄,以銘記勝利、緬懷先烈,珍視和平、捍衛歷史。
不少人對梅汝璈的認知,是從他那句流傳甚廣的名言開始的。
“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帝國主義者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在《關於谷壽夫、鬆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一文中,梅汝璈說。
作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法官,梅汝璈是最早提出研究南京大屠殺的人之一,他呼吁中國學術界和出版界克服困難,努力填補在南京大屠殺研究方面的空白。也正是由於他的努力,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內容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佔據了重要地位。
用語言描述的人生盡管蒼白,但至少能勾勒出一個大致的輪廓。
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附近的一家咖啡館裡,梅小璈向記者娓娓講述著他的父親梅汝璈。
國難時心情如濃霧
梅汝璈,字亞軒,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朱姑橋梅村。
1916年,12歲的梅汝璈在父親的堅決支持下,考取了設在北京的清華學校。
8年后,梅汝璈赴美國留學。他先后就讀於斯坦福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於1928年底獲得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身居海外,梅汝璈始終關注著祖國的命運。1929年,在歐洲游歷倫敦、巴黎、柏林、莫斯科之后,他回到了闊別將近5年的父母之邦。
從學成歸國到二戰結束后出任國際法庭法官,大約16年間,梅汝璈先后任教於山西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講授民法概論、刑法概論、英美法、國際法、政治學等課程。從1934年起,他成為國民政府立法院委員,參與若干立法工作。
長期的教學、調研、閱讀和寫作,奠定了梅汝璈在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兩方面的堅實基礎,客觀上為日后執法東京做了充分准備。
梅小璈說,父親本為一介書生,想到年事漸高的父母和諸多親友正為躲避日本侵略者的追擊顛沛流離,想到中國軍民正在前線浴血奮戰,想到敵佔區同胞正在侵略者的鐵蹄下痛苦掙扎,又看到某些政府官員大發國難財,“前方吃緊,后方緊吃”,他的心情就像山城重慶上空的濃霧一般陰郁、灰暗。
盡管現實世界的狀況極其嚴峻,然而,作為中國法學家,梅汝璈心中公平正義的理想絕不會泯滅,所需要的,只是時機。
身份與情感的煎熬
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結束以后,國際社會在德國紐倫堡和日本東京設立軍事法庭,德、日兩國的重要戰爭責任者分別在這兩個法庭上受到審判。
1946年2月,盟軍最高統帥部根據各同盟國政府的提名,任命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9名法官(后增加到11名)。經有關人士推薦,梅汝璈受命代表中國,坐上了庄嚴的審判席。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至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
在梅汝璈眼裡,南京大屠殺無疑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軍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殘酷程度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法西斯暴行中,或許僅次於納粹德軍在奧斯威辛對猶太人的大屠殺。
梅小璈說,在父親的記憶裡,侵華日軍在南京最大規模的集體屠殺,要數下關草鞋峽的那一次,那次屠殺發生在12月18日(即佔領的第六天)夜間。
當時,侵華日軍將從南京城內逃出而被拘囚於幕府山的男女老幼共57418人,除少數已被侵華日軍餓死或打死者外,全部都以鉛絲捆扎,驅集到下關草鞋峽,用機槍密集掃射﹔倒臥血泊中尚能呻吟掙扎者均遭亂刀砍戮,侵華日軍事后將所有尸骸澆以煤油焚化,目的是為了滅跡。
其中有一位名叫伍長德的,被焚未死,待日軍離去后從死人堆中負傷逃了出來。他曾被邀出席遠東國際法庭作証。
伍長德驚心動魄的証言,在梅汝璈的記憶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遠東國際法庭認定:“在佔領后的第一個月中,在南京市內發生了2萬左右的強奸事件”﹔“全城內無論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婦人,多數都被奸污了。”
“可以想見,父親在法庭上應該是心潮起伏,備受身份與情感的煎熬。作為法官,他不能表現出任何傾向,所以,他始終沒有逾越法律的邊界,嚴守法律精神。”梅小璈說。
一位法律人的使命感
從1946年3月到1948年年底,梅汝璈在近三年東京法庭法官任期內的業績和生活,有許多著名的“橋段”,如“同胞贈劍”“座次折沖”“力主死刑”“臨海明誓”等。
在新出版的《梅汝璈東京審判文稿》一書所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未完成稿)第二章中,梅汝璈較為詳細地介紹了開庭前發生的法官座次之爭,並揭示了這場爭執對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意義。
“至於量刑問題上的激烈爭辯,從這本書首次公布的《東京審判期間的部分函電》中可見端倪。”梅小璈說。十分可惜的是,因為一些歷史原因,梅汝璈未能完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的寫作,后人已無法詳細知曉當時法官們宣誓保密的量刑討論情況。
《梅汝璈東京審判文稿》一書還包括梅汝璈從起程奔赴東京,到開庭后數日共五十多天的日記。僅從上述篇幅不大的日記中,可以部分感受到他當時的心境。
梅汝璈受過系統的法學訓練,明了英美法系中法官和檢察官的嚴格分工,熟悉無罪推定、控辯平等、法官中立、有利被告等訴訟原則。看到向哲浚檢察官為收集証據、草擬起訴書晝夜奔忙,他不但不能施以援手,還得注意避嫌,向別人解釋法官和檢察官之間的工作關系,這讓他感慨不已。
實際上,東京法庭既是法律場合,又是政治、外交場合,不能將它等同於普通法庭。各國利益訴求不同、世界格局發生變化,這些因素都不可能不影響東京法庭的審判。同時,這裡也存在著類似“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那樣的糾葛。無論是“法官傾向”問題,還是“死刑存廢”問題,教科書闡述的一般原則和學術討論中出現的某些觀點,不宜作為評判情況特殊的東京審判之標准。
梅小璈告訴記者,父親去東京時滿頭黑發,在遠東軍事法庭審理戰犯期間回國述職時,頭發已花白,可見審理頗費周折。
盡管梅汝璈受的是西方教育,但中國知識分子傳統的家國情懷在他心中仍然根深蒂固:
“處身外國的人,對自己國家不爭氣最感痛苦。”(1946年4月9日)
“各國派來的都是有經驗有地位的老法官,我得兢兢業業鄭重將事,決不馬馬虎虎。”(1946年4月10日)
“我今天能高居審判台上來懲罰這些元凶巨憝,都是我千百萬同胞的血肉換來的,我應該警惕!我應該鄭重!”(1946年5月3日)
縱覽梅汝璈的日記,可以發現,“爭氣”和“鄭重”是反復出現的詞語。
梅汝璈在1948年4月24日致時任外交部長的電報中說:“璈職責所在,自當竭其綿薄,為我國在此次空前國際法律正義斗爭中之勝利盡其最后之努力。”一名傳統知識分子和法律人的使命感及大局觀躍然紙上。
事實上,東京審判之所以能夠取得差強人意的成果,與梅汝璈的努力密不可分。
採訪臨近結束,梅小璈這樣描述他的父親——綜觀父親行跡,與眾多經歷著社會巨變的知識分子一樣,他始終處於時代和歷史生成的矛盾中。在傳統家國情懷和英美法治理念之間,在作為受害國代表的復仇意願和法官必須“不偏不倚”的身份要求之間,這種精神困境,生活在相對平穩狀態下的人們,未必能夠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