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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獨秀對章士釗“不領情”

楊帆

2015年11月12日14:31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11:春秋周刊

陳獨秀與章士釗是有著40年友誼的“總角舊交”,但兩人曾因政見不同而分道揚鑣。

1932年10月,陳獨秀因提出反日、反國民黨的口號在上海被捕入獄,已成為執業律師的章士釗聞訊,主動要求為陳獨秀擔任辯護律師。

1933年4月,陳獨秀一案在江寧地方法院開庭,檢察官以“危害民國”罪起訴陳獨秀。章士釗針鋒相對,辯稱:“國家與主持國家之機關(政府)或人物既然不同范疇,因而攻擊機關或人物之言論,遂斷為危及國家,於邏輯不取,即於法理不當……”陳獨秀雖對章士釗不滿,但也不得不贊嘆其法學造詣之深厚。

然而,當他聽到“托洛茨基派與國民黨取掎角之勢以清共”時,登時臉色大變,憤然起身,想打斷章的辯護,卻被法警制止。

此前因大革命失敗,陳獨秀在消沉、迷茫中逐漸轉向托派。但他加入托派,完全是被托洛茨基的觀點所打動,並無對抗或分裂共產黨的想法。因此,章士釗長達53分鐘的辯護話音甫落,陳獨秀立即嚴辭聲明:“章律師之辯護,以其個人觀察與批評,貢獻於法院,全系其個人意見,並未征求本人同意。至本人之政治主張,應以本人文件為根據。”

陳獨秀剛直不阿,寧死也不容他人“玷污”自己的政治立場,但章士釗注重的是判決結果。不可否認的是,章的辯護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陳獨秀終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實際服刑4年零10個月,於1937年8月獲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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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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