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文
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中央機構幾經變化。20世紀30年代,中央設立書記處﹔1966年8月,中央書記處停止工作﹔1980年十一屆五中全會時,又恢復了中央書記處。中央書記處的變化與中國共產黨的發展緊密相關。
以“書記”作為黨中央最高領導的稱謂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開時,全國隻有50多名黨員,中央隻設由三人組成的中央局,負責人稱為書記。“書記”在當時是最小的官職,即“書記官”,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文書、秘書。中國共產黨為表示與舊社會決裂的決心,為人民謀利益的決心,決不當官僚,決不做欺壓百姓的老爺,選擇了最小的官稱“書記”,稱呼黨的各級領導乃至黨中央的最高領導。
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開時,中國共產黨已發展到5萬多人,中央機關僅有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地領導全黨。在代表大會上,第一次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總書記,將決策機關與負責日常工作的機關第一次分為兩個機構。政治局是決策機關,常委處理日常工作。總書記是常委之一,既領導決策機關也領導負責日常工作機關。1928年6月,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共六大沿用五大的慣例。因全國各個農村根據地的建立、發展,政治局常委分散到各個根據地擔任第一把手。此時,各個根據地均受到敵人的包圍、“圍剿”,難以召開常委會,黨的領導力量顯得有些薄弱。
中央書記處應運而生
1933年初,黨中央遷入江西蘇區。當時全國各蘇區發展到十幾塊,紅軍達30萬人,黨員達30萬人。僅一個總書記難以領導這樣一個大黨,中央書記處應運而生。
1943年3月,中央機構調整,決定在兩次中央委員會之間,中央政治局擔負領導整個黨的工作責任,有權決定一切重大問題,政治局推定毛澤東為主席﹔書記處是根據政治局所決定的方針處理日常工作的辦事機關,書記處由毛澤東、劉少奇、任弼時組成,毛澤東為主席。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用“主席”的稱謂。
1956年9月,召開了中共八大。八大除設中央委員會主席外,第一次設了副主席。毛澤東繼續當選為主席。八大時,中央書記處第一把手不再稱“主席”。新的黨章規定選舉總書記一人。此時的總書記與六大不同,六大的總書記是黨的最高領導,而八大最高領導是黨中央主席。七大規定“中央委員會主席即為中央政治局主席與中央書記處主席”,而八大沒有規定他們是中央書記處的主席、副主席。這樣,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就分開了,決策機關與領導日常工作的機關就分開了。
鄧小平於1954年任中共中央秘書長,醞釀八大中央名單時,鄧小平表示願意當中國的秘書長,不願意當外國的總書記,怕不順。鄧小平說:“對總書記這一職務,我隻有六個字,一不行,二不順。”鄧小平之所以說“不行”,是因為劉少奇與周恩來同歲,比鄧小平大6歲,他們黨齡、資歷、威望都在鄧小平之上。毛澤東做鄧小平和中央同志的工作,講得很風趣:“至於秘書長改為總書記,那只是中國話變成外國話。其實,外國的總書記就相當於中央的秘書長。”鄧小平插話:“我還是比較安於秘書長這個職務。”毛澤東解釋:“他說不順,我可以宣傳宣傳,大家如果都贊成,就順了。”最終,八大選出的總書記是鄧小平。
鄧小平曾向毛澤東提出,書記處還是作為政治局辦事機構,負責對軍隊和國務院的文件承送。毛澤東不同意,強調書記處是黨中央的辦事機構,什麼事都要管,中央的事由你們做,發文用中央的名義。凡是黨政軍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報告、文件都要先送書記處。一般問題,書記處討論決定,即可下達、執行。重大問題,書記處先拿意見再報中央常委討論、決定。
十一屆五中全會恢復中央書記處
1966年八屆十一中全會后,書記處停止工作。1980年,十一屆五中全會“決定恢復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所決定並在十年間証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經常工作機構,並且選舉胡耀邦同志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82年召開的中共十二大決定,中國共產黨不再設主席、副主席。從此,總書記成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最高領導職務。但是,中央政治局仍是決策機關,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中央書記處仍負責黨政軍的日常工作。(摘自《黨史博覽》200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