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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40年代福州地區淪陷期間日軍之暴行

鄭復龍

2016年02月02日08:3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福建黨史月刊》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20世紀40年代福州地區兩次淪陷期間,日軍所到之處,見屋就燒,見人就殺,連手無寸鐵的婦孺老弱也無一幸免,其毒辣手段更是駭人聽聞。

1941年4月18日,閩江輪船公司的一艘汽油輪船運載著260余名乘客,從福州台江碼頭開往閩侯縣甘蔗鄉。船到洪山橋附近的淮安角時,突然飛來一架日本軍用轟炸機,向輪船投彈並使用機槍猛烈地向輪船掃射。不少人被迫跳入江中逃生,但不是被日軍機槍射死,就是被彈片擊中。這次遇難者約達200人。他們中有的是母親抱著孩子一起被射殺,有的是年輕人牽著老母一起被擊殺,有的是夫妻雙雙遇害,情景慘不忍睹。關於這次日機轟炸,在同年4月27日《中央日報》(永安版)的《敵人在福州的暴行》一文中有記載。

1941年6月10日,長樂縣“治安維持會”串通日軍,漏夜“包剿”集仙橋,該鄉民眾“明知卵石非敵,唯有血戰,以求生路,合力抵抗,相持數小時,至翌日拂曉,全鄉陷於敵手”。日軍對集仙橋燒殺淫掠,“計被焚毀大小房屋二百九十余座,屠殺男女老幼三十九人”。日軍的這次暴行,在福州檔案館館藏的《長樂縣集仙鄉慘遭日偽軍燒殺》(1941年10月30日)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由福建省檔案館編輯的《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長樂沙京鄉,因“該鄉民眾平時抗戰情緒高漲,聞寇至,無不忠勇抵抗,死傷倭寇十余名”。1941年6月30日,日偽軍竄到沙京鄉,強行攤派軍糧和民夫。沙京民眾挺身抗拒,繳奪步槍7支。7月1日,日軍100余人向沙京鄉反扑“清剿”,沙京各村組織起來的“民眾抗日自衛隊”英勇迎戰,經一個多小時激戰,打死、打傷日軍十余人,自衛隊員也有傷亡。受此打擊,日軍惱羞成怒,獸性大發,先用迫擊炮轟擊和重機槍掃射沙京5個自然村,然后竄入村中放火殺人。“是日被害同胞八十余人,被焚毀屋宇二百余座,為長樂亙古未有之浩劫”。駐長樂日軍還強迫民眾修筑長(樂)營(前)公路,未按時出工者,即以“抗工論處”。岱安鄉村民“因農事匆忙,遲延出工,被倭寇用機槍掃射,擊死百余人”。日軍在長樂的這兩次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的《長樂縣淪陷經過與敵偽暴行》(1941年)一文中有詳細記載。

1941年7月,日軍在福清縣星橋鄉捕捉26名村民,其中11人被誣指為游擊隊,被眼蒙黑布條用刺刀活活捅死。在鬆壇、裡美等地,日軍還以插秧的農民為練習射擊的目標,死於日軍刺刀和槍彈下的不下數百人。8月28日,日軍在福清實行戒嚴,不分晝夜,見人就殺。日軍還竄擾海口,在前川村焚屋數十座,鄉民被殺37人、傷12人,並屠殺斗坦、城底等村鄉民十余人。

日軍佔領福州后,在全市大街小巷布滿崗哨,手持利刃,架設機槍,任意槍殺民眾。1941年6月18日,日軍以肅清所謂反動分子和共產黨為借口,對福州全市進行連續5天的大搜查,凡發現藏有武裝照片、軍人用品、機關文件、抗日圖表、傳單、標語等,都認為有“反日”嫌疑,逮捕后施以酷刑,野蠻虐殺。日軍在福州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其殺人方法有活埋、剝皮、電刑、槍斃、砍頭、剖腹。還有用燒紅的鐵條將人活活烙死﹔用煤油摻水灌入,腹脹后,踢人小腹,將人弄死﹔用繩索將人捆住,倒懸在梁上,活活吊死﹔用鞭毒打,拋入河中溺死﹔甚至將人捆住,讓毒蛇纏身咬死。

福州東門外馬鞍山、中洲憲兵隊、水部涵園、華南道搜索隊、館前街日軍司令部等處是日軍聲名狼藉的屠殺場所。馬鞍山中正公園東南隅有片桃林,據當年親歷者村民魏世英証言:“自是每二、三日一次,或殺頭,或槍決,計在百余日中,我同胞慘殺於桃叢中者約有二十余車,至少在四百人以上。”在福州“淪陷后一日”,魏世英與族弟“躲大石塊后,竊窺有鬼子十余,均背長槍大刀,簇擁二十余同胞,列成一隊形,鬼子則分立其后”,鬼子“將所背大刀握在手中,隻見手一動,刀光一閃,腳一踢,列隊諸人,均一一滾入戰壕,隻余一身軀特肥者,被鬼子挾立桃樹下”。寇兵事先備有木桌,“脫淨該肥人衣服,舁(抬)上大桌,十余鬼子合圍旁觀”,但見“若輩已在肥人胸上一刀剖開,取出心肝,余倆睹狀嚇得欲逃不能”,場面何等殘忍。日軍的這次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據當年廈門某報所載,福州第一次淪陷后20天內,“無辜華民,男婦老幼,計被慘殺者,約達五千余名”。這一史料在1941年5月11日《福建日報》(泉州版)的《敵寇暴露強盜行徑,掠取物資運廈變賣》一文中也有記載。

1941年7月間,駐福州的一個日本軍官追尋“花姑娘”,闖進北門外九彩園8號陳家宅院,強迫時年69歲的中醫師陳璇琨去找隔壁家的兩個“花姑娘”,遭陳璇琨嚴詞拒絕后,日酋獸性大發,竟拔出指揮刀將陳璇琨劈死。接著,日酋割下宅子裡的電線,將陳璇琨8歲的孫子陳亦成和12歲的孫女陳亦惠、10歲的孫女陳亦炊分別捆綁在大廳椅子上,逼迫陳璇琨兒媳吳錦文帶路,在各屋翻箱倒櫃,沒有找到值錢的東西,遂將吳錦文捆綁在臥室的床架上。陳璇琨不足2周歲的孫女陳亦安見狀號啼不止,日酋就用布堵住她的嘴,殘忍地將她塞進炭薪未燼的“老虎灶”灶膛,又返回大廳將被捆綁的陳亦惠、陳亦炊和陳亦成3人用電線逐個勒死。隨后,日酋對吳錦文下毒手,遭到反抗,遂將吳錦文拖出臥室,推進菜園中的池塘,又用石頭、條凳猛砸,見已昏死才罷手逃遁。吳錦文蘇醒后爬到池沿,哭喊救命。幸虧鄰裡及時營救,吳錦文和年幼的陳亦安才得以幸存。是為震驚八閩的“九彩園命案”。日軍的這次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和2015年8月13日《福州晚報》的《九彩園慘案親歷者:往事不該遺忘》一文中均有詳細記載。

日軍在福州淪陷區採取殺、奸、辱等凶殘手段,制造了種種暴行,為禍之烈,罄竹難書。

日軍在福州十四橋、十二橋、萬壽橋、南台大橋、臥湖橋等設崗哨,過往行人或忘了行禮,或時間稍晚,則被百般凌辱溺殺,葬身流水者不下數百人。一酒店伙計過十二橋不懂日語被辱,伙計掙扎被綁電杆上,日軍要過路人用錐扎,見沒人動手,獸兵自己動手錐扎,又將伙計頭顱砍下挂於電杆示眾,拋尸於河。市民畏懼如過陰間“奈何橋”、“斷魂橋”。日軍強迫民眾懸挂太陽旗。福州東門屠宰場豬欄外悉挂紙制太陽旗,被敵兵觸見,以為有辱其尊嚴,將兩個工人刺殺。中洲某店主懸旗不合方位,敵兵瞥見大肆咆哮,店主惶恐失措之中敵旗墜地,遭虐殺后被拋尸倉前橋下。日軍在福州楊橋路、南門兜、鼓樓前、井直街、大橋頭、三叉街、小橋頭、水部等交通要道口以及市內外橋梁設置崗哨,盤查行人。每天午后5時至次日晨7時不准通行。行人過往崗哨都須脫帽立正,行90度鞠躬禮,違者則拳腳相加,或罰立於烈日下,或罰跪於爛泥之中,摑其臉、彈其鼻、拔其發、提其耳、擊其首。命作蝦蟆式(五體伏地)、鱉式(五體伏地翹一足)、犬式(四肢抵地昂首),或令“豎蜻蜓”(兩手著地兩足朝天)。又常滿街撒潑,入宅濫施淫威,恣意凌辱,駭人聽聞。日軍在福州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據當年報載,1941年7月某日,日軍騎兵隊數人,闖入雲步山民宅,欲奸蔡永寬之妻,遭抵抗。寇兵用電線勒死蔡妻及蔡母﹔蔡奪門出逃被追殺斃命﹔寇返蔡宅再殺死蔡子女及鄰居蔡氏以滅口,演成“六命慘案”。一日,日寇汽車在中亭街撞輾一人力車夫,致其肝腦涂地,登時斃命。敵司機反大怒下車,毆打偽崗警,責其何不趕逐人力車夫。爾后,又開車上路,用長竹竿一根沿途亂打人力車夫,致其頭破血流。一飢民常往酒保乞討度日,一日商假裝仁慈,聲言施舍。待飢民齊集,以一鍋沸水當眾洒潑,飢民被燙,焦頭爛額,倒地打滾。一日,日寇數人帶一狼犬行經東大路。東門外吳姓農民見狼犬猙獰,畏懾而逃,犬狂奔追之,寇兵不加喝阻,反縱犬嚙之,農民股肉被咬落一大片,血肉模糊,寇兵大笑而去。湯井巷外,日兵將刺刀刀柄插於土中,刀尖朝上,逼迫幾個市民脫衣俯地,胸脯對著刀尖,又以槍托擊背。被辱市民始則號叫,繼見血濺如赤練。日兵嘻笑取樂,見者駭莫能言。峽兜南北渡口均設敵崗哨,遇婦女過渡則迫令上岸檢查,多被強奸。一村婦經峽北,獸兵迫其脫褲檢查,該婦羞澀動作稍緩,竟被強令裸體跪於船頭自打屁股,並要高聲報數,群寇則拍掌取樂。日軍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日軍在侵佔福建期間,每到一處,除瘋狂殺人、放火、搶劫外,還到處追逐“花姑娘”。日軍規定每周三、周五為“行樂日”。每到行樂日,日軍糜集醉飲,游蕩於市,每遇婦女百般調謔,撫其頰,弄其乳,假搜身命寬腰帶窺其隱,更有當街強迫去裝戲謔。一挑菜農婦在井直街被迫脫去衣褲,遭種種戲弄后放行。一孕婦偕其夫過達明路,站崗寇兵借搜查令其解腰帶,撫其肚皮戲弄,就其腹用墨畫烏龜,寇兵群集觀看取樂。日軍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日軍還以查戶口為名,經常三五成群在大街鬧市強拉婦女,任意奸污,就連幼女和老婦也不放過,甚至於夫前奸其妻,父前奸其女,翁前辱其媳,子前辱其母。一支日軍過境福州期間,強奸了數十名婦女,並強擄婦女隨軍,隨時奸淫。在白琳,多人受辱,其中一個患有精神病的少女竟慘遭十余名日兵輪奸。更令人發指的是,駐長樂的一群日軍強拉一少年,迫他奸其生母,並加以拍照,致使母子二人均投河自盡。長樂沙嶺陳某娶親之日,寇兵沖進洞房擄去新郎,進而強暴新娘﹔城內某夫婦同床共眠,遭遇寇兵破門而入,寇將其夫殺死,將其妻奪回兵營,供群寇奸淫。日軍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福州東門東山鄉駐扎日軍50多名,一日間附近各鄉婦女被強奸者達65人。據1941年5月20日《中央日報》(永安版)的《福州敵寇暴行》一文記載,僅福州淪陷4個星期內,“慘遭蹂躪劫擄之婦女不下二三千”,城內南街利來藥房店東某二女,年方及笄,敵捕入其司令部3日后釋出,皆因摧殘而致癲癇。黃巷口某女店主被圍9日,遭輪奸數十次,該婦自盡未遂,隔日脹腹而死。福州城北古嶺尼姑庵,日寇兵3人夜半逾垣而入,輪奸一尼姑,尼姑羞憤自殺。此外被奸致死拋棄江中之無名女尸不計其數。

福州兩次淪陷期間,僅大根區被日軍強奸致死者竟達30人。另據1941年5月5日報載,“四月廿七至廿九日,敵將所搜掠物資及青年婦女千余人,用大小駁船自台江汛開至閩江口敵艦,中途躍水自殺之婦女甚多”,這些被擄良家婦女“系駛往台灣及海南島,供獸軍蹂躪”。日軍的這些暴行,在《日本帝國主義在閩罪行錄》中有詳細記載。

(本文作者系福建省革命歷史紀念館原副館長、研究員)

來源:《福建黨史月刊》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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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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