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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日所謂釣魚島“新史料”邏輯悖謬歪曲歷史

2016年05月13日09: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所長高洪接受《人民日報海外版》獨家專訪 日所謂釣魚島“新史料”邏輯悖謬歪曲歷史

日本內閣官房網站主頁近期公布一批涉及我釣魚島的“歷史資料”,妄稱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日本政府還將所謂支持釣魚島為“日本固有領土”的相關資料譯成英文版,並公開發布。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所長高洪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問:日本最近公布的這批資料中哪些地方與歷史事實明顯相悖?

答:日本內閣官房網站主頁近期公布的涉及我釣魚島的歷史資料不僅不能說明釣魚島屬於日本,反而將日本方面無理辯解中的邏輯悖謬暴露無遺。

這些“新史料”可以大體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違反真實的歷史事實的片面主張。例如,根據日本外務省編撰的《日本外交文書》記載,1885年10月21日,日本外務卿與內務卿往來文書中,井上馨復函山縣有朋認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國標等舉措,必遭清國疑忌,故當前宜僅限於實地調查及詳細報告其港灣形狀、有無可待日后開發之土地物產等,而建國標及著手開發等,可待他日見機而作”,已經明白無誤地揭示出日本明治政府在覬覦釣魚島之初就已經知曉該島只是無人島,而非無主島。然而日方卻在“新史料”裡大肆宣傳自己的“調查”材料証實了該島是“無主地”,並以所謂“先佔原則”作為竊佔釣魚島的歷史証據和法理依據。這足見最近公布的這批資料與歷史事實明顯不符。

第二類則是用或斷章取義、或曲解史料的手法,去“証明”中國方面一直默認日本管轄釣魚島。例如,公布的這一史料原藏於日本外交史料館,在內閣官房領土主權對策企劃調整室公布的《平成二十七年(2015年)報告書刊登資料例》中排序為8號,全稱為“《熊本縣民井澤彌喜太及其他二人漂流至清國獲救,向該國地方官員傳達謝意之件明治二十六年》所收《另紙“右照復”》1894年1月13日”。該史料出示的証據文獻是一封“大清欽命布政使銜辦理通商事務福建分巡寧福海防兵備道”的陳姓清朝地方官,在接到日本駐上海總領事對中國善待日本遭風漂流到中國沿海的3名日本人,並通過外交渠道送還日本而發來《感謝信》后,寫給上海的日本總領事館一名叫“山座”的日本外交官的回信。陳的回信時間是光緒十九年十二月七日(1894年1月13日),陳的回信中引述了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按照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即陸奧宗光)命令寫給中國的《感謝信》的部分內容,其中有一句“井澤彌喜太等三名,由沖繩縣八重山島向胡馬島航往之際,遭風漂流到清國沿海。當蒙該國平陽縣知縣、霞浦縣知縣、閩安協、福防廳長、福州通商局長等各官優加保護照料等因,本大臣聞報之下,實深感謝,合行札令”。據此,今天的日本政府認為當年中國地方官員並未對日本人前往釣魚島表示反對意見,反而採取了不以為意的態度,試圖依此論証釣魚島自古以來屬於日本。顯而易見,今天日本政府就該信件的解釋是牽強附會的,認真分析陳的回信及其當中引述的日本來信內容,根本不可能得出中國地方官員無視日本人前往我釣魚島的結論。

首先,“胡馬島”是否就是釣魚島在中日史學界存在很大爭議,連日本學者自己也搞不清楚“胡馬島”是指“魚釣島”(即我釣魚島的主島)還是指“久場島”(即我黃尾嶼)。因此,“駛往胡馬島”即朝著釣魚島航行的推斷未必可靠。

其次,日本所謂從1884年到1895年對釣魚島進行的“調查”是一個密謀過程,無論救助並善待日本難民的中國各地官員還是書寫信件的陳姓官員,都不可能知曉這個日本人嘴裡說的“胡馬島”就是我國的釣魚島,當然也就不可能知曉日人“駛往胡馬島”即乘船去往我國的釣魚島,因而也就不會對其提出反對意見。

再次,信件內容清楚地表明井澤等3名日本人僅僅是從八重山向“胡馬島”方向航行,這並不能說明3名日本人是以登上“胡馬島”為目的的航行。無論在當時還是按照今天的國際法,和平的海上航行自由是應當尊重的,清朝官員無權也不可能限制別國民船朝著自己國家的島嶼方向航行。況且從信中“遭風漂到清國沿海”的記述來看,該船隻遠未接近“胡馬島”,否則也不至於漂泊到清國沿岸。

最后,也是最為重要的是,從救助漁民衍生出島嶼歸屬,在邏輯上根本不能自圓其說。稍有理智的人就不難明白,僅從日本發來感謝信以及中國官員予以回信,是無論如何也証明不了獲救者在航行方向上出現島嶼的國家歸屬的。毋寧說,這一史料反倒是將信件往來后僅半年日本就以偷襲方式發動甲午戰爭的歷史過程再現出來,讓世人對120多年前中國人的善良與日本人一面“感恩中國”、一面暗中備戰的卑劣行徑看得十分明白。

問:《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奠定二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文件。但是,日本外務省卻主張,戰后日本領土范圍由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決定,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不能對日本的領土處理形成最終的法律效果”。這種狡辯為什麼在法理上站不住腳?

答: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中明確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並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1946年1月29日,《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明確規定了日本施政權所包括的范圍是“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國)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1972年9月29日,日本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鄭重承諾,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關於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場,並堅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上述事實表明,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釣魚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應與台灣一並歸還中國。

而且,中國領導人和外交部曾多次發表嚴正聲明指出:“美國政府在舊金山會議上強制簽訂的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對日單獨和約……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美、日兩國政府在‘歸還’沖繩協定中,把我國釣魚島等島嶼列入‘歸還區域’,完全是非法的,這絲毫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等島嶼的領土主權。”台灣當局對此也表示堅決反對。所以,日本罔顧戰敗投降時接受《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這兩個奠定二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文件,企圖以《舊金山和約》作為自己爭奪釣魚島的法理依據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問:日本政府設置英文網站刊登資料支持日本的主張。您認為日本為什麼把資料做成英文發布?其背后是怎樣的用心?

答:此次日方公布的英文史料出自日本內閣官房下屬的“領土主權對策企劃調整室”(Office of Policy Planning Coordination on Territory and Sovereignty)。該機構是由內閣官房副長官垂直領導、由內閣審議官兼任室主任,專職負責日本領土主權事務,尤其是針對與中國、韓國的領土爭端的職能部門。該機構人員分別來自外務省、文部科學省、農林水產省和海上保安廳等4個省廳,工作任務主要有協調與國土安全相關省廳間關系,召集賢人會議推動國內外加深對日本領土主權立場的理解,開展與“尖閣列島”與“竹島”相關的輿論調查,收集整理証明“尖閣列島”與“竹島”屬於日本的歷史証據並英譯為文本、圖片、動畫等宣傳品以及每兩年出台一份《議事報告書》等。據說,該機構還會陸續將整理的資料譯為中文、韓文,以求實現日本歷史証據鏈的“多國語言化目標”。對此,中國應當保持足夠的警惕,並及時組織研究力量通過歷史事實予以駁斥,還原歷史真實面目。

問:近年來,日本政府一方面否認中日圍繞釣魚島主權歸屬認知有爭議,另一方面不斷加強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宣介。您認為安倍政府為什麼一直在釣魚島問題上糾纏?

答:日本為何要在今年4月拋出新一批“歷史資料”呢?說明伴隨著今年3月新安保法實施,安倍政權進一步加快了強化海洋爭端步伐,以內閣官房為主導的省廳間工作節奏在加快。公布“新史料”是在最大限度地支持、配合安倍在即將召開的伊勢志摩G7峰會上提出的造謠中傷中國的海洋戰略,其目的仍在於以“中國的海洋擴張戰略”掩蓋自己的海洋爭奪行為。從中日雙邊關系來看,此舉乃安倍慣用的對華兩手策略的表現。4月底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訪華,並在啟程前發表演講釋放改善關系的信號。與此同時,內閣官房公布領土主權對策企劃調整室“篩選甄別出的新史料”,就是在明白無誤地告訴中國乃至國際社會,日本在與中國、韓國的領土主權爭端上不僅是毫不動搖的,而且要打主動仗。對此,我們要保持足夠的清醒。

問:面對日本這種斷章取義、歪曲歷史的做法,中國該如何應對?

答:鑒於日本方面的錯誤立場,中日之間圍繞釣魚島主權的爭端不會平息。對日本這種斷章取義、歪曲歷史的做法,我們應針鋒相對地予以駁斥,組織力量,通過加快我國釣魚島研究成果轉化,在完善歷史証據鏈、國際法理依據等方面提升中國的國際話語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澄清歷史是非的工作做好。同時,要開展歷史教育和宣介,使海內外華人充分知曉釣魚島主權爭端的真實歷史經緯,通過多種渠道、多種語言,積極主動地將真相盡快告知國際社會。(記者 張紅)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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