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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煌95年·黨史上的紀律】

堅決反對搞團團伙伙

2016年06月19日15:2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堅決反對搞團團伙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明確提出反對團團伙伙,並將之寫進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從黨的歷史上看,反對團團伙伙的紀律規定肇始於反對山頭主義。

革命戰爭年代,黨領導創建了眾多農村革命根據地。在分散和彼此間不相接觸的情況下,各個革命根據地長期開展相對獨立的游擊戰爭,出現過帶有小團體主義和宗派主義性質的錯誤傾向,人們形象地稱之為“山頭主義”。

1944年4月12日,毛澤東在《學習和時局》一文中對此進行了深刻剖析:“目前在我們黨內嚴重地存在和幾乎普遍地存在的乃是帶著盲目性的山頭主義傾向。”這一傾向“嚴重地妨礙著黨的統一和妨礙著黨的戰斗力的增強”。同時還指出,“山頭主義的社會歷史根源,是中國小資產階級的特別廣大和長期被敵人分割的農村根據地,而黨內教育不足則是其主觀原因。指出這些原因,說服同志們去掉盲目性,增加自覺性,打通同志間的思想,提倡同志間的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以實現全黨大團結,是我們當前的重要任務。”

在延安整風的基礎上,1945年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明確規定:“在黨內不容許離開黨的綱領和黨章的行為,不能容許有破壞黨紀、向黨鬧獨立性、小組織活動及陽奉陰違的兩面行為。”這實際上明確了反對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的紀律規矩。對毛澤東領導全黨反對山頭主義的卓有成效的斗爭,鄧小平給予高度評價:“毛澤東同志向全黨全軍提出要克服山頭主義傾向。經過延安整風,反對宗派主義,全黨達到了新的團結。這是我們打勝抗日戰爭、打勝解放戰爭的根本保証。”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一再強調反對山頭主義和團團伙伙。1956年黨的八大黨章指出:在黨內不容許有分裂黨、進行小組織活動、向黨鬧獨立性、把個人放在黨的集體之上的行為。1982年黨的十二大黨章規定,“堅決反對派性,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隨后的黨章都延續了這一規定。這是因為搞小圈子、團團伙伙,妨礙黨的團結統一,降低黨的戰斗力,是危害黨的肌體健康的一株毒瘤。

鄧小平曾說過:“我不是完人,也犯過很多錯誤,不是不犯錯誤的人,但是我問心無愧,其中一點就是從來不搞小圈子。過去我調任這樣那樣的工作,就是一個人,連勤務員都不帶。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吶!很多失誤就從這裡出來,錯誤就從這裡犯起。”

現實生活中,有極少數黨員干部熱衷於拉幫結派、搞“小圈子”。歷史已經表明,誰搞團團伙伙,誰沒好下場。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這既是對黨的紀律的重申,也是對黨的優良傳統的堅守。(沈傳亮,作者單位: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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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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