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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征中黨的紀律建設

劉志新

2016年09月27日08:08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長征途中,毛主席與群眾悉心交談。

長征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一次具有決定意義的戰略大轉移,也是中國革命轉危為安的重要轉折點。在長征過程中,黨一方面領導紅軍與國民黨軍隊進行殊死斗爭,另一方面不斷加強紀律建設,維護黨的團結,提高紅軍戰斗力。長征之所以能夠取得勝利,與黨始終重視紀律建設密不可分。

強調嚴守政治紀律

由於王明“左”傾錯誤的影響,第五次反“圍剿”失敗,中央紅軍被迫於1934年10月撤離蘇區,進行戰略轉移。長征初期,由於准備不足,加之黨內“左”傾錯誤依然嚴重,黨和紅軍陷入了生死存亡的危險境地。面對嚴峻形勢,一些黨員和紅軍戰士對革命前景產生了疑惑,革命信仰發生了動搖,右傾機會主義錯誤思想滋長。

面對黨和紅軍內出現的這一情況,中央高度重視,將堅定理想信念當作最重要的一項政治紀律和政治工作來嚴格落實。1934年10月8日,《中共中央給蘇區中央分局的訓令》中明確提出,“黨應及時的預先的反對這種右傾情緒,集中力量來反對右傾機會主義……同時反對任何‘左’的傾向”。此后,中共中央和總政治部又多次發文,作出一系列具體指示並對思想消極、逃跑投敵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隨著卓有成效的政治工作和軍事斗爭的勝利,廣大黨員干部和紅軍戰士士氣逐步提升,革命必勝的信念愈發堅定。

嚴明的政治紀律還要求自覺維護中央權威,長征期間取得的重大成就是粉碎了張國燾分裂黨的圖謀。1935年6月,中央紅軍與紅四方面軍在四川懋功地區會師,張國燾在“北上”還是“南下”問題上與中央產生分歧。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等多次致電張國燾,勸告其遵從決議率軍北上。但是張國燾卻未聽勸告,仍率軍南下川康,另立“中央”。對此,中央政治局通過《關於張國燾同志的錯誤的決定》,對他分裂黨和紅軍的行為和軍閥主義傾向進行嚴肅批判。迫於中央壓力和南下后的軍事失利,張國燾不得不放棄分裂主張,同意率部北上。

嚴格執行群眾紀律

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黨在長征中能夠突破國民黨軍隊的圍追堵截、克服各種艱難險阻,靠的就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廣大人民群眾之所以支持我們黨,關鍵就在於嚴格執行群眾紀律,時刻維護群眾利益。

黨始終重視宣傳和維護群眾紀律。1934年10月9日,總政治部在《關於准備長途行軍與戰斗的政治指令》中明確要求,“保証部隊與群眾的正確關系,堅決與脫離群眾、破壞紀律的現象作斗爭”。在紅軍進入湖南及雲貴川邊后,針對這些地區比較窮苦和多民族的特點,中共中央和總政治部通過《紅星》報連續發表《關於瑤苗民族工作的原則指示》《消滅隨意破壞紅軍紀律的行為》等一系列文章,要求紅軍各部隊嚴格遵守群眾紀律,保証不損害群眾利益。

黨還注重提升紅軍在群眾中的形象,違反群眾紀律將受到嚴厲懲罰。1934年11月7日,《紅星》報發出號外,提醒紅軍戰士要注意部隊在群眾中的形象,要求做到“不亂拿群眾一點東西”“不強買強賣,買東西要給錢”等,號召紅軍戰士爭創群眾工作的模范連隊。《紅星》報也登載反面典型,例如“紅三軍團某部上士袁子何,率領運輸員一人,故意逗留后面,槍殺群眾的豬雞,亂拿群眾東西,經察覺糾正,竟不服從命令,仍故自由行動,有意破壞紅軍紀律,現已經上級機關執行槍決”。長征中隻有保持鐵的紀律,紅軍才能保証命令的堅決貫徹執行,才能贏得群眾支持,在部隊中不斷凝聚起高昂的革命情緒和戰斗力。

高度重視軍隊紀律

紅軍是黨領導的人民軍隊,直接代表黨的形象。嚴格執行軍隊紀律,是擴大紅軍和黨的影響、增強群眾革命信仰的良好方法。

黨中央和紅軍總政治部多次發布訓令嚴明軍紀,要求全體紅軍官兵遵守紀律。例如,1935年1月5日,在進攻遵義、桐梓等城市之際,聶榮臻向所轄各部發出《關於進入城市執行政策的規定》,要求部隊遵守紀律,保持軍容,給群眾“以更好的影響”,“擴大蘇維埃紅軍的影響,以便順利創造這一地域的新蘇區”。緊接著,紅軍佔領遵義后,總政治部發布《關於進入遵義城的通令》,提出紅軍進遵義城要嚴格遵守整齊武裝服裝、不掉隊落伍、不脫離部隊不自由行動、到宿營地后外出要請假等八項注意。此后,中革軍委和總政治部又連續發布多項規定和命令,對嚴格執行軍隊紀律加以反復強調。

長征中我們黨高度重視紅軍紀律建設,反復強調嚴守紀律的重要性,始終堅持對紅軍戰士的紀律教育和紀律檢查,使紅軍保持了嚴守紀律的良好風范,在提高軍隊戰斗力的同時,也提升了黨的形象。

(責編:楊文全、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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