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周恩來與中日貿易

霞飛

2017年03月28日07:5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世紀風採》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請勿轉載)

中日貿易是中日兩國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它對於我國的經濟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對於發展中日友好關系起到了推動作用,為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睦鄰友好關系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中日貿易關系的設計者和推動者是周恩來。

周恩來是怎麼樣考慮中日關系的?

新中國成立之初,作為中國國際政治決策人之一的周恩來,是從兩個基本點考慮中日關系的。

第一個基本點,周恩來清楚地認識到,當時中國處於被西方世界包圍封鎖之中,外交上不得不向蘇聯、東歐“一邊倒”。這種局面從長遠上看,是對中國不利的。中國要走向世界,改變“一邊倒”的局面,就必須打破西方世界的封鎖。就中國最切近的利益來說,應該首先打破自己在亞太地區被孤立、封鎖的局面,而此種局面,從根本上來說,在於日美關系和日美對台灣的關系。可以說,這種關系形成了孤立、封鎖中國的一個鏈條。中國怎樣打破這個鏈條?從當時世界政治對立狀況和中蘇關系來看,中國與美國直接對話是不可能的,從台灣國民黨政府的頑固立場來看,國共兩黨亦不可能重開談判,隻有從日本入手,著力於逐漸推進中日關系,由此化開堅冰,打破封鎖。

第二個基本點,新中國成立之初,為中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日夜操勞的周恩來深切地感到拓展外貿渠道的重要。當時中國雖然已經與蘇聯、東歐建立了外貿關系,但很有局限性。中國要進一步搞活貿易,必須開辟與西方國家的貿易渠道,進一步解決外匯、技術、產品等方面的問題,彌補已有貿易的缺陷,以有助於新中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而從另一方面看,作為島國的日本,擴展貿易渠道,是事關日本生存的大問題。當時,日本的許多產品也在尋找國外市場,同時也苦於難以進口其國內短缺產品。此外,日本財界對政府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而向外擴展經貿關系正是日本財界利益所在。1949年5月,日本就在財界中有遠見人士的推動下,成立了“日中貿易促進會”和“促進日中貿易議員聯盟”兩個組織。因此,發展中日關系以打破束縛中日關系的鏈條,在日本國內有廣泛的基礎,是完全可能的。

正是基於上述兩個考慮基本點的考慮,周恩來決定發展中日關系。

問題是從哪裡入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日兩國處於緊張對峙狀態,不可能建立正式官方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具有遠見卓識和高度智慧的周恩來決定從經濟貿易入手,改善中日關系。在中日兩國不能建立正式貿易關系的情況下,從民間貿易入手,用推進兩國貿易的辦法,逐步把民間交往與官方交往聯系起來,以“民”促“官”﹔逐步把經濟關系與政治關系銜接起來,以經濟影響政治,走出一條從“民間外交”到“半官方外交”,再到關系正常化之路。在此后的1956年6月28日,周恩來在接見日本國營鐵路工會訪華團時,對他早已形成的這一構想作了追述。他說:“我看,就照國民外交的方式做下去,日本團體來得更多,我們的團體也多去,把兩國間要做的事情都做了,最后隻剩下兩國部長簽字,這也很省事,這是很好的方式。到那個時候,隻剩下中國總理、外長和鳩山首相、重光外相喝香檳酒了。”

正是基於這一構想,1952年4月,周恩來親自決策:參加莫斯科國際經濟會議的中國代表可以與日本代表接觸,可以向他們主動發出訪華邀請。事情的發展果如周恩來所料,日本代表立即決定應邀訪華。5月15日,日本代表帆足計、高良富、宮腰喜助、中尾和夫飛抵北京,與中方代表南漢辰、冀朝鼎、孫平化、肖向前、林放,就發展中日民間貿易問題舉行了半個月的會談。會談中,中方會談的實際指揮者是周恩來。他不僅親自布置了會談的內容、方式,而且對雙方的貿易項目、種類都一一審定。在周恩來的親自關注下,雙方達成了第一次中日民間貿易協議。6月1日,雙方在北京西交民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大廳裡舉行了簡朴而熱烈的簽字儀式。當時這個貿易協定的往返金額為3000萬英鎊(即,每方購入與售出的金額各為3000萬英鎊),以貨易貨,用英鎊計價。協議按當時雙方供求關系的輕重程度,將對方出口貨單分為甲、乙、丙三類,規定同類相換。中國主要輸出煤、大豆、棉花等礦產品、農產品﹔日本主要輸出紫銅、鋼材、紡織機器、農業機械等工業產品。

奠定中日貿易基礎

第一次中日民間貿易協議簽字后,中日貿易一波三折,發展很不順利。主要原因是日本當時政府的陰撓,特別是岸信介內閣成立后,對中日貿易採取不支持的政策,因此中日貿易一直未有顯著進展。“長崎國旗事件”(即,在日本長崎市,有幾個人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扯下,史稱“長崎國旗事件”)后,曾一度中斷。但是,中日貿易很快恢復,並一直保持。其原因在於:(1)中日兩國人民均有友好交往的願望,這是人為障礙打斷不了的﹔(2)日本企業界有自身的利益。通過中日貿易,日本企業能為自己的產品找到廣闊的市場,因此許多日本企業成為中日友好的推動者﹔(3)中國奉行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在國際上並不孤立。日方能提供的產品,中國通過其他國家也可以搞得到,因此,日本手中的“牌”,並不硬﹔(4)中國的國際威望日益提高。經過三年恢復期后,中國經濟建設明顯進步,在經濟上立住了腳跟。日內瓦會議和亞非會議后,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擴大了。對外關系也進一步發展。以上四條中,中日人民友好交往的願望,是最基本的因素,正因為有了它,中日貿易才渡過了一個又一個難關,得以保持和發展。例如,當1958年岸信介內閣阻撓中日第四次民間貿易協定執行時,日本國內掀起了聲勢浩大的促進日中友好的國民運動。日本有37個民間團體成立了“完全實施協定國民運動實行委員會”。日本的日中友協也開展了各種促進日中恢復貿易的活動。

周恩來密切關注著中日關系的發展,深刻洞悉了中日之間問題的本質,准確地認識到中日貿易的根本障礙在於日本政府緊跟美國,擁護美國的亞太政策。對此,周恩來在會見日本政界人士時,多次予以譴責。但是,周恩來認為,要突破中日貿易的障礙,最根本的還是促使日本政府逐步鬆動對華政策,使中日貿易走上穩定發展的軌道。為此他採取了兩個措施:第一個措施是:抓住機會,向日本方面提出改善中日關系的三項措施和三項條件。“長崎國旗事件”后,日本國內改善中日關系的呼聲日高,日本政府也准備採取積極態度修復日中關系。在此情況下,周恩來於1958年8月會見來華訪問的日本社會黨前國際局長佐多忠隆時,提出了改善中日關系的三項措施和三項條件。三項措施是:(1)日本政府必須派遣正式代表到出事地點(指“長崎國旗事件”發生的地點),把中國的國旗重新懸挂起來﹔(2)對扯下中國國旗的罪犯,應以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尊嚴論罪,給予應有的處分﹔(3)正式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歉,派代表到北京陳述歉意。三項條件是:(1)岸信介內閣必須停止敵視中國的言論和行動﹔(2)停止制造“兩個中國”的陰謀﹔(3)保証不再阻撓中日關系的正常化。這三項條件就是著名的發展中日關系的“三原則”。1959年3月,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會長張奚若與日本社會黨第二次訪華團團長淺沼稻次郎共同發表聲明。在聲明中,中國方面根據周恩來的意見,又明確提出:(1)日本政府不能敵視中國﹔(2)日本政府不能追隨美國搞“兩個中國”的陰謀﹔(3)不要阻礙中日兩國關系向正常化方向發展。上述原則的發表,使岸信介十分被動。為了抵制中國提出的三原則,岸信介提出了政治與經濟分開的原則,但遭到周恩來的堅決拒絕。1959年9月,周恩來在與日本前首相石橋湛三發表的會談公報中,闡述了政治經濟不能分割的原則。雖然這些原則沒能得到岸信介的承認,但日本政府受到了強大壓力,日本政界中的對華緩和派逐漸佔了上風。第二個措施是:決定擴大中日貿易領域,由此調動日本經濟界向日本政府要求改善中日關系的積極性,加大“以民促官”的力度。在周恩來的決定下,中國主動在外貿方面對日本經濟界作了讓步,取消了一些限制措施,與日本許多企業建立了更加廣泛的貿易關系。同時,不僅繼續同日本各友好公司打交道以支持日本中小企業和進步友好人士,而且也同日本大企業做買賣。這樣做既發展了中日貿易,也促使日本中小企業和日本一部分大企業集團向日本政府施加改善中日關系的影響。

周恩來採取的這兩個措施,達到了促使日本政府鬆動對華政策的目的。1960年6月,岸信介下台。7月,池田勇人繼任日本首相后,改變了岸信介內閣一貫追隨美國、敵視中國的態度,在對華關系中表現了較多的自主傾向,部分調整了日本的對華政策。池田特別對發展中日貿易感興趣。1961年1月,他在日本國會上說:日本同中國大陸改善關系,特別是促進貿易,我是支持的,日本政府是歡迎的,向這個方向努力,將是本年度日本的一個課題。他提出,要“尋求進一步穩定、擴大日中貿易的更好辦法”。池田還採取措施,撤銷了日中間易貨貿易的制度,改變了日本方面過去強行規定的日中間進出口物資必須同等數量的制度。

對池田內閣的新政策,周恩來是歡迎的。但是他考慮到,為了進一步加強中日貿易關系,減少波動,使之步入穩定發展的軌道,除了提出和繼續強調發展中日關系三原則外,還應該提出中日貿易原則,使中日貿易建立在牢固的基礎之上。1960年8月,日中貿易促進會專務理事鈴木一雄應中國亞非團結委員會主席廖承志的邀請來中國訪問。8月27日,周恩來會見鈴木一雄時發表重要談話,提出了中國對日本的貿易方針:(1)中日兩國任何協定,包括貿易、漁業、郵政、航運等必須由雙方政府締結﹔(2)在兩國政府一時不能締結協定時,兩國可以做買賣。日本的企業可以和中國某個公司談判簽訂民間合同,做定期生意,也可以把短期合同變成比較長期的合同﹔(3)對於中斷貿易后依靠中國原料謀生而造成嚴重困難的日本中小企業,中國方面可以個別給予照顧。這就是著名的中日貿易三原則。

周恩來提出的發展中日關系三原則、政治經濟不可分原則、中日貿易三原則,奠定了中日貿易的基礎,不僅維持和發展了中日貿易關系,而且將經濟與政治緊密聯系起來,使他在新中國成立之初關於以經濟促進政治的構想變為現實。

周恩來提出中日貿易三原則,在日本傳開后,得到了日本經濟界的歡迎,也受到了日本政府的支持。鑒於此種情況,周恩來決定趁熱打鐵,將中日貿易基礎打牢。他採取了兩個辦法:一個辦法是:按照中日貿易三原則,直接同日本大中小企業建立貿易關系。具體辦法是:凡是願意遵循中日貿易三原則的企業,可以向日中貿易促進會、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日中友好協會提出申請,經上述機構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推薦,再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承認日本這些企業為“友好企業”,然后由這些“友好企業”直接同中國各貿易公司聯系,進行貿易商談,簽訂民間貿易合同。這一辦法顯然是寬容的和簡便易行的。中國提出貿易三原則后一年多,日本就有包括大公司、大銀行在內的181家企業與中國簽訂了貿易合同。此外,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還邀請日本友好企業來華參加廣交會,洽談貿易,使中日貿易日漸擴大。另一個辦法是:用議定書形式將中日關系政治三原則、貿易三原則、政治經濟不可分原則確定下來。中日企業直接貿易后,中日雙方都有了進一步強化貿易渠道的願望。周恩來看准了這一點,擬將雙方願望通過經貿機構在前述原則基礎上變為現實。在周恩來決策下,1962年12月15日,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主席南漢宸的邀請,日中貿易促進會理事長鈴木一雄、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副會長宿谷榮一和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關西本部專務理事木村一三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雙方就進一步加強中日兩國人民間的友好貿易問題進行了會談,取得了完全一致的意見,並達成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和日中貿易促進會、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關西本部議定書》及附屬備忘錄。12月27日,雙方代表在《議定書》和備忘錄上簽字。周恩來對此十分重視,他與陳毅、廖承志都出席了簽字儀式。《議定書》基本精神是雙方確認中日關系政治三原則、貿易三原則、政治經濟不可分原則,同時指出:發展中日貿易是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對兩國人民都有利。今后兩國貿易仍以民間貿易為主,在民間貿易的基礎上,兩國關系有著廣闊、光明的前途。《議定書》還按照前述原則,規定了中日貿易的具體事項。

創造備忘錄貿易形式

中日貿易基礎雖然已經奠定並使雙方貿易迅速擴大,但是,日方並非以政府形式出面與我訂立協議。在日美安保條約存在的情況下,這種形式,使日本方面存在許多變數而極易使中日貿易產生新波動甚至危機。同時,日方未以政府出面而僅僅以民間形式出現,與中方訂立協議,也使中日貿易存在三個重要缺陷:(1)沒有長期計劃﹔(2)日方不能向中方出口成套設備並派技術人員來華安裝﹔(3)不能使用延期付款方式。這三個缺陷限制了中日貿易的規模。為了減少日方的變數以預防中日貿易波動,也為了克服上述三個缺陷,周恩來開始考慮創造一種新的貿易形式。起初,他曾設想採用第三國擔保的形式,但由於當時很難行得通而放棄。於是,周恩來設想了備忘錄貿易形式。這種形式就是:中日貿易由雙方有名望的個人來擔保﹔這種“個人”,應是雖不參加政府但卻是政界元老並對政府決策有很大實際影響的“個人”。日方可以由自民黨元老、現任自民黨顧問鬆村謙三擔任,中方可以由廖承志擔任。此后可訂立長期計劃,日方可向中方出口成套設備,也可使用延期付款方式。而且,這種備忘錄貿易,表面上不是官方的,但實質上是官方的,是政府間的貿易備忘錄。周恩來這個設想,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贊成。

1962年9月,池田首相專派自民黨元老鬆村謙三訪華,並授以全權,同時還派日本長期信用銀行專務董事田林政吉、國會議員小川平二隨行,以示政府支持此次訪問。鬆村謙三此行,是為與周恩來商討落實備忘錄貿易形式而來。

他到北京后,周恩來和陳毅很快接見了他。周恩來還專門在中秋節的第二天舉行歡迎宴會,慶賀鬆村一行的到來。9月16、17、19三天,周恩來、陳毅連續同鬆村謙三進行友好、坦率的長談。在當時,周恩來考慮中日關系正常化還需要走很長的路,因此同鬆村達成了以“積累方式”推進兩國關系正常化的共識,即從擴大貿易入手,逐步改善兩國政治關系。周恩來說:“中日兩國的政治關系和經濟關系既要能夠結合起來發展,也要能夠平行發展,雙方既要用漸進的、積累的方式發展政治關系,並且應該使這兩方面的關系互相影響,互相促進,而不是相反。”周恩來與鬆村謙三著重討論了中日貿易問題,最后確定了四點內容:(1)採用以貨易貨的做法,以便使雙方進出口基本平衡﹔(2)開列各自出口的主要商品,進行綜合性貿易﹔(3)雙方貿易合同應是長期的,以五年為期﹔(4)日本採用延期付款方式向中國出口成套設備。四點內容確定之后,鬆村謙三推薦由日本前通商產業大臣、自民黨國會議員高碕達之助擔任日方代表,另行訪華,與廖承志商定具體方案,達成備忘錄貿易。

鬆村回國不久,日本政府即派高碕達之助以前通商產業大臣、自民黨國會議員身份率42人大型代表團於當年10月訪華。10月29日,周恩來、陳毅舉行宴會,歡迎高碕達之助一行。周恩來在宴會上說:中國方面願意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來恢復中日正常關系。他還重申了改善中日關系的政治三原則以及與鬆村達成的共同意見。此后周恩來與高碕舉行會談,就備忘錄貿易問題達成共同意見。廖承志又與高碕達之助進行了具體、細致的協商。11月9日,中日雙方達成《中日長期綜合貿易備忘錄》,廖承志和高碕達之助在備忘錄上簽字,周恩來親自出席了簽字儀式。他在簽字儀式上把中日民間友好貿易、備忘錄貿易比喻為兩條同時運行的軌道,而中日貿易則是在這兩條軌道上前進的列車,表示:“希望中日雙方共同努力,把這個中日貿易的列車開好。”

從《中日長期綜合貿易備忘錄》的內容看,它的特點是:第一,這是由中日兩國政府支持的貿易備忘錄。備忘錄雖然以中日雙方有名望的人士擔保,以民間的備忘錄的形式出現,但它是由日本政府首相出面邀請日本知名人士搭橋,並授以代表政府全權的前提下,由日本知名人士與中國總理直接談判達成原則協議的備忘錄。雙方的擔保人也是政界要人。廖承志和高碕達之助實際上是各自政府的代表。而且,備忘錄還規定兩國政府要按備忘錄方式簽訂的有關協定給予保証。因此,它實質上是兩國政府間的一項協定。第二,備忘錄使中日貿易納入了長期、穩定的軌道。從時間上看,它規定以五年為一個貿易時期﹔從貿易種類上看,它規定了綜合貿易的性質和品種,並且打破了甲甲交換、乙乙交換的框子,使雙方交易余地擴大。因此它實際上突破了“巴統”(即西方國家搞的禁止西方國家對中國貿易的“巴黎統籌協定”)的限制。周恩來稱它為中日貿易的發展又開辟了一個新的平等互利的途徑。周恩來的這個評價是恰如其分的。第三,它不限於經濟領域。它是在中日雙方確認政治三原則、貿易三原則、政治經濟不可分原則基礎上達成的,也是為了找到一種中日雙方全面聯系的渠道,以此發展中日關系,最終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第四,備忘錄開了中國從西方引進新技術的先河。以此為開端,中國不斷從中日貿易中引進新技術、進口成套設備。而當時日本的新技術大多是從美國引進的較先進的技術。我國從日本引進這些技術,對於提高我國的技術水平,起了很大作用。第五,備忘錄以日本政府的支持為背景,實行分期付款的結算方法,並由生產單位之間直接交涉,簽訂長期貿易合同,這使兩國貿易界對中日貿易更加關心。而且,此前中日雙方簽訂的“友好貿易議定書”仍然有效,這樣就形成了中日貿易的兩個渠道。在日本,“友好貿易議定書”由民間貿易促進團體經辦,“備忘錄貿易”則是半官方的。二者相互促進,不僅使中日貿易領域不斷擴大,而且對發展中日友好關系,促進兩國邦交正常化,起了關鍵作用。第六,備忘錄由雙方常設組織機構加以保証。備忘錄簽訂后,中方成立了廖承志辦事處,日方成立了高碕事務所。此外,中日雙方各自指定政治方面的聯系人為廖承志和鬆村謙三,經濟方面的聯系人為廖承志、劉希文和高碕達之助、岡崎嘉平太﹔廖承志辦事處和高碕事務所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為了進一步鞏固中日建立起來的聯系,鬆村謙三在池田首相支持下,第三次訪華,與中國方面達成了中日雙方的辦事處在對方設立機構的協議。雙方的事務所,不僅負責經貿業務,而且負責新聞記者互派等經濟以外的工作,負責處理中日雙邊關系中的具體事務,實際上起著大使館的作用。這樣,不僅中日貿易有了組織保証,而且使中日關系發展到廣闊的雙邊關系領域。

從以上特點可以看出,備忘錄貿易,是周恩來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創造的中日貿易形式,這一形式不僅起到了穩固和擴大中日貿易關系的作用,而且形成了兩國在特定歷史條件下雙邊聯系的紐帶,起著使兩國關系通向正常化的橋梁作用。同時,備忘錄貿易也創造了國際貿易關系的特殊范例。

推動中日貿易正常化

中日備忘錄貿易存續期長達十多年。這期間,中日貿易關系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出現了許多逆流和風浪,但中日備忘錄貿易一直保持著。它的存在,推動了中日貿易的穩定發展,化解了中日之間多方面的矛盾。但是,備忘錄貿易與中日兩國政府之間建立的正式貿易關系還有距離,它終歸沒有兩國政府之間正式貿易關系那樣權威、直接和牢固。因此還制約著兩國貿易向更廣泛領域發展。周恩來看到,要使中日貿易進一步發展,必須使兩國貿易正常化,而兩國貿易正常化的前提是兩國邦交正常化。

同時周恩來認識到,中日備忘錄貿易建立后,形成了經濟與政治的這樣一種矛盾關系:一方面,中日貿易的穩固和發展,推動著兩國邦交向正常化方向發展﹔另一方面,兩國邦交沒有正常化,又限制著兩國貿易的發展。解決這一矛盾的關鍵點在於中日邦交正常化。隻有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才能實現中日貿易正常化,進而擴展兩國經貿及在其他更廣泛領域裡的聯系和合作。周恩來認識到這一點后,決定抓住這一關鍵點,解決中日關系的重大問題。

20世紀70年代初,中美關系開始解凍。早就打算進一步發展日中關系但礙於美國亞太政策而不敢邁步的日本政府也開始尋求在日中關系上邁出較大步子的途徑。始終關注著中日關系進展的周恩來洞悉了中美—日美—日中關系的連帶變化關系,決定抓住歷史機遇,推動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

為此,周恩來採取了四項措施:第一項,通過日本經濟界和政界有影響人士岡崎嘉平太、古井喜實、川崎秀二、竹入義勝等向日本政府發出希望將中日關系推進一步的信號。第二項,當1972年7月7日剛剛上台執政的田中政府表示要積極推進日中關系,“盡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邦交”時,周恩來及時作出反應。7月9日晚,周恩來在歡迎也門政府代表團宴會的致辭中表示:“7日成立的田中內閣明確表示在外交方面要早日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這是值得歡迎的。”不僅如此,周恩來還對一些問題作出了寬容的姿態。7月16日,他針對日本社會黨副委員長佐佐木更三轉來田中首相關於打算來華謝罪的話表示:“不要講什麼謝罪的話了。現在日本新政府離過去發動侵略的日本軍國主義已經相當遠了。”第三項,周恩來主動向田中發出了訪華邀請。第四項,周恩來在1972年7月27日會見日本公明黨執行委員長竹入義勝時表示:隻要日本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政府,中日之間一切問題都好解決。周恩來的四項措施,一方面打消了田中首相的顧慮,另一方面也消減了日本國內反對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勢力和力量,使田中政府得以順利沖破阻力,很快作出訪華以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的決策。實際上,周恩來的四項措施為中日邦交正常化鋪好了路。

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外相大平正芳來華訪問。周恩來親自到北京飛機場迎接,當天下午就接連同田中角榮和大平正芳進行了兩次會談,經雙方共同努力,終於克服了日台條約等障礙,達成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協議。9月29日,周恩來總理、姬鵬飛外長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上簽字。從此,中日兩國結束了長期關系不正常的歷史,揭開了中日友好的新篇章。

中日邦交正常化,解決了前述中日之間經濟與政治的矛盾關系,形成了經濟關系發展推動政治關系發展,政治關系發展又轉過來推進經濟關系發展的良性結構,使中日貿易正常化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1974年1月初,已經身患重病的周恩來,親自部署了中國方面關於中日貿易正常化的會談工作,並親自審定了《中日貿易協定》的全部內容,他還抱病兩次會見前來商談和簽訂《中日貿易協定》的日本大平外相,與大平在關鍵問題進行了反復磋商,並且陪同毛澤東會見了大平外相。在一切工作准備就緒后,1974年1月5日,姬鵬飛外長和大平外相分別代表本國政府簽訂了《中日貿易協定》。

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實現和《中日貿易協定》的簽訂,標志著中日貿易關系已經完全進入正常化的軌道,而這些都是與周恩來的推動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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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文全、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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