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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局如何建立報告制度

李波

2017年10月23日08:50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東 北 局 如 何 建 立 報 告 制 度

解放戰爭后期,黨中央提出在全黨建立報告制度,東北局剛開始這方面的工作較為被動,毛澤東以批評東北局為突破口,使得報告制度在全黨落地生根,增強了各級黨員干部的組織性和紀律性,對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有借鑒作用。

建立報告制度起步

為迅速取得全國規模的勝利,加強黨的紀律性,徹底消滅無組織無紀律狀態,中共中央於1948年1月下達了毛澤東起草的《關於建立報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全黨加強組織性和紀律性,建立各地定期向中央作政策性的綜合的報告和請示制度,必須改正對上級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不良習慣,堅決地克服許多地方存在著的某些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

根據中央規定精神,東北局發出指示,要求各分局、省委,必須每月向東北局作一次工作報告,規定:工作動態的內容有生產、土改、軍事、整黨、政權、經濟、文化、組宣、工青婦等方面,著重報告經驗及政策,不是平鋪直敘講過程。報告的內容主要的而不是所有的工作,每次著重幾個問題,材料必須是經過各分局各省委分析整理過的。每次報告中十分之八的內容,是經過整理的具體材料才好,不能把下面冗長、千篇一律的油印文件或報告“照轉”。每月二十日為作報告時間,從四月份起,嚴格執行。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和東北局的規定,東北各級黨委開始在本地區本系統內建立報告制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強黨對東北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認真糾正錯誤傾向

自中央規定報告制度以來,東北局雖向中央作了各方面工作報告,但並未做到每兩個月一次的綜合報告。1948年3月25日、8月9日,毛澤東兩次致電東北局,指出中央規定的報告制度,各中央局“均已嚴格遵照實行,惟獨東北局沒有實行”。8月13日,東北局呈報一份綜合報告,但內容比較簡單,中央並不滿意。8月15日,毛澤東以中共中央名義起草一封給林彪和東北局的長達2000多字的電報,認為東北局提出的理由是“敷衍態度”,“主要理由並不是你們所說的一切,而是在這件事上,在你們心中存在著一種無紀律思想”。

東北局常委會及東北局委員會在接到中央批評后,立即召開會議,討論了中央的批評並作了自我批評。8月19日,東北局向中央作了《關於未按期向中央作綜合報告的自我檢討》。在這份材料中,檢討了原因:一是沒有完全自覺地認識到這是一種政治上的錯誤與組織上違犯紀律的行為。二是對定期向中央作報告不僅能使得中央比較全面地了解東北工作進展情況,以便具體指導工作,而且能使東北局本身更加精心研究與總結自己的全盤工作,以加強本身工作的計劃性。三是有某種程度的經驗主義與游擊習氣以及手工業的工作方法等。東北局的這份檢討態度誠懇、認識深刻,提出今后保証定期向中央作報告,並將這一檢討給東北局所轄的主要部門與單位,責成他們也按期向東北局作綜合報告,以解決克服某些游擊主義習氣與無紀律思想。

8月20日、22日,中央兩次復電東北局,肯定東北局的自我檢討,強調執行報告制度的重要性:“隻有解決這一問題,才能由小規模的地方性的游擊戰爭過渡到大規模的全國性的正規戰爭,由局部勝利過渡到全國勝利。這是許多環節在目前時期的一個中心環節,這一個環節問題解決了,其他環節就可以順利解決。”檢討很快落實在行動上,東北局根據實際連續作出了《關於建立報告制度的決定》《關於各部委報告制度的決定》。

報告制度走向成熟

檢討過后,東北局對於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的要求一直沒有放鬆,並且也在嚴格要求各省市委不折不扣地執行。然而,東北全境解放后一段時間內,又出現了不經請示擅自決定的嚴重情況。如:帶有重大方針政策性的決議、總結、報告,以及標語口號等的發表﹔新設機構與增添非編制之內的人員等情形,不經請示上級黨委或人民政府之審查批准而擅行公布或處理,等等。

針對上述新情況,1949年9月19日,東北局發出《關於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指示》,強調:無論以黨委或個人名義公開發表或在黨內公布,均需逐級送審,凡按中央請示報告制度的規定該級無處理權者,應送上級批示﹔報送同級黨委審查的材料,並送上級人民政府審核批准﹔最近整編后的編制,嚴格執行,組織設置上與編制人員的增加,必須經上級批准。

中共中央和東北局的上述指示和決定,進一步闡明了把握大局、與黨中央戰略部署保持一致的重要性,從組織上保証了黨的路線和政策的正確貫徹,它對領導人民奪取東北解放戰爭的徹底勝利,對於把黨領導東北行政區建成鞏固的全國解放戰爭總后勤基地、抗美援朝總后方基地、新中國工業化基地,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責編:李葉、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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