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哲
2017年11月10日08:46 來源:人民政協報
民國建成后,1912年8月,新軍改制,其上等官的三級便相應地改為上將、中將、少將。其中上將對應的職務為陸軍總長、海軍總長、參謀總長、各巡閱使等﹔中將對應的職務為陸海軍次長和參謀次長、督軍、師長等﹔少將對應的職務為各部司長、各巡閱使署、督軍署參謀長、旅長等。
這一時期,還有加銜制度,即當某人升到某一職務,因受軍銜停年或名額的限制等原因,暫還不能晉升到與其所任職務相應的軍銜,便採用加銜的方法,使其所佩軍銜與其所任職務相符合。如某旅旅長、少將銜步兵上校,某總司令、上將銜中將等。
需要說明的是,加銜,不是享受加銜這個人所具有的軍銜,即:少將銜步兵上校,其軍銜是上校而不是少將。國民政府時期,基本上沿用了北洋時期的軍銜制度,只是將上將又分作特級、一級、二級,加銜制度也僅限於中將一級。
還有一種情況,則是職務與稱號的疊加。1914年,袁世凱下令裁撤各省都督,在京師特設將軍府,設上將軍和將軍。將軍府的上將軍和將軍,多是已獲得上將和中將軍銜的高級軍官,但直隸將軍朱家寶、河南將軍田文烈、甘肅將軍張廣建、新疆將軍楊增新等則是文官,這是極少的例外。自1914年到1927年的13年間(中間曾有停止),共命名上將軍27人,左將軍1人,右將軍3人,將軍534人。
需要加以區別的是,在1916年7月6日以前,派駐各省的將軍既是一種職務,也是一個稱號,而在1916年7月6日以后,各省督理軍務的長官改稱督軍,將軍的命名卻仍在繼續,其稱號也一直沿用,且范圍不再限於各省軍務長官,而擴大到師長、混成旅長、鎮守使等所有高級軍官,如“第十三混成旅旅長、佑威將軍李炳之”“冀南鎮守使、端威將軍孫岳”等。
將軍府將軍的命名,類似於古代的封號,取能說明本人名字或與本人有關的地名中的一個字,或取能說明本人特點的一個字,或隨便取一個字,加上“威”或“武”構成將軍的名號。大抵來說,1916年7月以前,派駐各省的將軍加“武”字,如江蘇將軍馮國璋為宣武上將軍,山西將軍閻錫山為同武將軍﹔留駐京師的將軍加“威”字,如段祺瑞為建威上將軍,蔡鍔為昭威將軍等。1916年7月以后命名的將軍,則多數都加“威”字,許多將軍被不止一次地重復命名,使一人兼有兩個以上名號,也有的名號被先后授予不同的將軍,如王都慶便被重復命名,有植威將軍、亮威將軍兩個封號,而得封植威將軍除了王都慶外,還有寇英杰、潘文華等。到了后來,許多新命名的將軍干脆不再冠以名號。對於文官而任各省將軍的,給予“加將軍銜”,以區別於軍人出身的將軍,如“加將軍銜,督理直隸軍務”“加將軍銜,督理甘肅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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