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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如何防止紀委“燈下黑”

羅星

2017年12月25日08:08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陳雲:如何防止紀委“燈下黑”

  如何監督執紀者,這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打鐵必須自身硬。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要求紀委要做到自我監督,在中紀委二次會議上提出了“誰來監督紀委”的問題,三次全會上提出要解決好“燈下黑”的問題,五次全會上要求各級紀檢機關做好“清理門戶”的工作,六次全會上提出“監督別人首先要監督自己”的重要命題。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向中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隊伍。改革開放初期,陳雲作為中央紀委的第一書記,對反腐敗工作有著很多重要的論述,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防止“燈下黑”。重溫這些論述,對於我們今天建設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不能做“老太婆紀委”,要做“鐵紀委”

  改革開放初期,在強調經濟搞活的同時,社會上曾經出現過“經濟要搞活,紀律要鬆綁”“要多栽花少栽刺”的觀點,有人把抓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開放對立起來,認為在經濟搞活的同時黨的紀律也要適當靈活。有人甚至認為紀律檢查工作會成為改革的“頂門杠”,含沙射影地攻擊紀檢部門的工作。有的紀檢干部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遇到了這樣那樣的阻力,產生了一定程度的畏難情緒,自嘲紀檢干部是政治上的“紅人”,工作中的“仇人”,經濟上的“窮人”,認為紀檢工作“不好干、干不好,不干好”,紀律檢查工作一度出現了受阻的局面。針對這種情況,陳雲提出“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紀委不能當“老太婆紀委”,要做“鐵紀委”,要敢於管黨治黨。一個地區如果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要追究這個地區黨委和紀委的責任。針對一部分紀檢干部中存在的畏難情緒,陳雲提出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雖然有困難,但經過統一認識,是可以解決的。

  必須有一股正氣,不應該當“老好人”

  對於紀檢干部的選拔,陳雲提出了標准,那就是要選拔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持原則、謙虛謹慎,敢於同違法亂紀的組織和個人作不調和斗爭的人進入紀檢部門工作,凡是怕字當頭、回避矛盾、屈從壓力、阿諛奉承,不能堅持原則的人,則不能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1979年中央紀委下發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工作任務、職權范圍、機構設置的規定》,對紀律檢查工作人員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要堅持黨的原則,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作風,做遵守黨規黨法的模范。要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認真傾聽群眾的呼聲。要廉潔奉公,剛直不阿,嚴守機密,絕不容許徇私舞弊,包庇壞人。”1982年9月,陳雲在中央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把黨的紀律檢查隊伍本身的干部選好、用好。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干部,必須有堅定的黨性,必須有一股正氣﹔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

  為了更好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陳雲對領導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要在以毛澤東提倡“不怕殺頭,不怕坐牢,不怕開除黨籍,不怕撤職,不怕離婚”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不怕撕破臉皮”,並指出“怕字當頭、模棱兩可、和稀泥、隨風倒,是做不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陳雲對黨內出現的“老好人”思想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他提出要堅持原則,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隻有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黨內團結才會有了基礎,黨才會有戰斗力,那種“逢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的現象是非常危險的。

  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能力和業務素養

  紀檢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是“金剛不壞之身”,同樣面臨著被腐蝕的考驗。為應對外部環境的考驗,增強自身的免疫力,紀檢干部必須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關鍵在於不斷學習。為了加強紀檢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業務素養,陳雲還提倡把紀檢干部的學習培訓納入宣傳和教育的整體規劃之中。1986年1月,中央書記處同意了中央紀委的報告,要求各級黨校把培訓紀檢干部列入到計劃之中。中央紀委為此專門制定了《關於紀檢干部培訓工作的規劃》,規定了對紀檢干部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三個方面進行培訓的基本要求,同時對培訓工作的經費保障等都做了專門的規定。之后,為了提高紀檢干部的素質,在北戴河、大興和杭州籌建三個紀檢干部培訓中心,並與北京大學、浙江大學等高等院校進行聯合辦學,有力推動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專業化程度的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輪崗、交流和培訓逐漸成為常態化的制度被確立下來。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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