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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元老林森

林儀

2018年08月23日08:30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辛亥革命元老林森

  林森是辛亥革命元老,中華民國參議院首任議長,抗日戰爭時期任國民政府主席長達12年之久。

  今年是林森誕辰150周年,我們邀請閩江學院教授、福建省林森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林森評傳》《林森年譜》作者林友華先生為我們講述林森的故事。

  功在辛亥

  林森是孫中山先生的忠實追隨者,志同道合的摯友。

  1914年林森追隨因“二次革命”失敗而逃亡日本的孫中山,在東京加入中華革命黨,受孫中山先生“致力美洲黨務,主持籌募討袁經費”的重托,前往美洲,開展黨務、僑務以及為革命籌款等工作,取得不俗的成績。林森領導的國民黨美洲支部被孫中山譽為“領袖支部”。

  1916年林森回國,繼續追隨孫中山參加護法運動。

  1919年,林森在孫中山大力支持下籌建黃花崗烈士墓,編纂《碧血黃花集》,並於4月29日在廣州主持了盛況空前的黃花崗烈士公祭活動,大力弘揚烈士的革命精神,激發國人的愛國熱情。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林森為國民黨改組所作出的貢獻。1923年10月10日,孫中山指派林森為“黨務討論會”主席,主持廣東支部和海外代表開會,“共商黨務興革進行,實啟國民黨改組之先聲。”10月25日,孫中山委派胡漢民、鄧澤如、林森等9人為臨時中央執行委員,負責籌備國民黨改組事宜。國民黨“一大”期間,林森又被孫中山指派為五人主席團成員之一,6次任大會執行主席,僅次於主持會議8次的孫中山。會上,林森當選中央執行委員,隨后任海外部部長。

  孫中山1925年3月病逝后,林森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孫中山后事的操辦上。他出任“總理葬事委員會”分管工程建設的常委,后又兼任陵園管理委員會主任,為中山陵的建設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1929年孫中山下葬中山陵的“奉安”大典中,林森出任“特派迎櫬專員”的首席代表,率先垂范,事必躬親、一絲不苟,全力以赴地開展工作,確保移靈奉安大典的順利進行。

  1939年11月,林森領銜與石瑛、張知本等12人提議尊稱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國父,獲得批准,由國民政府1940年4月1日公布遵行。

  就任“國民政府主席”

  1931年底,在全國抗日怒潮中蔣介石被迫下野。由於蔣介石、汪精衛、胡漢民等派系爭執、妥協的結果,推出林森就任國民政府主席。

  由於林森這位年高德勛的超然人士發揮了中樞“均衡器”作用,國民黨內部歷時多年的新軍閥混戰、派系紛爭嚴重的局面大有改變,基本穩定下來,有利於抗敵御侮。

  林森在抗戰中奉行“內協外爭”方略,對內致力團結,對外力主抵抗。

  在1932年的“淞滬抗戰”中,林森堅持抗日、反對妥協的嚴正立場:“與其屈辱圖存,毋寧堅決抵抗”,支持十九路軍的抗日壯舉。

  在1936年的西安事變中,林森極力主張和平解決,明確表示“討伐令不可下”,為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做出貢獻。蔣介石回到南京時,一下飛機就忍著腰痛向前來迎接的林森鞠躬致謝。

  七七事變后,林森旗幟鮮明,堅持團結抗日,再三闡述弘揚中華民族正氣,堅持“長期抗戰”“持久戰爭”“全面抗戰”的思想,強調:“我們必定能夠始終堅持抗戰到底,爭取最后勝利!”

  對叛國投敵的汪精衛之流,林森則毫不留情,號召民眾“堅持抗戰立場,肅清漢奸”,堅決主張開除汪精衛及其漢奸同伙的黨籍,並下令通緝。

  1941年12月9日,林森以中國國家元首的名義發布對日本、德國、意大利宣戰令。1942年元旦,美、蘇、英、中等26國代表在華盛頓簽署《聯合國家共同宣言》。

  可惜,林森沒有看到抗戰的最后勝利,於1943年8月1日病逝。

  “導揚盛治”

  1931年底,林森擔任國民政府主席后,以“法治國家的建設”為己任,強調要“促成憲政,實現民主政治,為建國的首要目標”﹔強調“做官乃為人民服務”﹔指出“全國上下,都應該從本身奉公守法開始,以養成法治的習慣。”

  林森在任參議院議長時就曾為維護法治與袁世凱進行面對面的斗爭。1912年4月29日,參議院移至北京舉行開院禮。就任大總統的袁世凱到參議院時“佩劍登場,趾高氣揚”,林森則上前阻止說:“此地乃代表人民之最高機關,不得攜帶武器,請先生解除佩劍,以崇法治。”袁世凱聞言為之色變,赧顏從之。

  林森擔任國民政府主席后不久,就對文官長魏懷提出要求:“我隻要你做到兩個條件:第一、你不要薦人。第二、你最好是不見客。”對親友人事、政事方面的請托,他則一律拒絕。遇有同鄉來求職,寧可自掏腰包予以資助,而不為之介紹工作。

  林森常在公務不急之時,輕車簡從,探求民隱,路上遇見農夫鄉民,經常下車,和他們閑話桑麻﹔有時獨自漫步街頭商店,與市民聊天,態度和藹可親。在重慶期間,國民政府依山而筑,“山上種有菜蔬雜糧等物,仍准農人出入府禁,按時耕作,所以與民無爭。”

  林森特別重視科教興邦工作,認為“科研為建國始基,育才為救國之本”。

  林森關心家鄉建設,特別重視教育,多次為家鄉捐資興學。1931年10月在尚干祠堂鄉親們接風洗塵宴上,林森似乎“不近人情”地說:“惟在此國難時期,我們應該臥薪嘗膽,把一些靡費用於教育上最好……地大不足為寶,人眾不足為恃,惟道德與學問,為立身立國之根本。”林森當場帶頭捐資,創辦一所鄉村師范學校。

  1939年林森預立的遺囑,將幾十年積蓄的50萬元(按當時金價折合黃金4371兩)捐作獎學基金﹔並親訂《考取留學歐美研習自然科學學生資助經費辦法》:“囑由能表同情於斯舉者,恪守此方針而辦理之。百年樹人,是實始基,尚期共循此旨,矢守弗渝,用垂久遠,而利國家,有厚望焉。”

  1943年,林森在臨終前又留下關於家事的遺囑:“余身后,將手置廬山、北平、南溫泉及南京房屋暨存款、衣服、字畫、古玩變價,作為創辦尚干職業學校基金。”

  林森逝世后,極具哀榮,享譽甚高。毛澤東親自起草的中共中央唁電稱贊“國府主席林公領導抗戰,功在國家”﹔《新華日報》發表《為元首逝世致哀》社論評價:“林主席承繼國父遺志,畢生盡瘁於中華民族的解放事業。”紐約《前鋒論壇報》社論指出:“林主席之不變偉心大有助於人心之維系……彼畢生所盡瘁工作,為復興中國。”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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