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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上海之后怎麼辦,陳毅在丹陽講話上定調

野戰軍在城市不能“野”

記者 陳煜驊 陸軍

2019年05月24日08:18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野戰軍在城市不能“野”

解放軍戰士將《入城守則和紀律》繪成圖片,挂在背包后面,一邊行軍一邊學習。 資料照片

這次會議,后來被反復提及——時間是1949年5月10日,地點是丹陽城南的大王廟,在會上做入城紀律報告的,是當時的三野司令員兼政委陳毅。

在講話中,陳毅提出,“我們野戰軍的‘野’,在城市不能‘野’的”,“入城紀律是入城政策的前奏,是見面禮”。有到會者記得,陳毅在講到“在城市不能‘野’”時,非常激動,連軍帽都甩到了台上。

往字裡行間去讀,便會發現:當時關切的問題是再明確也沒有的:進上海以后怎麼辦?

入城紀律規定得越來越細

進城市以后怎麼辦?這道考題,是毛澤東布置給全黨的。

解放軍接收接管的大城市,上海並不是第一個。但一些部隊進城的經歷確實反復,有的還很曲折。與此對應,則是從1948年1月起,到七屆二中全會明確提出“工作重心轉移到城市”前,中共中央關於城市接收總體方針的指示電數量,達到了至少34份。1948年2月,毛澤東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對於自己佔領的城市,凡有人口五萬以上者,逐一做出簡明扼要的工作總結”。可以說,從這個時候起,“進城以后怎麼辦”就成了中央“布置”給前方的必答題。

隨著解放軍的推進,在中央指示電中“紀律”二字的分量越來越重,各部隊列出的入城紀律規定也越來越詳細。1948年的西柏坡九月會議上,毛澤東明確提出“軍隊向前進,生產長一寸,加強紀律性”。1948年12月22日,中央軍委以當時東北野戰軍的名義,公布“約法八章”。6天后,北平市軍管會發出的《關於做好入城准備工作通告》附件中,規定了“入城紀律十四條”。當時進駐德勝門的警備部隊,入夜擠在老百姓家的門道裡屋檐下,天寒地凍,卻隻靠一條棉被一件大衣過夜。經得多見得廣的北平市民,為解放軍總結了四大優點:“一不吵鬧,二不亂跑,三不進民房,四在晚上站崗不嚇唬老百姓”。

毛澤東連批四個“很好”

這道考題,現在輪到三野作答了。

從現有資料看,對於進上海之后怎麼辦,總前委、三野是早有准備的。

1948年末到1949年3月,陳毅格外忙碌。指揮淮海戰役和計劃渡江作戰之外,他先后兩次來到西柏坡,后一次是參加七屆二中全會。

應該就是在這兩次往返西柏坡之間的某一天,陳毅找到時任三野司令部城市政策組組長的曹漫之,交代他起草入城紀律文件。4月1日,三野以正式命令的形式,下發《入城三大公約、十項守則》。

也正是在回復總前委關於《入城三大公約、十項守則》等項情況的電報上,毛澤東罕見地批了四個“很好”。

但回答這道考題,並不只是起草文件下發部隊這麼簡單。因為,渡江之后出了“亂子”。

下這個斷語的,正是毛澤東——1949年4月27日4時,就35軍擅入司徒雷登住宅一事,毛澤東告誡總前委:“必須引起注意,否則可能引出大亂子。”4月30日,中央軍委又因為南京電報局擅自停止外國記者發新聞電一事,致電華東局、總前委詢問:此事是何人處理的?“望即查明電復”。

瀏覽渡江之后中央軍委給總前委和三野的電報,可以明顯感覺到毛澤東此時的怒氣。5月4日,中央軍委致電要求,將35軍在南京違反紀律的報告,在二野三野各軍各師轉發,“以資警惕”。

不難想象,此時的三野,應該也真真切切感覺到了進上海是“中國革命過一大難關”。簡單來說,那就是:三野面前的任務,不光是像毛澤東說的那樣必須“在十天內補足此種缺點”,還要交出一份超預期的答卷。

入城“要做到比平津更進步”

不讓人意外,三野上下此時都憋著一股勁。粟裕在三野前委會上表態,進上海“至少要做到比平津更加進步”。

70年后,翻檢當時的檔案記錄,會為其中規定之細、培訓教育之徹底所震撼。5月11日,華東局頒布《入城紀律十二條》,要求“下發到連”,在華東軍區下發的一份文件中,要求一切部隊、一切接管機關“在入城前,必須普遍地、反復地、深入地”進行教育。在軍事接管委員會的一份會議記錄上,則要求部隊加強城市生活常識教育,教會戰士如何開電燈,如何上燈泡,如何拉抽水馬桶。

也許,最能說明問題的,是三野某支部隊行軍間隙留下的畫面,雖然時間久遠,但人們卻可以看到,《入城守則和紀律》的畫片正挂在戰士的背包后……

5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城市紀律的指示》,此時解放上海的戰火已經燃起。中國,乃至世界,都在靜待這支軍隊如何用行動作答“進入上海以后怎麼辦”。

(責編:常雪梅、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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