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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革命伉儷的血淚遺書

——陳覺給妻子趙雲霄的信、趙雲霄給女兒啟明的信

張文良

2019年06月21日08:2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一對革命伉儷的血淚遺書

圖為湖南省株洲市醴陵烈士陵園內的陳覺和趙雲霄銅像。(資料圖片)

  陳覺給妻子趙雲霄的信

  雲霄我的愛妻:

  這是我給你的最后的信了,我即日便要處死了,你已有身(孕),不可因我死而過於悲傷。他日無論生男或生女,我的父母會來撫養他的。我的作品以及我的衣物,你可以選擇一些給他留作紀念。

  你也遲早不免於死,我已請求父親把我倆合葬。以前我們都不相信有鬼,現在則唯願有鬼。“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並蒂蓮,夫妻恩愛永,世世締良緣。”回憶我倆在蘇聯求學時,互相切磋,互相勉勵,課余時間閑談瑣事,共話桑麻,假期中或滑冰或避暑,或旅行或游歷,形影相隨。及去年返國后,你路過家門而不入,與我一路南下,共同工作。你在事業上、學業上所給我的幫助,是比任何教師任何同志都要大的,尤其是前年我病本已病入膏肓,自度必為異國之鬼,而幸得你的殷勤看護,日夜不離,始得轉危為安。那時若死,可說是輕於鴻毛,如今之死,則重於泰山了。

  前日父親來看我時還在設法營救我們,其誠是可感的,但我們寧願玉碎卻不願瓦全。父母為我費了多少苦心才使我們成人,尤其是我那慈愛的母親,我當年是瞞了他(她)出國的。我的妹妹時常寫信告訴我,母親天天為了惦念她的在異國的愛兒而流淚,我現在也懊悔此次在家鄉工作時竟不去見他(她)老人家一面,到如今已是死生永別了。前日父親來時我還活著,而他日來時隻能看到他的愛兒的尸體了。我想起了我死后父母的悲傷,我也不覺流淚了。雲!誰無父母,誰無兒女,誰無情人!我們正是為了救助全中國人民的父母和妻兒,所以犧牲了自己的一切。我們雖然是死了,但我們的遺志自有未死的同志來完成。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死又何憾!

  此祝健康

  並問王同志好

  覺 手書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日

  (注:信中王同志指陳覺、趙雲霄的婚姻介紹人王希閔,當時也關押在長沙陸軍監獄,與陳覺同日遇害。)

  趙雲霄給女兒啟明的信

  啟明我的小寶貝:

  啟明是我們在牢中生了你的時候為你起的名字,這個名字是很有意義的。因為有了你4個月的時候,你的母親便被湖南清鄉督辦署捕於(到)陸軍監獄署來了。當時你的母親本來(是)立時(處)死的罪,可是因為有了你的關系,被督辦署檢查了四五次,方檢查出來,是有了你!所以為你起了個名字叫啟明(與你同樣同生一個叫啟蒙)。小寶寶!你是民國十八年正月初二日生的,但你的母親在你才有一月有十幾天的時候,便與你永別了。小寶寶!你是個不幸者,生來不知生父是什麼樣,更不知生母是如何人?小寶寶!你的母親不能扶(撫)養你了,不能不把你交與你的祖父母來養你。你不必恨我,而(要)恨當時的環境!

  小寶寶!我很明白的告訴你,你的父母是共產黨員,且到俄國讀過書(所以才處我們的死刑)。你的父親是死於民國十七年陽歷十月十四日,即古歷九月初四日。你的母親是死於民國十八年陽歷三月二十六日,即古歷二月十六日。小寶貝!你的父母,你是再不能看到,而(且)也沒有像(相)片給你,你的母親所給你的記(紀)念隻有像(相)片和衣物及一金戒指,你可作一生的惟一的記(紀)念品!

  小寶寶!我不能扶(撫)育你長大,希望你長大時好好的讀書,且要知道你的父母是怎樣死的。我的啟明,我的寶寶!當我死的時候你還在牢中。你是不幸者,你是個世界上的不幸(者)!更是無父母的可憐者。小明明!有你父親在牢中給我的信及作品,你要好好的保存。小寶寶!你的母親不能多說了。血淚而(書)成。你的外祖母家在北方,河北省阜平縣。你的母親姓趙,你可記著。你的母親是二十三歲上死的。小寶寶!望你好好長大成人,且好好讀書,才不(辜)負你父母的期望。可憐的小寶貝,我的小寶寶!

  你的母親於長沙陸軍監獄署淚涕

  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中,有兩件並列在一起的書信展品。一封是丈夫寫給妻子的訣別信,一封是這位妻子寫給自己剛出生不久孩子的遺囑。寫信人是一對年輕的革命夫妻——陳覺和趙雲霄。

  陳覺(1903年—1928年),原名陳炳祥, 湖南醴陵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9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學習期間,陳覺結識了趙雲霄。趙雲霄(1906年—1929年),又名趙鳳培,河北阜平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9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

  陳覺與趙雲霄由相識到相知,最終結為革命伉儷。在簡朴的婚禮上,他們宣誓以革命事業為共同的奮斗目標,相約為革命奉獻一生。

  1927年9月,正當全國籠罩在白色恐怖之中時,陳覺與趙雲霄學成回國。兩人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為了革命出生入死,先后在東北、湖南醴陵等地從事革命活動——組織游擊隊,建立小型兵工廠,發動醴陵年關暴動,帶領農民開展武裝斗爭。1928年春,陳覺出任中共湖南省委特派員。與此同時,趙雲霄被調到長沙,在湖南省委機關工作,參加組建中共湘南特委。

  就在兩人為了革命而奔波的過程中,已懷有身孕的趙雲霄於1928年9月中旬因中共湖南省委遭破壞,不幸被捕﹔陳覺於同年10月初在主持中共湘西特委工作期間,因被叛徒出賣在常德被捕。被捕后的趙雲霄與陳覺被關押在長沙陸軍監獄。殘酷的國民黨當局,使這對革命伉儷咫尺天涯。面對敵人的酷刑和威逼利誘,兩人都大義凜然,不為所動。陳覺還痛斥了利用鄉情前來勸他投降的一位法官。不久后,敵人以“策劃暴動,圖謀不軌”的罪名將兩人判處死刑。

  當年,陳家是大戶人家,陳覺夫婦被捕后,陳覺的父親曾試圖通過賄賂國民黨上層來營救他們,但敵人開出的條件是,要求陳覺和趙雲霄簽一份同意脫黨的悔過書,簽了悔過書,就可以保住性命,重獲自由。但陳覺夫婦毅然拒絕背叛信仰來換取自由。

  就義前,陳覺給妻子留下了一封刑場“情書”。信中飽含著革命志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英雄氣概和對妻子的一往情深,以及對父母無限的感激和思念。“以前我們都不相信有鬼,現在則唯願有鬼。‘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並蒂蓮,夫妻恩愛永,世世締良緣。’”“誰無父母,誰無兒女,誰無情人!我們正是為了救助全中國人民的父母和妻兒,所以犧牲了自己的一切。我們雖然是死了,但我們的遺志自有未死的同志來完成。”1928年10月14日,陳覺在長沙英勇就義。

  趙雲霄因懷有身孕,刑期推遲5個月。陳覺就義4個月后,趙雲霄在獄中誕下一名女嬰,取名啟明,意為在黑暗中盼望破曉。然而,生下啟明僅僅1個多月,趙雲霄就要和女兒永別了。她在給女兒的遺囑中寫道:“小寶寶!你是民國十八年正月初二日生的,但你的母親在你才有一月有十幾天的時候,便與你永別了……小寶寶!我很明白的告訴你,你的父母是共產黨員……你的父母你是再不能看到,而(且)也沒有像(相)片給你……希望你長大時好好的讀書,且要知道你的父母是怎樣死的……”1929年3月26日,在給襁褓中的女兒喂過最后一次奶后,趙雲霄鎮定地走向刑場,犧牲時年僅23歲。

  陳覺就義后,他的父親將兒子的尸體偷偷運出刑場。為了不引起敵人注意,陳父買了350多公斤的麻布裹在棺木上,從長沙到醴陵有120多公裡,他一個人推著獨輪車將兒子的尸體帶回了故鄉。為了躲避敵人搜捕,陳父不得不選了一處偏僻之地,忍痛將愛子草草埋葬。后來,陳父接到趙雲霄死訊時,是在趙雲霄犧牲20多天后,陳家人趕到長沙未能找到尸首。

  2009年清明節,陳覺后人重新將陳覺的棺槨從舊址遷出,跟趙雲霄生前曾用過的一隻皮箱合葬在一起。夫婦終於“重逢”了。然而,令人痛心的是,當年被祖父母從監獄接出后撫養的小啟明,並沒有像母親希望的那樣“長大成人”,體弱多病的小啟明在11個月大時不幸夭折。

  陳覺、趙雲霄這對年輕夫婦,為了實現共產主義理想,為了建立民主自由的新中國,他們選擇舍小家為國家。遺書中看不出兩個人對死亡的恐懼,感受到的隻有共產黨人面對死亡的從容和對革命必勝的信心。(張文良)

(責編:曹淼、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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