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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歷史淵源

——中國共產黨“新中國”話語體系的演變

張旭東

2019年07月15日07:28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歷史淵源

鴉片戰爭以后,中國經歷了“三千年未有之變局”,在“救亡圖存”思潮推動下,建立“新中國”成了近代以來知識分子們思考的首要主題。據現有資料考証,最早提出“新中國”的是康有為。面對清末危機,1888年康有為提出:“既審中國之亡,救之不得,坐視不忍,大發浮海居夷之嘆,欲行教於美,又欲經營殖民地於巴西,以為新中國。”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始,就開始了建立“新中國”的構想及實踐。

從“中華聯邦共和國”到“蘇維埃工農共和國”

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后,中國處在軍閥割據混戰的亂世,“因為民主政治未能成功,名為共和國家,實際上仍舊由軍閥掌握政權,這種半獨立的封建國家,執政的軍閥每每與國際帝國主義相互勾結”。為此,黨的二大指出:“統一中國本部(包括東三省)為真正民主共和國。”“用自由聯邦制,統一中國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真正民主共和國”性質的“中華聯邦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建國思想的歷史起點。但由於年幼的中國共產黨沒有真正領會區別新舊民主內涵,不能准確判斷分析中國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所以這一構想在國民黨右派分裂下很快夭折。

1927年5月,中共五大宣言提出要“打倒帝國主義軍閥及反叛的資產階級的反革命聯盟”,建立“工農小資產階級的革命民權同盟”,“建立新的自由的中國”。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反對軍閥戰爭宣言》明確提出:“統一中國,造成新中國——工農兵勞動貧民代表會議(蘇維埃)的中國。”這是“新中國”一詞首次出現在黨的正式文件中。囿於當時的情境,中共對“新中國”的構想還停留在移植蘇聯模式層面上,提出了“蘇維埃共和國”口號。“蘇維埃共和國”設想之初指的是“工農兵士貧民代表會議的民主共和國”,即“蘇維埃工農共和國”。隨著革命實踐的發展,全國規模、統一名稱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確規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性質:“中國蘇維埃政權所建立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這表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性質是工農民主共和國,即“蘇維埃工農共和國”。

“蘇維埃工農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建國思想的第一次獨立嘗試,但由於它是中國共產黨在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后,在來不及對中國國情作深入分析的背景下,不顧中國國情地移植模仿,它的最終流產也在所難免。

從“蘇維埃工農共和國”到“蘇維埃人民共和國”再到“民主共和國”

1935年12月的瓦窯堡會議通過了《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該決議指出:“蘇維埃工農共和國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變為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把自己的政策,即蘇維埃工農共和國的政策的許多部分,改變到更加適合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變中國為殖民地的情況。”“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是中共在民族矛盾突出背景下對國家前途與命運深思的話語反映,它擴大了國家政權的階級基礎和社會基礎。但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這種稱謂沒有從根本上放棄“蘇維埃”的主張,不能真正適應民族矛盾至上背景下統戰策略轉變的要求,所以很快就被擱置。

1936年8月25日,在《中國共產黨致中國國民黨書》中,中共將“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改為“民主共和國”,表示“我們贊助建立全中國統一的民主共和國”,“在全中國統一的民主共和國建立之時,蘇維埃區域即可成為全中國統一的民主共和國的一個組成部分”。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關於抗日救亡運動的新形勢與民主共和國的決議》,其中在對“民主共和國”的口號作具體說明時指出:“中央認為在目前形勢之下,有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國口號的必要,因為這是團結一切抗日力量來保障中國領土完整和預防中國人民遭受亡國滅種的慘禍的最好方法,而且這也是從廣大人民的民主要求產生出來的最適當的統一戰線的口號,是較之一部分領土上的蘇維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較之全中國主要地區上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大大進步的政治制度。”可見,“民主共和國”是從團結全國抗日救亡的歷史任務出發而提出的又一“新中國”口號。

“民主共和國”的提出一定程度上適應了民族抗戰背景的形勢,但是,“民主共和國”沒有清晰地表明中國共產黨所追求的民主目標:到底是新民主,還是舊民主?另外,“民主共和國”在20世紀30年代末,即在抗戰進入相持階段的時候,受到蔣介石為首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破壞和攻擊。同時,共產黨抗日根據地的建政實踐也推動著新的建國口號的提出。

從“民主共和國”到“新民主主義共和國”

在“民主共和國”受到諸方挑戰的背景下,中國共產黨不斷發展了“民主共和國”內涵。1939年12月,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報告中指出“民主共和國”的國體:“中國現階段的革命所要造成的民主共和國,一定要是一個工人、農民和其他小資產階級在其中佔一定地位起一定作用的民主共和國。換言之,即是一個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和其他一切反帝反封建分子的革命聯盟的民主共和國。這種共和國的徹底完成,隻有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才有可能。”這就明確了新民主主義革命所形成的“民主共和國”與一般意義上的“民主共和國”的區別。

1940年,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問世,正式回答了新民主主義革命要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問題。毛澤東強調:“現在所要建立的中華民主共和國,隻能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們聯合專政的民主共和國,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義共和國。”新民主主義共和國與民主共和國最大的區別就是有了“新”質的規定,“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和新民主主義的文化相結合,這就是新民主主義共和國,這就是名副其實的中華民國,這就是我們要造成的新中國”。“新民主主義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從國情出發提出的基本建國方略,其在各抗日根據地的初步實踐,為最終重建國家積累了新鮮經驗。

從“新民主主義共和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6年6月,蔣介石最終撕毀停戰協定,挑起了內戰。客觀形勢迫使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不得不以戰爭為手段來解決“新中國”的問題。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戰爭由戰略防御轉入戰略進攻,這成為中國革命的一個轉折點。10月10日,毛澤東在神泉堡起草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第一次提出了“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口號,號召“聯合工農兵學商各被壓迫階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少數民族、各地華僑和其他愛國分子,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這是要“建立一個嶄新的中國”、一個“獨立、自由、富強和統一”的“新中國”。

為了確定“新中國”的名稱,中共領導人和民主人士在政協籌備會上進行了比較和選擇,黃炎培和張志讓主張用“中華人民民主國”這個稱呼,因為民主和共和在西方語言裡意思相近,無須重復。張奚若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人民”二字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復一次了。大多代表傾向於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名稱,最終提交了政協會議並獲得通過。

周恩來於1949年9月7日向政協代表作了《關於人民政協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其中就國名問題解釋說:“在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覺到‘民主’與‘共和’有共同的意義,無須重復,作為國家還是用‘共和’二字比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國的國名是‘中華民國’,有共和的意思,但並不完全,可以作雙關的解釋,而且令人費解。現在我們應該把舊民主主義和新民主主義區別開來。因為在辛亥革命時期,俄國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時隻能是舊民主主義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備的舊民主主義進步到完備的新民主主義。今天,為了使國家的名稱合乎國家的本質,所以我們的國名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至此,中國共產黨“新中國”話語體系經過不斷演變和揚棄,最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以“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富強”為目標得以確立。這既是話語體系演進的必然,也是黨的與時俱進理論品格在話語體系上的體現。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教研部】

(責編:常雪梅、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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