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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民族復興·英雄烈士譜

張國富:人民警察 為民殉職

2019年07月16日08: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張國富,中共黨員,1918年3月生於浙江省浦江縣治平鄉張官村。1938年,他經同鄉介紹到廣西融縣“四一”兵工廠當工人,后隨廠遷至重慶。1949年,重慶解放后,張國富調至重慶市公安局第四分局黃沙溪派出所(現屬渝中區管轄)任事務員、治安民警。

  1952年6月2日下午5時,張國富沿成渝鐵路去鵝公岩執行公務,行至新黃村附近時,正值一列火車從菜園壩方向駛來。他突然看見一個10歲左右的拾柴小孩正在鐵軌上迎面走來,而列車飛快逼近,處境十分危險。

  張國富急忙揮手大喊:“小孩快下來,火車來了!”然而小孩毫不知情,繼續在枕木上行走。待小孩發現火車時,火車已近在眼前,被嚇得不知所措。火車風馳電掣般駛來,千鈞一發之際,張國富不顧一切地飛跑過去,猛地將小孩提上了人行道。

  小孩安全獲救了,而張國富剛跨出鐵軌,卻被疾馳而至的火車風勢卷倒在地,頭部被火車撞傷,終因流血過多,搶救無效壯烈犧牲,時年僅33歲。

  1952年6月3日下午,當地在黃沙溪舉行追悼大會,參加大會的各界群眾2000余人,都為張國富舍己救人、壯烈殉職的英雄模范事跡所感動。

  張國富犧牲后,獲救兒童王鈺鑫和他的母親馬素貞一道,來到張國富墓碑前獻花。王鈺鑫還寫下了這樣一段話:“張國富叔叔為救我犧牲了,我要好好學習,為國爭光,用實際行動來報答張國富叔叔。”

  1952年11月30日,為表彰張國富同志英勇獻身的精神,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長羅瑞卿簽署命令,追認張國富同志為革命烈士,並授予“模范人民警察”光榮稱號。張國富烈士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獲得公安部授予的這一光榮稱號的警察,也是重慶市公安民警中涌現出來的第一位全國性的英雄模范人物。(據新華社電 記者許舜達)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16日 16 版)

(責編:曹淼、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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