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名稱的由來

趙連穩

2019年07月22日08:0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名稱的由來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選舉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由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為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組織形式。但是,熟悉中國近代歷史的人一般都知道,歷史上曾有過“政治協商會議”、“新政治協商會議”。那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與它們有怎樣的關系?這個名稱又是怎麼來的?對此,有必要進行歷史的梳理和考察。

從國共重慶談判到中共中央“五一口號”發布,其間使用了“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

1944年9月,中共代表林伯渠在重慶國民參政會上提出召開由國民政府召集各黨各派、各抗日武裝、各人民團體代表參加的“國是會議”、結束一黨專政、組織各抗日黨派聯合政府的主張。1945年1月,中共倡議召開“黨派會議”,作為“國是會議”的預備會議,但多疑的國民黨則提議召開“政治咨詢會議”。其實,無論是“黨派會議”,還是“政治咨詢會議”,其內容和形式都類似於后來的“政治協商會議”。

抗戰勝利后,共產黨和國民黨舉行重慶談判,雙方同意“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協商國是,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各項問題”。1946年1月,“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召開(后簡稱“舊政協”),會議通過的包括政府組織、軍事問題、和平建國綱領、憲法草案和國民大會等決議雖然不久便被國民黨撕毀,但政治協商會議的協商精神和名稱卻被我黨繼承下來。

1948年春天,我軍轉入戰略進攻並且取得了重大勝利,成立新中國的事宜已經擺在中共領導人的面前。4月27日,毛澤東給晉察冀中央局城市工作部部長劉仁寫信,要他轉告在北平的民主人士張東蓀、符定一等,中共擬請他們到解放區,參加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代表會議,討論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問題,“會議的名稱擬稱為政治協商會議”。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的“五一口號”中公開使用了“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5月1日,毛澤東在給民主人士李濟深、沈鈞儒的信中指出,為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首先要邀集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代表召開一個會議,“此項會議似宜定名為政治協商會議”。

“五一口號”發布后一段時間裡,中共和民主人士又使用了“新政協會議”等名稱

中共中央“五一口號”立即得到了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積極響應,為了和“舊政協”加以區別,中共和民主黨派、民主人士、海外華僑團體在宣言或聲明中使用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新政治協商會議”“新政協會議”“新政協”“政協會議”“人民民主政治協商會議”等名稱。

如中國民主促進會使用了“新政治協商會議”“新政協”的名稱,致公黨和馬來西亞僑團使用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台盟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使用了“政協會議”的名稱,中國民主同盟使用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新政協會議”“新政協”等名稱,農工黨使用了“人民民主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泰國華僑促進祖國和平民主聯合會、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人民救國會和在香港的民主人士柳亞子、章乃器等,則使用了“新政協”的簡稱。

1948年6月,民主人士以個人名義發表的文章標題,大都使用了“新政協”的名稱,如張伯駒的《我們贊同迅速召開新政協》、沈志遠的《開展新政協運動》、陳演生的《新政協之前提與任務》、鄧初民的《怎樣響應新政協的號召》等。

這一時期,中共方面則主要使用“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新政協”的名稱。8月1日,毛澤東在給李濟深、何香凝、沈鈞儒等人的復電中,對他們贊同中共“召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的主張表示欽佩。10月,中共中央把和民主人士協商的《關於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草案》發給東北局,使用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11月25日,高崗、李富春代表中共和在哈爾濱的民主人士達成《關於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的協議,文中使用了“新政協”的簡稱,在關於“新政協籌備會的任務”中寫道“(1)負責邀請參加新政協的各方代表人物﹔(2)負責起草新政協的文件﹔(3)負責召開新政協的正式會議”。與此同時,毛澤東偶然使用過“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如1948年12月30日,他在《將革命進行到底》中宣布:“一九四九年將要召集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務為目標的政治協商會議。”這裡,毛澤東雖然沒有使用“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或“新政協”的名稱,但明確把反動分子排除在政協會議之外,這樣的政協會議實質上就是“新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1月22日,到達解放區的李濟深等55位民主人士聯名發表《我們對於時局的意見》,其中使用的是“新政治協商會議”。此后,“新政治協商會議”和“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為當時正式的表述。

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召開,中共領導人在講話中,使用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毛澤東說:“我們的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的籌備會,今天開幕了。”朱德說:“今天,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幕了。”民主人士李濟深、郭沫若、陳叔通、陳嘉庚等在講話中,使用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值得注意的是,沈鈞儒在講話中,除使用“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以外,還使用了“中國人民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

新政治協商會議“新”的含義就在於它是沒有反動派參加的、共產黨領導的由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參加的最廣泛的民主統一戰線組織形式。

中共和民主人士協商,將“新政協”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新政協”和“舊政協”具有本質的不同,“舊政協”是民主和偽民主妥協的,“新政協”是民主的各階級、各階層共商國是,把反動派排除在外﹔“舊政協”是反動集團做主體,“新政協”是共產黨主導的。因此,新政協組織法起草小組認為,只是使用一個“新”字和“舊政協”相區分,還不能反映兩次政協會議的本質不同,於是,有人建議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由於大家覺得文字太多,周恩來建議在“政治協商會議”前加上“中國人民”四個字,擬定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得到大家的贊同。於是,在1949年8月22日完成的《新民主主義的共同綱領》草案的初稿中,“新政治協商會議”便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了。

9月7日,周恩來在向政協代表作的報告中,對政協會議名稱的改變做了說明:“原來叫做新政治協商會議,在第一次籌備會全體會議中也這樣叫過。后來經過新政協組織法起草小組的討論,覺得新政協和舊政協這兩個名稱的分別不夠明確,便改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同意這個修改意見,將來還要經過籌備會全體會議正式通過決定。”9月17日,新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正式把“新政治協商會議”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第二天,民主人士譚平山向大會報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起草經過與主要內容,其中第一條就是解釋“新政治協商會議”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原因:

新政協籌備會授權第二小組的,最初是起草《新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條例》,后改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其中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新政協是針對著舊政協而言的,舊政協包括國民黨在內,帶有妥協性,新政協把國民黨反動派除外,是革命性的,為了一新人民的耳目,故有改為“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必要﹔二是這次會議出席代表六百六十余人,就成分來說,從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到民族資產階級都有代表出席﹔就地區來說,東北到黑龍江,西北到新疆,東南到瓊崖、台灣,各省區都有代表出席,包括少數民族及國外僑胞。這是四面八方的大團結,誠為中國人民空前的一大盛會,故應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更能名副其實。

譚平山從“新政協”和“舊政協”的本質區別、新政協代表的廣泛性兩個方面解釋了為什麼將“新政協”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此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便一直沿用下來。

(作者為北京聯合大學北京政治文明建設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研究員)

(責編:曹淼、任佳暉)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