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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總會成立前后

賈曉明

2019年08月22日08:16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南僑總會成立前后

  海外僑胞對祖國抗戰的支援從九一八事變爆發時就已開始。1937年,南洋成為海外各地建立華僑抗日救國團體最踴躍、數量最多的地區,各地華僑紛紛建立抗日救亡團體,籌款賑濟祖國傷兵難民。“新加坡、馬來亞籌賑會”“緬甸華僑救災總會”“菲律賓華僑援助抗敵委員會”“印尼華僑救濟祖國災民慈善委員會”“暹羅(泰國)華僑各界抗日救國聯合會”等救亡團體相繼成立。

  為了最大限度地把南洋各地的幾百萬華僑凝聚在抗日救國的旗幟下、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支援祖國抗戰的活動、建立全南洋華僑統一的領導機關,1938年夏,菲律賓僑領李清泉、印尼僑領庄西言分別致電陳嘉庚,建議在香港或新加坡成立南洋華僑抗日救國的最高領導機關﹔庄西言還就此事致電國民政府最高當局,請求支持。7月間,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孔祥熙為籌組南僑領導機關事致電陳嘉庚征求意見。陳嘉庚深表贊同,並於8月25日發出《南洋各屬華僑籌賑祖國難民代表大會通啟》,陳述召集大會的理由,通告各僑居地推舉代表,准備赴新加坡集會。陳嘉庚隨即成立籌備處進行領導籌備工作,並確定開會日期。

  1938年10月10日,新加坡、馬來亞、菲律賓、印尼、緬甸、越南、暹羅等國家和地區45個華僑團體的代表168人匯集新加坡,召開南洋華僑史上空前的愛國盛會。10日為大會開幕式,陳嘉庚任會議臨時主席並首先致詞,繼由國民政府駐新總領事宣讀林森、蔣介石、孔祥熙等人的祝詞,隨后由印尼華僑代表庄西言、菲律賓華僑代表王泉笙、新加坡華僑代表周獻瑞等近20人演說。會議收到各方發來祝賀文電20多封。11日為預備會議,公決大會主席團、秘書等9項議程。12日開始舉行正式會議,歷時4天半,舉行會議9次,收到提案41件111條。大會議定成立“南洋各屬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簡稱“南僑總會”),總機關設在星洲(新加坡)。會議還通過為祖國捐款、推銷救國公債、開展抗日宣傳及總會組織大綱等多項重要議案。南僑總會組織大綱共9章27條,並有附則4條。大綱規定的宗旨為:“甲、聯絡南洋各屬華僑研究籌賑方法,策動救亡工作﹔乙、籌款助賑祖國難民,並倡導集資發展祖國實業,以維難民生計﹔丙、積極勸募公債及推銷國貨。”根據組織大綱,大會選舉陳嘉庚為南僑總會主席,庄西言、李清泉為副主席﹔常委16人,候補常委11人。大會發表了《南僑代表大會宣言》(以下簡稱《宣言》),其中揭露了日本侵華暴行,向南洋廣大僑胞發出竭盡全力支援祖國抗戰的神聖號召。《宣言》指出,敵雖佔我廣大領土,我之物資損失、人員傷亡甚大,但“惟我有無限之資源足以支持,我有無窮之力量足為后盾。忍萬屈以求一伸,拼千輸以博一贏”﹔而日本侵略者同樣遭到巨大損失和傷亡,況敵“資源有限,人力易窮,踵決肘見,百象不安,時間愈延長,危機愈逼近”,故“吾人必須堅抱”“最后勝利之屬我”的信念。《宣言》認為,“蓋國家之大患一日不能除,則國民之天職一日不能卸,前方之炮火一日不得止,則后方之芻粟一日不得停”,廣大華僑應“各盡所能,各竭所有,自策自鞭,自勵自勉,踴躍慷慨,貢獻於國家”。僑胞應倡用國貨,“以振興我國商業,而厚我經濟力。更擬組織公司,開發祖國富源,維持難民生計”。《宣言》最后呼吁,全體南洋僑胞要“充大精誠,固大團結,宏大力量,以為我政府后盾”。

  全南洋華僑代表大會的召開及南僑總會的成立,是“南洋華人抗日運動的新紀元”。這是南洋華僑沖破地域觀念,共同抗日救國大團結的標志﹔它是繼全歐華僑抗聯會成立后,又一個大規模的洲際性華僑抗日救國團體。與其他大型華僑抗日救國團體不同的是,南僑總會是由有威望的僑領發起、經過國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它有嚴密的綱領和組織機構,在國內外具有相當的權威性。

  南僑總會帶領南洋廣大華僑為支援祖國抗戰做出了重大貢獻。從1938年10月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的3年多時間裡,南僑總會發動南僑為祖國抗戰捐獻4億多元(國幣)和大宗國內短缺的戰爭和生活物品﹔還動員踴躍購買公債、進行僑匯、回國投資,捐獻飛機、汽車、衣物、藥品,回國參加抗戰等多種方式支援祖國抗戰,維護了國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不少歸僑青年為效命祖國,血洒疆場。

(責編:曹淼、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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