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細節的力量——新中國的偉大實踐》連載(2)

第一個五年計劃的“156項”

李穎

2019年10月17日08:4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上海人民出版社 學林出版社出版 

中蘇開始蜜月時期。

蘇聯老大哥的一份“大禮”。

陳雲:第一個五年計劃的“156 項”,那確實是援助。

為慶祝《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簽訂,1950年2月15日,劉少奇在北京邀集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負責人、各外交使節、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負責人,舉行盛大的慶祝宴會,並發表演講,指出:“中蘇兩大國人民之間的深厚友誼,是久已存在的,然而,隻有到了今天,由於中國人民的歷史性的勝利,這種深厚的真誠的友誼,才用條約的形式把它確定與固定起來,因而就使中蘇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關系,開始了一個完全新的時代。”

大規模援建項目協定的簽訂

可以說,毛澤東訪蘇,標志著中蘇兩國開始了蜜月時期,“學習蘇聯”成為最火爆的標語、口號。在此時期,蘇聯老大哥給予中國人民的一份“大禮”就是著名的“156 項”。它是同中國國民經濟建設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分不開的。

要在經濟極端落后的基礎上盡快地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社會主義的工業化強國,首先必須充分利用本國的財力、物力、人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艱苦奮斗。同時,還要根據需要與可能爭取外援。而當時的客觀條件決定了這種外援隻能來自蘇聯等人民民主國家。

從1950 年開始,中國同蘇聯簽訂了第一批委托蘇聯設計和成套供應設備的蘇聯援助中國建設的中蘇協議書。根據國民經濟恢復和建設的需要,第一批蘇聯供應成套設備的建設項目,主要是煤炭、電力等能源工業,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等基礎工業和國防工業的項目,共50項。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后,為了鞏固國防,取得戰爭的勝利,1953 年5 月,我國以國防軍事工業及其有關的配套項目為重點,與蘇聯簽訂了第二批蘇聯供應成套設備建設項目中蘇協議書,共91個項目,即2個鋼鐵聯合廠,16個動力機器及電力機器制造廠,8個有色冶金企業,8個礦井,1個煤炭聯合廠,3個洗煤廠,1個石油煉油廠,32個機器制造廠,7個化學廠,10個火力電站,2個生產磺胺、盤尼西林和鏈霉素的醫藥工業企業和1 個食品工業企業。1954 年10 月,我國又與蘇聯簽訂了第三批蘇聯供應成套設備建設項目中蘇協議書,引進能源工業和原材料工業等項目共15項,並決定擴大原訂141項成套設備項目的供應范圍。至此,與蘇聯簽訂的援建項目共計達到156項,這就是以后通稱的“156項”。

1955 年3 月,我國又與蘇聯簽訂了新的中蘇協定,協定包括軍事工程、造船工業和原材料工業等建設項目,共16項﹔隨后,通過口頭協議,又增加2 個項目。由於對項目進行增減和拆並等調整,到“一五”計劃末期,蘇聯援建項目共計為166 項,但習慣上仍稱為“156項”,這當中實際進行施工的為150項。

與此同時,中國和東歐各國也先后簽訂協定,引進成套設備建設項目。這些項目合計也有100 多項。

工業技術基礎的初步奠定

蘇聯和東歐各國幫助建設的項目,規模都是比較大的。我國從蘇聯和東歐各國引進的成套設備項目,幾乎都是為建立中國工業化基礎所必需的重工業項目。這些項目形成了中國20世紀50年代工業建設的核心。“一五”計劃中就明確規定,五年計劃的基本任務之一是“集中主要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我國設計的156個建設單位為中心的,由限額以上的694個建設單位組成的工業建設,建立我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

“156 項”的主要項目有:鞍山、武漢、包頭三大鋼鐵聯合企業,長春第一汽車廠,武漢重型機床廠,哈爾濱汽輪機廠,蘭州煉油化工設備廠,洛陽第一拖拉機制造廠等。此外,規模比較大的外援項目還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幫助建設的西安儀表廠,鄭州砂輪廠﹔捷克斯洛伐克幫助建設的遼寧電站,影片洗印廠﹔波蘭幫助建設的新中國糖廠和佳木斯糖廠等。

引進的這些成套設備都是當時比較先進的。例如,蘇聯在幫助建設長春第一汽車廠的過程中,曾動員了好幾個設計部門專家,綜合了蘇聯國內各廠的建設經驗,並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設計出了最新的汽車制造廠。該廠的許多設備,當時在蘇聯也是最先進的。陳雲曾經這樣說過:“蘇聯是社會主義國家,那時他們對我們的援助是真心誠意的。比方說,蘇聯造了兩台機器,他們一台,我們一台。”能做到這樣,確實是盡到了他們的國際主義義務。

蘇聯和東歐各國幫助中國建設的工業項目,不僅提供了企業所需的機器設備,而且從勘察地質、選擇廠址、收集設計資料、進行設計、指導建筑、安裝和開工運轉、供應新產品的技術資料,一直到新產品制造完成,都給予了全面的、系統的幫助。蘇聯和東歐各國都派遣了優秀的技術專家,來中國實地收集設計基礎資料,並且具體指導建筑安裝,同時還接受中國實習生前往學習先進技術和現代化企業的管理經驗。在此期間,蘇聯和東歐各國到中國工作的技術專家達8000 多人,為中國培養的技術人員和管理干部達7000人。而在建設過程中,凡是中國能夠生產的設備,能夠進行的設計,都主動提出由中國自行解決,以促進中國設計能力的提高和生產進一步發展。

我國“一五”計劃期間施工建設的700多個大中型工業項目中,從蘇聯引進的佔147個,加上與之配套建設的國內設計的140多個項目,五年內實際完成投資佔全部工業基本建設投資的50% 左右。同期,東歐各國幫助中國建設的108個成套設備項目中,有64個開始動工興建。

到1957年止,蘇聯和東歐各國幫助中國建設的項目,全部和部分投產的分別為68個和27個。隨著這些項目的建成投產,形成了中國第一批大型現代化企業,大大增強了中國重工業和國防軍事工業的能力,填補了一批生產技術領域的空白,初步建立了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發展國民經濟的工業技術基礎,並且取得了建設大型現代化項目的初步經驗。

其他方面的合作

蘇聯和東歐各國還通過與中國開展科學技術合作和給予中國優惠建設貸款的形式,幫助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

在科學技術合作方面,1954年10月,中國同蘇聯簽訂了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以后,中國又同東歐各國分別簽訂了科學技術使用協定。到上世紀50年代末,中國從蘇聯和東歐各國獲得了4000 多項技術資料。這些先進的技術資料,對提高中國工業的技術水平和新產品的生產有著重大的意義。而且,在提供技術資料時,採取的是互相支援的優惠辦法,不按專利對待,僅收取復制資料的成本費用。

中國1956 年制定的發展科學技術的十二年遠景規劃,也得到了蘇聯的合作與幫助,議定了一批兩國共同進行研究的和蘇聯幫助進行研究的重大科學技術項目。在掌握尖端科學技術、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蘇聯也給予了一定的援助。

援助還表現在長期低息貸款方面。1950年2月,中國同蘇聯簽訂了第一個貸款協定,金額為12億盧布(折合3億美元),年利率1%,十年內償還。隨后,在1951年,又先后與蘇聯簽訂了10項貸款協定,年利率為2%,償還期為二至十年。這樣長期低息的貸款,在世界上是罕見的,對中國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援助。

1981 年3 月,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時,陳雲特意對文件的起草人之一鄧力群說:“第一個五年計劃的156項,那確實是援助,表現了蘇聯工人階級和蘇聯人民對我們的情誼。這樣一些問題,《決議》應該如實地按照事情本來面貌寫上去。要通過這些歷史問題的論斷,再一次說明中國共產黨人是公正的。”

當然,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系,應當是互利的。1953年5月15日中蘇兩國簽訂的協定中,就規定在1954年至1959年間,中方向蘇方提供鎢砂16萬噸、銅11萬噸、銻3萬噸、橡膠9萬噸等戰略物資,作為蘇聯援建項目的部分補償。

(作者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主任、研究員)

(責編:吳兆飛、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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