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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黨風建設角度看陳雲的民生思想

朱佳木

2019年12月23日08:3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請勿轉載)

[摘要]陳雲的民生思想,是與他的黨風建設思想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他認為,要從維護群眾利益出發看待民生問題,而民生問題主要是指關系人民群眾當前利益、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結合政治觀點和群眾觀點來看待。要處理好基本建設與民生的關系,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必須先於基建,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能過急。要處理好經濟改革與民生的關系,但改革絕不能以犧牲民生為代價。要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提高群眾生活質量。

[關鍵詞 ]陳雲﹔民生﹔黨風建設

[中圖分類號 ] A849 [文獻標識碼 ] A

陳雲的民生思想,是與他的黨風建設思想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陳雲既做過黨的工作,也做過經濟工作,對黨風建設和民生問題都有過長期而深入的思考,闡述過大量深刻而獨到的見解,形成了具有自己特點的黨風建設思想和民生思想。他的民生思想既是他經濟思想的一部分,也是他黨風建設思想在經濟工作中的鮮明體現。陳雲的黨風建設思想十分豐富,而其中圍繞的一個主要問題或核心問題,就是黨如何做到始終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群眾,時時處處關心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我們要深刻理解他的民生思想,弄懂其中的真諦,需要同他的黨風建設思想結合起來學習和研究。

一、從維護群眾利益出發看待民生問題

從一定意義上說,民生問題主要是指關系人民群眾當前利益、切身利益的問題。我們黨無論領導革命還是建設,當然都是從人民長遠利益、根本利益出發的,但如果不考慮人民的當前利益、切身利益,即忽略民生問題,革命和建設也是搞不好的。早在中央蘇區時期,毛澤東就指出,我們黨要得到群眾的擁護,“就得關心群眾的痛痒,就得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謀利益,解決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的問題,鹽的問題,米的問題,房子的問題,衣的問題,生小

孩子的問題,解決群眾的一切問題。”(《毛澤東選集》第 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 138-139頁。)在延安時期他又說:“一切空話都是無用的,必須給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福利。”(《毛澤東文集》第 2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 467頁。)陳雲十分贊成毛澤東的這些論斷和認識,他在中國共產黨陝甘寧邊區第二次代表大會上說:“當權的黨容易只是向群眾要東西,而忘記也要給群眾很多的東西。”“我們要注意群眾的切身問題,幫助他們解決困難,這是發動群眾的關鍵。”“不僅要幫助群眾解決大的問題,也要幫助群眾解決小的問題。”“我們幫助了群眾,群眾就會積極、熱情地來幫助黨和政府的工作。”(《陳雲文選》第 1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173、172、173頁。)不難看出,毛澤東和陳雲所講的要關心群眾的痛痒,要給人民看得見的物質福利,要注意群眾的切身問題,要關心和解決群眾的小問題,都是事關人民當前和切身利益的問題,也即民生問題。陳雲主持財經工作后總是強調民生的重要性,始終要求把民生問題擺在經濟建設的首要位置,固然有經濟方面的考慮,但更深層的考慮,還在於黨執政后如何做到始終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群眾,並時時處處關心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

1956年,陳雲兼任商業部長,提出做好商業工作一定要加強政治觀點和群眾觀點。他說,即便是賣雞、賣蛋也有政治意義,“商業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六萬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廣大的城鄉人民對我們是否滿意”(《陳雲文選》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 44頁。)。1957年,他在 13個省、市蔬菜會議上又指出:“保証蔬菜供應,穩定蔬菜價格,是城市人民的普遍要求。購買力愈低的人,對這個問題就愈關心。”“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應問題,其意義絕不在建設工廠之下,應該放在與建設工廠同等重要的地位。”(《陳雲文選》第 3卷,第 64頁。)

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農村政策出現“左”的偏差,嚴重挫傷了農民積極性。1961年,陳雲通過在上海青浦縣小蒸公社的調查,提出我國的集體耕地佔全部耕地的 90%以上,再增加一點自留地比重不會動搖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他說:“在當前農民口糧不足的情況下,農民最關心的不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而是‘吃飯還是吃粥’。多分一點自留地,可以使農民多得一點口糧,對鞏固工農聯盟和社會主義制度有好處,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補充。”(《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 95頁。)

我國工業化建設是在經濟尤其是農業十分落后的條件下起步的,帶有很大的突擊性,因此農業生產特別是商品糧供應,長期跟不上工業發展的速度,改革開放前一直處於緊張狀態。要說民生,這是最大的民生。對此,陳雲始終高度關注,提出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三年困難時期,糧食庫存銳減,許多地方出現浮腫病、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等現象。他頂著被扣上修正主義帽子的風險,向中央提出從西方國家緊急進口糧食的建議,並得到了毛澤東的同意。為了盡快擺脫糧食供應的被動局面,進一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他又頂著風險,直接向毛澤東提議,在部分困難地區暫時實行包產到戶、分田到戶的主張。在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面對糧食供應緊張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一些群眾尚不能滿足溫飽的情況,他直率地建議今后三五年每年進口 2000萬噸糧食。他說:“要先把農民這一頭安穩下來……擺穩這一頭,就是擺穩了大多數,七億多人口穩定了,天下就大定了。”(《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36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農村陸續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的土地政策,加上國家大幅度提高糧食收購價、大規模進口糧食和化肥,農民種糧積極性得到極大煥發,糧食連續 4年增產。但由於種糧的比較效益下降,加上農村和農業工作在指導思想上發生偏差,誤以為糧食問題已經過關,提出農民願意種什麼就種什麼、政府不必再管的主張,結果出現上下都忽視糧食生產的傾向。針對這個問題,陳雲反復提醒大家絕不能因為發展經濟作物而擠掉糧食生產,並在 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警醒地提出,要注意農民對種糧不感興趣的問題。他認為,發展鄉鎮企業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片面強調“無工不富”,忘記了“無農不穩”。全國 10億人口要吃飯穿衣,既是很大的經濟問題,也是很大的政治問題。正所謂“無糧則亂”,千萬不能低估糧食問題。(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350 頁。)就在他講話的當年,糧食總量減產,而且連減 4年,直到 1989年才恢復到 1984年的水平。糧食價格的上漲,導致一系列生活必需品價格跟著上漲,是 20世紀 80年代中后期通貨膨脹的原因之一。事實深刻說明,民生問題解決不好,必將影響我國社會大局穩定。

二、處理好基本建設與民生的關系

社會主義的重工業建設,特別是其中的基本建設(也即基礎建設),不可能馬上解決人民的當前利益、切身利益問題,但它關系到人民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如果不搞,人民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害。然而,凡事皆有度,如果基建規模超過了一定限度,勢必損害人民的當前利益、切身利益,影響民生。因此,陳雲一向主張,基本建設和民生問題要兼顧,兼顧還是沒兼顧的衡量標准是:第一,看對民生必需品的生產是否安排在基建之前﹔第二,看基建規模的大小是否和國家的財力物力相適應。1957年,他在《紅旗》雜志上發表文章,題目就叫《建設規模要和國力相適應》。文章指出:“在財力物力的供應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必須先於基建,這是民生和建設的關系合理安排的問題。”(《陳雲文選》第 3卷,第 53頁。)對於制定“二五”計劃的指導方針,他提出:“必須使人民有吃有穿”,“要從有吃有穿出發”。他說:“經濟不擺在有吃有穿的基礎上,我看建設是不穩固的。”(《陳雲文選》第 3卷,第85、86頁。)

在經過“大躍進”的曲折后,毛澤東對於陳雲的上述主張,表示出了十分肯定的態度。他在 1959年一次中央會議上說:“過去陳雲同志提過:先市場,后基建,先安排好市場,再安排基建。有同志不贊成。現在看來,陳雲同志的意見是對的。”(《毛澤東文集》第 8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9年版,第 78頁。)1962年,中央針對嚴重的經濟困難,決定實行國民經濟調整,並恢復中央財經小組,由陳雲任組長。陳雲提出,為了照顧民生,要對年度計劃作相當大的調整,對重工業、基本建設的指標要“傷筋動骨”,再不能猶豫了。對此,周恩來表示堅決支持,還當場口佔一副對聯:上聯是“先抓吃穿用”,下聯是“實現農輕重”,橫批是“綜合平衡”。(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10頁。)

1979年,黨中央同意陳雲關於用兩三年時間再次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的建議,並任命他為國務院財經委員會主任。由於調整初期黨內認識不統一,行動不得力,致使不僅沒有將1979、1980兩年基本建設規模壓下來,而且財政收支出現嚴重赤字,導致貨幣超發,物價大幅上漲。陳雲在 1980年 12月中央召開的工作會議上指出:“這種漲價的形勢如果不加制止,人民是很不滿意的。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勢的不穩定。”(《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77-278頁。)他關於“搞經濟建設的最后目的,是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的著名論斷,就是在那次講話中提出的。(《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80頁。)在講話中他還指出:“開國以來經濟建設方面的主要錯誤是‘左’的錯誤。”(《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81-282頁。)他這裡所說的“左”,主要就是指經濟建設上要求過高、過急,因而忽視了民生。他后來曾說過,他那段時間的很大精力用在了“砍項目”上。

對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過急,陳雲也是不贊成的,認為這樣會影響基本建設的投入,削弱經濟發展的后勁,從長遠看同樣不利於民生。改革開放初期,一度出現提倡高消費、濫發獎金和隨意提高福利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國家稅收和企業折舊、技術改造資金的提留。針對這種偏向,他用形象的語言指出:“從全局看,第一是吃飯,第二要建設。吃光用光,國家沒有希望。吃了之后,還有余力搞生產建設,國家才有希望。”(《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09頁。)1988年,他在同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再次強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掌握一定的幅度,不能過高、過快。還是那兩句老話:一要吃飯,二要建設。好事要做,又要量力而行。”(《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67頁。)他不同意提“人民生活現代化”的口號。他說:“當四個現代化實現的時候,人民生活水平必有提高,而且提高的程度不會小,但還不能同美、英、法、德、日等國相比,因為我國人口眾多,其中大部分是農民,那樣比是辦不到的。現代化應以最先進的工業為標志,這毫無疑問是可以完成的。”(《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62頁。)對於他的這個思想,曾經有很多人不理解。然而,后來社會上出現的一些問題,追根溯源,或多或少都與此有關。

三、處理好改革與民生的關系

社會主義社會的改革與民生,雖然在本質和方向上是完全一致的,但部分時間段、部分

情形中也有不完全一致的一面。改革的一個目的是使經濟工作尤其是金融、物價等經濟手段更加符合經濟規律。這當然有利於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但金融、物價改革牽涉到千家萬戶,對低收入群眾生活的影響尤其大,稍有不慎,就可能損害到群眾當前利益、切身利益。因此,陳雲歷來主張,改革絕不能以犧牲民生為代價。

為消除舊中國通貨膨脹造成的后遺症,新中國一成立就考慮進行貨幣改革。1950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已根據陳雲指示著手發行新幣的技術准備。當時正值全面學習蘇聯,陳雲對蘇聯經驗一向非常重視,但他認為要結合我國實際有選擇地學習。比如,在他看來,蘇聯 1947年搞的貨幣改革,在新幣換舊幣的辦法上,按照不同階級、不同所有制,區別現款和存款,採取不同兌換比率,並限定兌換時間,損害了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和邊遠地區居民的利益。因此,新中國的貨幣改革沒有盲從蘇聯的改革方法,而是不分階級,統一採用一萬比一的兌換比例﹔以新幣換舊幣,不限時間,直到將舊幣全部收回。(參見《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38-339頁。)為了做到慎之又慎,我國直到1955年 3月才宣布貨幣改革。由於改革辦法合情合理,受到各界群眾熱烈擁護,進展十分順利,僅用 3個月時間就在市場上完全收回了舊幣。財政金融工作中的這一成功范例有力說明,改革隻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設想周到,准備充分,照樣可以不妨礙民生,不損害群眾的當前利益和切身利益。

20世紀 80年代初,由於棉花價格節節攀升,棉布價格卻始終沒有提高,造成紡織企業賠本經營的問題日益嚴重。有鑒於此,國務院在 1982年制定了紡織品價格調整方案,向陳雲征求意見,並派負責同志向他作了匯報。在陳雲了解到調整方案實施后,盡管棉布價格有所上漲,但化纖價格卻有所下降,因而紡織品價格總體保持穩定,對人民生活影響不大后,明確表示贊同。(參見《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53頁。)1984年,國務院就價格改革提出整體設想,並征求他的看法。他指出,現在確實是實施價格改革的有利時機,應該穩步推進,並可以借鑒此前棉布提價、化纖降價沒有引發市場波動的成功經驗。(參見《陳雲傳》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 1685頁。)可見,陳雲並不是不贊成價格改革,只是不贊成破壞物價水平總體穩定、降低人民生活、引發社會動蕩的那種改革。

改革開放初期,經濟學界提出“按經濟規律辦事”,陳雲認為這是“一種好現象”。但他同時指出:“在許多方面,在一定時期,國家干預是必要的”,因為“我國是低工資制,如國家不補貼,就必須大大提高工資……我看現在還是國家補貼、低工資的辦法好。不補貼,大漲價,大加工資,經濟上會亂套”。(《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78頁。)1981年,他審閱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稿,建議把講“物價與價值要一致”的話刪去。他說:“這個話寫上去,會引起調高價格的猜測,弄得人心不安。價格與價值應當符合,但是現在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不能不背離。比如,進口糧食是要貼錢的,即使按照糧食進口價賣,我們還要貼錢。然而,糧食賠了錢,市場穩定了,市民有肉吃,有菜吃,使我們有時間搞體制改革﹔另外,經濟作物發展了。錢從那裡賠了,又從這裡拿回來。”“如果糧食不補貼,市場就要大波動。”他還說,假如馬克思生活在這個時代,“他也會贊成保持一種合理補貼的社會主義,即小的方面不合理,大的方面仍然是合理的”。(《陳雲文集》第 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年版,第 496頁。)

現在,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價格補貼在逐步減少,但無論消費環節還是生產環節,很多關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物價和弱勢產業的扶持措施仍然是包含補貼的,有的補貼還在增加。比如,糧食售價、義務教育費、取暖費、公交費等,都有財政暗補。近些年,政府還陸續出台了種糧補貼、農機補貼、良種補貼,退耕還林、還草補貼,環保產業和產品補貼,以及發放養老金、推廣中小學生營養午餐等財政補貼。這說明,陳雲關於價格改革要照顧民生、財政補貼不可能完全取消的思想,已成為考慮改革的一大出發點。我們毫無疑問應堅持推動價格改革,減少各種不合理的補貼,使價格更加能反映價值。但制定價格改革方案時,也要充分考慮低收入群體的承受能力和弱勢產業的發展狀況,權衡經濟與政治、社會等各方面的利弊。

四、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提高群眾生活質量

從 20世紀 80年代初起,陳雲由於年齡原因,除擔任黨中央副主席兼中央紀委第一書記外,不再負責其他日常工作。但他一如既往地關心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的困難,無論大事小事,隻要發現或想到,隨時給在第一線的中央領導同志寫信函提建議。例如,當他了解到中年知識分子工資收入低、工作負擔重的情況后,便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同志寫信,提出中年知識分子是各條戰線的中堅力量,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是基本的基本建設,把錢用在他們身上是好鋼用在刀刃上。(參見《陳雲文選》第 3卷,第 312-313頁。)當他在報上看到兒童劇演戲難的反映,便給中央書記處領導寫條子,建議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向兒童開放內部禮堂。 (參見《陳雲傳》下卷,第 1766頁。)當他想到前些年一些大城市發生冬儲菜凍爛問題時,立即給中央有關領導寫信,說“北京、天津爛菜問題是一個多次發生過的事情。霜降已過,十一月八日‘立冬’,‘爛與不爛’,隻有幾個小時的關鍵時刻。大白菜是北京市民的當家菜類”,要趕在寒流之前把菜賣到老百姓手裡。(《陳雲文集》第 3卷,第 513頁。)他還讓秘書轉告時任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提醒他們想辦法讓市民盡可能多買一些,不要讓菜爛在街上。事后,他又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情況報告上批示:“城市居民貯藏有困難,但春節后吃不到便宜的大白菜又有意見。這件事要由北京市委擬出一個妥善可行的辦法才好。”根據他的批示,北京市計劃減少郊區大白菜的種植,改在河北鄰縣多定購,並寫出書面報告。對此,他又批示:“這一條必須由市委和河北省商量好。”(《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91頁。) 當他從報上看到大齡未婚青年多和師范院校招生難的情況,又給中央書記處領導寫信,建議中央指定一個部門抓一下大齡未婚青年尤其是女青年的婚姻問題。 (參見《陳雲年譜》(修訂本)下卷,第 399頁。)他還讓秘書轉告中央有關領導,要想辦法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和社會地位,使教師成為社會上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羨慕的職業之一。(參見《陳雲文集》第 3卷,第 527頁。)

像這類事,在陳雲晚年是家常便飯。這是他崇高黨性的自然流露,也是他在向處於第一線的領導同志有意識地傳幫帶,以便使他們也能像老一輩領導人那樣,從端正黨風的角度來看待和處理民生問題。由於他經常過問這些其他領導同志不大過問的事,香港一家雜志把他稱為“不管部長”。他聽后很感興趣,要秘書把雜志拿給他看。還有一位同志轉來一封署名“北京一市民”的信,稱陳雲同志為“標准共產黨員”。他聽后哈哈大笑,並把這六個字端端正正地記在便箋上。他一向不喜歡聽贊揚的話,唯獨這一次,不僅接受了這個贊揚,而且顯得十分高興。

陳雲曾多次強調,“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陳雲文選》第 3卷,第 273頁。)。對於我們黨來說,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從行動上積極落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就是實實在在地貫徹了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是將我們黨歷史上形成的優良黨風繼承好、發揚好的重要一步。這既有助於加強黨的自身建設,保持黨的先鋒地位,又有利於增強人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總之,在陳雲看來,民生問題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黨風問題。重視還是不重視民生問題,對我們黨既是一個是否善於做經濟工作的檢驗,又是一個是否堅持密切聯系群眾、緊緊依靠群眾、時時處處關心和維護群眾利益的檢驗。

2015年,習近平在紀念陳雲同志誕辰 110周年座談會上深情回顧了陳雲偉大而光榮的一生,並著重指出:“我們紀念陳雲同志,就要學習他一心為民的精神。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是陳雲同志始終高度重視的問題。他說:‘當權的黨容易只是向群眾要東西,而忘記也要給群眾很多的東西。如果真是那樣,群眾就會把我們看成強迫攤派的命令機關。所以,我們不應該隻知道向群眾要東西,更應該時刻注意為群眾謀福利。’‘黨脫離了群眾,就成了光杆子的黨,這樣的黨也是不能存在的。’”(《人民日報》2015年 6月 12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又指出:“全黨必須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仆。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決不允許在群眾面前自以為是、盛氣凌人,決不允許當官做老爺,漠視群眾疾苦,更不允許欺壓群眾、損害和侵佔群眾利益。”(《人民日報》2016年 10月 28日。)我們要把學習、研究陳雲的民生思想,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切實從端正黨風的高度看待民生問題,促進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環,從而使人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認同,在民生逐步改善的基礎上得到不斷鞏固﹔使黨的執政地位,在為人民謀福祉的過程中得到不斷加強。

﹝作者朱佳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研究員,北京 100732 ﹞ 

原載:《黨的文獻》2019年第1期

(責編:趙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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