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政治紀律建設的早期探索

——兼論瞿秋白的重要貢獻

■薛琳 閆盼

2019年12月25日08: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請勿轉載)

[摘要]中共自建立伊始就高度重視紀律建設,特別是中共二大后,強調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鐵的紀律,使黨的紀律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大革命失敗前后,瞿秋白撰寫了《中國革命中之爭論問題》,在接受列寧主義紀律觀的基礎上,對政治紀律作了理論思考。在全黨嚴肅政治紀律實踐方面,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據之鞏固組織基礎,中共五大在紀律建設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11月政治局擴大會議首提《政治紀律決議案》。歷史啟示我們,執行政治紀律要以符合實際的政治路線為基本前提,以強化中央權威為重要目的,起到教育黨員的作用。

[關鍵詞 ]政治紀律﹔瞿秋白﹔中國共產黨

[中圖分類號 ] D231[文獻標識碼 ] A

“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政治紀律是遵守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習近平關於全面從嚴治黨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6年版,第 95-96頁。)嚴明政治紀律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驅動,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基礎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的不斷加大、廣度的不斷拓展,學界和理論界對政治紀律的內涵、演化和發展等理論問題進行了探討,特別是就政治紀律弱化的原因及表現、嚴肅政治紀律的重要意義及強化路徑等現實問題形成了豐富成果,但對政治紀律進行的歷史性研究卻還有待進一步深化。其中,許多學者認為政治紀律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中共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即“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不應將黨的紀律在日常生活中機械的應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4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 208頁。) ,甚至有學者認為遲至 1927年 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會議通過的《政治紀律決議案》才提出此概念(楊衛軍:《黨的政治紀律的歷史考察》,《江西社會科學》2014年第 6期。)。歷史研究要“察其淵源,觀其流變”。為更好推進中國共產黨政治建設,我們梳理中共五大前后的相關文獻,特別是考察瞿秋白在 1927年春所著的若干文章,分析其提出政治紀律的歷史環境和基本理論思考,及其之后中共全黨上下嚴肅政治紀律的一些重要實踐,進而作一些理論思考,是非常必要和有意義的。

一、五大前夕中共政治紀律建設的歷史背景和理論思考

中國共產黨自建立起就一直強調組織的先進性和紀律的嚴肅性。經過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大發展,特別是大革命的洗禮,中共對自身組織建設問題進行了一系列艱辛探索,思考如何在中國這個封建文化極為濃厚的土地上,徹底洗滌“黨內家長制”和“書生式紀律”的塵埃,通過黨內批評和自由討論,實現具有高度政治性和原則性的鐵一般紀律。

(一)中共建黨初期高度重視黨紀建設

在共產國際的幫助下,中國共產黨遵循列寧主義建黨原則,自誕生伊始就高度重視自身組織建設,並以嚴格紀律規范黨員言行和黨內生活。但從制度層面上說,雖然中共一大及其通過的黨綱已開始了紀律建設的探索,不過直到中共二大通過《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中共成為“國際共產黨之中國支部”后,中共紀律建設才邁出了實質性一步——特別強調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鐵的紀律。“凡屬於國際共產黨的黨,必須建筑於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權的原則之上。在現在內亂激烈的時候,共產黨唯靠極集中的組織,鐵的紀律(即採用軍隊的紀律)……才能成就他的職務。”(《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141、144頁。)強化紀律是組織建設的關鍵,在中共二大通過的《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中,提出中共要成為從事革命運動的“大的群眾黨”的“兩個重大的律”之一就是“黨的內部必須有適應於革命的組織與訓練”,而其核心便是“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與訓練”。(《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冊,第 162頁。)中共二大黨章專列一章闡述紀律,其中第 18-21條所提之要求,如“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等(《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冊,第 167頁。),和今天我們強調遵守政治紀律“五個必須”中第一條“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聽從黨中央指揮”(《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2016年版,第 27頁。)所指基本相同。中共三大和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中,也延續了中共二大黨章關於紀律建設的相關要求。另據筆者目力所及,最早和我們今天強調政治紀律之具體要求接近的文件是 1924年9月 19日由陳獨秀和毛澤東二人署名的《中央通告第十七號——反對江浙軍閥戰爭問題》。通告明確要求所有黨員要“一律依本通告和宣言所指示”來宣傳國民革命,並強調“若任何級機關或個人有獨立的言動者,一律以破壞本黨紀律論”。(《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 107頁。)這和黨的十八大后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政治紀律第 45-48條的要求相近。上述紀律建設的早期實踐,為嚴肅黨紀構建了總體框架並作了必要理論准備。

(二)瞿秋白思考政治紀律問題的歷史背景

隨著北伐的快速發展,國共兩黨矛盾愈加突出,中國共產黨和共產國際都在思考中國革命向何處去的問題。正在這時,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擴大全體會議,主要討論中國革命問題,決定推動土地革命。1927年 1月21日,共產國際執委會七次擴大全會決議傳到中國,強調“現時中國民族革命運動發展,著重在土地革命之上”,同時也指出“革命運動的領袖權,將日漸落在無產階級身上”。(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中央黨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106、108頁。)接到指示后,共產國際代表馬上組織翻譯,並提請中共全黨討論,“力爭使決議的分析部分真正成為黨員骨干的財富”(《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34頁。)。不日,中共中央決定,為使“全黨同志都能懂得此提案的全部意義”,政治局將決議和政治局的解釋下發全國各區委、地委和特支,要求“接到國際此提案,即須召集負責同志詳細報告及討論,隨即分派負責同志到各支部討論”,並強調“每個同志如有疑義或意見,都可寫寄黨報登載,以便共同討論。甚至於第五次大會后,仍然要繼續討論”。(《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17頁。)

瞿秋白是中共早期主要領導人之一,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卓越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理論家和宣傳家,為中共的理論建設和思想宣傳作出了重要貢獻。瞿秋白是黨內最早和陳獨秀、

彭述之錯誤言行進行斗爭的人之一。他以思想家的理論自覺和政治家的行動自覺,在一系列理論和實際問題中,同他們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在中共五大上,瞿秋白當選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隨后擔任政治局常委。在革命危急時刻,他主持召開八七會議,組成了以他為首的新的中央臨時政治局,糾正了黨內右傾錯誤,確定了土地革命的總方針。

在全黨討論共產國際決議的大背景下,瞿秋白在 2月初同陳獨秀、彭述之就共產國際新路線進行辯論,三人分歧極大。陳獨秀表示“不清楚這個決議是對還是錯”,堅持要“看看它的效果才能決定”,彭述之“不同意決議”﹔瞿秋白則“百分之百地贊成這個決議”。(張秋實:《瞿秋白與共產國際》,中共黨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 160頁。) 李立三回憶這次爭論時講:“當時秋白同志的意見是比較正確,他完全接受國際的路線,……特別提出土地革命的重要。”(中央檔案館編《中共黨史報告選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82年版,第 239頁。)這次辯論觸發了瞿秋白對黨內機會主義的思考。為批判、消除黨內錯誤思想,他對黨的路線、策略、組織、宣傳和紀律等問題進行了系統思考,集中體現在《中國革命中之爭論問題》(以下簡稱《問題》)一文中,回答了中國革命的任務、性質、前途、動力、統一戰線等理論問題,並探索了中國革命向何處去的現實問題。這篇文章是反映當時“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的重要文獻”,是瞿秋白這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扛鼎之作”。(張秋實:《瞿秋白與共產國際》,第 157頁。)瞿秋白回憶說,寫作此文只是“想望著獨秀能夠糾正他的錯誤觀念不聽述之的理論”(《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論編)》第 7卷,人民出版社 2013年版,第 696頁。)。故而,在文中他列舉了 1923年至 1927年黨內領導層的 17例錯誤,強調“將這些事實一一羅列出來,自己看一看:真正要出一身冷汗!”李立三也稱贊這篇文章“對於彭述之主義批評得體無完膚,非常正確,……在當時反對機會主義上非常有力”(《中共黨史報告選編》,第 239頁。)。

《問題》是瞿秋白為討論中共政治路線而作。后來,這成為瞿秋白在中共五大上同陳獨秀、彭述之右傾錯誤斗爭的理論武器。

(三)列寧主義紀律觀是瞿秋白提出“政治紀律”的理論基礎

紀律是黨的建設的關鍵一環,鐵的紀律是黨的路線准確執行的保障。無產階級政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是經過黨員民主討論和自我批評,達到思想統一,進而實現行動一致。列寧認為,紀律就是“行動一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列寧全集》第 14卷,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第121頁。)。1927年 1月 19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政治書記處〈關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任務〉的決議》指出:“共產黨的紀律是經過黨員對黨的工作問題集體討論后產生的,是建立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基礎上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26頁。)這不僅是《問題》形成的政治基礎,也闡述了列寧主義紀律觀。建之於民主集中制基礎上的紀律,能發揮黨員主動精神、強化黨員政治意識、調動黨員積極性,從而“有助於解決黨的干部隊伍的加強和發展問題”(《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27頁。)。據此,瞿秋白批判了黨內“書生主義而發生的官僚式的紀律觀”,他認為下級人員應有討論黨內政治問題的權利,上級機關對下級不能隻有“軍事式的命令”,也要“解釋理由”。(《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76頁。)在《問題》第五章前言中,他引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對於〈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第七次擴大全體會議關於中國問題決議案〉的解釋》中的關鍵一句,即“與其由盲目一致而弄到實際不一致,不如由意見不一致而得到實際的一致!”(《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17頁。)隨之,他強調:“我要做一個布爾什維克,我將服從真正列寧主義的紀律”,從而完全說出自己和大家的不同意見——“我們的黨是有病”,一種病是“諱疾忌醫”,另一種病是黨內“有派別,有機會主義”。(《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172頁。)總之,瞿秋白撰寫《問題》正是接受了列寧主義紀律觀,公開討論黨內政治路線並對之進行批判,以期治愈黨內之“疾”。

(四)瞿秋白對“政治紀律”的理論思考

在《問題》第五章《中國革命中之共產黨黨內問題》第三節“官僚式的紀律觀與流氓式的紀律觀”中,瞿秋白指出紀律方面的種種錯誤表現:“沒有積極的紀律,而隻有消極的紀律。沒有‘不准不做某事,不准不討論,不准不提議,不准不反問上級命令的理由’﹔卻隻有‘不准說,不准問,不准討論’”。“隻有組織手續上的紀律,而沒有政治上的紀律。”“責備是常有的,但是真正紀律,政治上的紀律不多沒有。 ”在全文最后,他號召黨內同志,“我們應當嚴格的執行政治紀律,暴一暴‘家丑’,以極緊張極積極的努力,迅速的改正我們的錯誤,至少使個個同志知道‘為什麼’這是錯的,然后,能夠增高黨的斗爭力,然后能夠保持黨在群眾的威信,盡我們偉大的使命”(《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177、178頁。)。研讀《問題》文本,我們可以發現瞿秋白所述政治紀律的兩層涵義。一是執行紀律絕不隻限於下級,全黨都必須執行中央決議,絕無任何人可以免除紀律約束,特別是對黨內領導人和黨的領袖來說,沒有超越黨的組織和紀律的“自由”。二是無產階級政黨要通過黨內自下而上的批評和領導干部的自我批評、“自暴家丑”,達到糾正錯誤、“保存威信”的目的,通過黨內討論,凝聚黨員意識,增強紀律自覺,推動革命事業發展。

二、革命轉折關頭全黨嚴肅政治紀律重要實踐

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行動。經過對共產國際新路線的討論,全黨更准確地理解了列寧主義紀律觀,也更深刻地認識到黨紀之於革命事業的重要意義。在革命轉折關頭,中共全黨就紀律建設進行了艱辛探索,強化政治紀律的實踐由中央向全黨層面漸次展開。

(一)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據之鞏固組織基礎

在撰寫《問題》的同時,瞿秋白根據共產國際執委會七次擴大全會的新精神,起草了《上海“二·二二”暴動后之政策及工作計劃意見書》,不僅批判了陳獨秀指導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裝起義時所犯的錯誤,也提出了第三次武裝起義中有關政治、軍事和黨團等工作的籌備計劃。在《意見書》最后,他提出為貫徹黨的策略,就要“施行政治的紀律(不一定是‘免職’或‘開除’,而要引起其負責心,及群眾對黨的信任心)”(上海市檔案館編《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 160頁。)。為加強對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的領導,中共中央成立了由陳獨秀、羅亦農、趙世炎等八人組成的特別委員會,作為起義最高決策和指揮機關。雖不是特委會成員,但瞿秋白也參加了七次會議,並在前五次會上作了發言。

羅亦農和趙世炎在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前夕,為確保中央暴動指示貫徹執行,也先后在上海區委聯席會議上談到了“政治紀律的問題”。3月 15日,羅亦農在活動分子大會上作了《中共上海區委主席團關於政治與本黨工作方針的報告》,其中專列“黨的政治紀律問題”一節,從理論上闡述遵守紀律之於黨和革命事業的重要意義,“全體同志應該要一律懂得黨的策略,一致服從黨的命令,共同行動,才有成功希望﹔如果每個同志隨便行動,整個的黨必將因之破壞”。同時,他也針對上海區委出現的三件“無意有意”破壞了黨的紀律的行動進行了批評。(參見《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第 333頁。) 3月 19日,是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裝起義的日子,趙世炎在黨的活動分子大會上,為達到“實現市民政權”的任務,提出了加強黨的組織的五條建議,其中第三條就是“嚴格執行政治的紀律”。(《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第 339頁。)

(二)中共五大在紀律建設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相比中共四大通過的黨章內容隻有六章,中共五大通過的黨章內容增加到十二章,其增加部分主要是在組織建設方面。經過全黨對共產國際《決議》的討論,特別是在中共五大上閱讀、討論了《問題》一文后,黨中央反思了中國革命的經驗和教訓,並接受了列寧主義紀律原則,在紀律建設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方面,《組織問題議決案》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提出“政治紀律”,另一方面,則是《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以下簡稱《決案》)對黨紀作出了系統規定。《決案》開宗明義地提出了遵守紀律的意義,“嚴格黨的紀律是全體黨員及全體黨部最初的最重要的義務”。同時,也提出了遵守紀律的標准,即“黨部機關之決議,應當敏捷的與正確的執行之,但對於黨內一切爭論問題,在未決定以前,得完全自由討論之”。對紀律的這種規定充分體現了瞿秋白在《問題》中倡導的“積極的紀律”。此外,《決案》在違紀認定和處罰方式方面有了很大進展。在組織和黨員違紀行為的認定上,提出“不執行上級機關的決議及其他破壞黨的行為,即認為違背黨的共同意志”。在處罰方式上,對組織和黨員分別作了規定,並首次提出了警告和留黨察看的處分形式,“對於整個的黨部則加以警告,改組或舉行總的重新登記(解散組織)。對黨員個人,則加以警告,在黨內公開的警告,臨時取消其黨的,國民黨的,國民政府的及其他的工作。留黨察看,及開除黨籍”。(《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33-34頁。) 這些對違紀懲處的具體規定,正是對黨內“官僚式的紀律觀和流氓式的紀律觀”的反思。這種由警告到開除黨籍逐步升級的處罰規定,也體現了黨紀的政治性和教育性——提高黨員的“負責心”和“信任心”。上述規定為嚴肅執行黨紀、懲處違紀黨員提供了明確依據,為黨內生活構建了制度框架。同時,“為鞏固黨的一致和威權起見”,中共五大在中央和省兩級組織設立了監察委員會並規定了其具體職權、組織架構和工作規則。

(三)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首提《政治紀律決議案》

組織路線是政治路線的保証,嚴肅紀律是強固組織的有效途徑。在中共領導人看來,大革命失敗的症結之一就在於五大沒能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參見《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第 263頁。),而八七會議能開辟“共產黨的新生命”正是中央臨時政治局對“政治紀律的執行是極嚴厲的”。(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中央檔案館編《八七會議》,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 1986年版,第 166頁。)八七會議后,中共領導人決心強化政治紀律。在 9月 15日中央臨時政治局給共產國際的報告中,就強調隻有“堅決的嚴厲的執行黨的紀律,一下決心重新造黨”,“隻有嚴厲的執行黨的紀律才能挽救黨的危機”。(《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4冊,第 506頁。)這種認識為《政治紀律決議案》的出台作好了准備。

到 10月下旬,轟轟烈烈的武裝斗爭相繼失敗,革命轉入低潮。11月 9-10日中央臨時政治局在上海召開擴大會議,會議由瞿秋白主持。會議強調,“嚴格的整飭紀律和建立黨的秘密組織,實在是黨的工作成效之最必須的條件之一”(《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4冊,第 640頁。)。為推動所謂革命高潮,這次大會通過了中共第一個《政治紀律決議案》,開篇就講:“隻有最嚴密的政治紀律,才能夠增厚無產階級政黨的斗爭力量,這是每一個共產黨所必具的最低條件”(《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4冊,第 642頁。)。為造成“各地城鄉革命的高潮”,中央臨時政治局又於 11月 18日向全黨發出《通告第十六號》,通報這次會議的內容和決定,明確告之全黨大會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從“根本上重造我們的黨,強健我們的黨,澈底肅清機會主義,嚴厲的整頓政治紀律”,指出“此次會議實行整飭政治紀律,對於不堅決的執行布爾塞維克的策略,甚至故意違背中央命令,以及顯然有叛黨行為的黨員,都有明顯的批評與分別的處罰”。(《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4冊,第 701頁。)

但在整飭政治紀律的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對此,周恩來在中共六大上反省這段全黨嚴肅政治紀律的實踐時就指出,“黨的指導機關應有政治的紀律”,“但是后來許多的地方用的一塌糊涂,成一個混亂的形式,有的很機械式的去運用。在廣州暴動失敗后把許多軍事的、政治的、技術的混在一起,去用一個政治紀律的處罰”。(《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5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 345頁。)這種濫用的突出表現就是懲辦主義。如《決議案》打擊了一大批具有豐富經驗的干部,犯了懲辦主義錯誤。

為什麼這段整飭政治紀律的實踐會出現曲折?不可否認,中國革命形勢非常復雜、發展變化非常劇烈是重要外因,中共領袖缺乏斗爭經驗、自身理論不成熟和組織不健全是重要內因,但仍有許多深層次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三、中共早期嚴肅政治紀律的歷史啟示

自建黨伊始,中共就高度重視自身紀律建設,中共領導人對紀律問題進行了系統思考,特別是瞿秋白在接受列寧主義紀律觀的基礎上,闡述了政治紀律的內涵和意義。中共五大將之寫入黨的文件,隨后的八七會議及 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進而據之強化組織、推動革命,繼而在全黨開展嚴肅政治紀律的實踐,深化了全黨對鐵一般紀律的認識。

我們重溫這段曲折歷史就是為了從中汲取管黨治黨的經驗和教訓,為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貢獻歷史智慧。

第一,執行政治紀律要以符合實際的政治路線為基本前提。毛澤東有句名言,“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毛澤東文集》第 2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第 374頁。)。這句話很形象地講清了政治路線和黨的紀律二者之間的關系。政治紀律是保証中共路線、方針、政策快速准確執行和推進革命事業的強力制度保証。

但是,作為組織手段的紀律武器,隻有在正確政治路線之下,才能發揮最大效用。反之,如果政治路線出現偏差,政治紀律的強力作用,反而會給革命事業和力量造成損失,不僅不能鞏固黨內團結統一,還可能破壞黨內民主、侵蝕黨內團結。歷史反復証明,革命指導機關對革命形勢的分析和決斷是否科學,對革命成敗極端重要。在八七會議后,特別是在 11月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后,革命高潮已經過去,但這時中共高層卻“過分估量革命力量及敵人的崩潰”(《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5冊,第 541頁。)。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一大批中國共產黨人因為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了冷靜理性的政策,反而受到了錯誤打擊。中共六大從曲折與失敗中汲取了教訓,革命形勢開始恢復並有了新發展。

第二,執行政治紀律要以強化中央權威為重要目的。強化政治紀律,其主旨是維護中央權威,使中央決策得以快速准確地執行,非此中國革命事業不能成功。羅亦農在闡述政治紀律相關問題時,就強調了遵守黨紀對於維護黨的權威之重要意義,指出“黨的權威全仗同志能夠嚴守紀律,否則紀律鬆弛,黨就失掉威權,就不能指揮同志向前奮斗”,“每一個愛黨的同志,要到處嚴守黨的紀律,時時提高黨的威權,絕不絲毫有所破壞,這樣才算得是個真正信仰黨的黨員”。(《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第 333-334頁。) 瞿秋白在《問題》中倡導“政治的紀律”和“積極的紀律”,八七會議強調發展黨內民主,號召黨員積極參與黨內生活。但在缺乏健全的組織體系和有威望領袖的條件下,黨內民主往往走向了反面——“相當嚴重的極端民主化狀態”(《毛澤東選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 957頁。)。群龍無首、議而不決、一盤散沙,喪失紀律性,沒有執行力,給革命事業造成巨大損失。比如當時的順直黨組織就出現了“極端的小資產階級民權主義錯誤”(《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5冊,第 342頁。)。如果放任這種“極端自由”發展,其結果就是“把黨的組織打得粉碎,以至於消滅”(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下卷,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5年版,第 1003頁。)。故而,在中共六大通過的《政治議決案》中,明確規定各級支部必須“實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盡可能的保証黨內的民主主義”,集體討論、集體決定主要問題,另一方面,要“反對極端民主主義的傾向,因為這是可以破壞黨的紀律,……而且損害黨的指導機關的信仰”。(《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下卷,第 863頁。)非有牢固的紀律,革命就不能勝利。在中國這樣極端復雜的環境下,革命勝利更需要鐵一般的紀律,更需要一個高度統一、強有力的領導核心。整飭政治紀律的重要目的在於強化中央權威,落實好中央的決策、部署和命令。自由不是任性,民主要靠制度。啟迪民主意識、發揚民主作風、開展民主批評,並非是為削弱黨的威信,而是為了維護全黨集中統一,強化中央權威。

第三,執行紀律要起到教育黨員的作用。“共產黨之紀律首先是要建筑在每個黨員對於自己責任的自覺。”(《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下卷,第 894頁。)隻有建之於共同思想,才能有鐵一般的紀律,才能有一致行動。統一思想要靠教育,這種教育既靠支部內的民主討論、善意真誠的思想交鋒,也要靠黨內宣傳、黨校訓練。針對中共五大后黨內在整飭政治紀律中出現的偏差,瞿秋白反思道,紀律需用“宣傳、訓練……等等的方法改正他,並主要的目的,使群眾認識他的錯誤”(《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5冊,第 278頁。) 。負責全黨組織工作的周恩來也講,這一時期“我們沒有用帶教育性的紀律,沒有用說服的方法去說服同志”。故而,他提出“黨的紀律和指導,要使一般黨員做到自覺的、真實的接受和遵守”。(《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5冊,第347、350頁。)對於黨員處分和處罰過多,沒有必要的思想教育,則會束縛黨員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令黨員畏首畏尾、謹小慎微,黨就會漸漸失去生氣與活力。曾參與順直省委工作的劉少奇在后來很深刻地講到了黨內處罰和教育的關系,“處罰與打擊(公開的批評與斗爭也是一種打擊)隻有在必要的時候,對付黨內堅持錯誤的頑固分子才可以採用﹔而且這種處罰與打擊也還是為了教育(非給以處罰與打擊不能使他警覺與改正錯誤時)他自己與同志”(《劉少奇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1年版,第 44頁。) 。對於黨組織而言,黨內教育旨在幫助黨員認識錯誤、找出根源,懂得何為正確路線和革命理論,並據之改正自己的言行,而這一活動必須採取一種與人為善、樂於助人的友好態度,從真正幫助同志的角度出發,助其解決思想問題和政治困惑。這樣才能提高黨員的戰斗力和凝聚力,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地前進。

今天的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思想、政治、組織成熟,形成了堅強領導核心的先進大黨。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為維護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使全黨有令立行、有禁立止,步調一致,奮勇前行。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延安時期中國共產黨政治紀律建設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為 16XDJ031)

﹝作者薛琳,中國延安干部學院教學科研部副教授﹔閆盼,延安大學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陝西延安 716000 ﹞ 

原載:《黨的文獻》2019年第1期

(責編:趙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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