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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早期支部制度及其實踐——以大革命時期上海黨組織支部建設為例

張仰亮

2020年02月13日09:0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請勿轉載) 

[摘要]支部作為黨在基層的戰斗堡壘,在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的進程中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建黨初期,黨對支部的認知尚不清晰。直至中共四大時,支部被確定為黨的基層組織,支部制度才得以正式確立和逐步完善。通過考察中共上海城市支部的革命實踐可以發現,上海黨組織支部建設採取了建立部委員會監管機制、擴充支部數量、完善支部機構和培養支部干部等舉措。上海黨組織的支部建設取得了較好成效,不但使上海的黨員人數和支部數量大增,還促進了上海工人運動的發展。總之,黨通過支部建設將組織觸角延伸至社會最基層,從而擁有了較為堅實的群眾基礎和嚴密的組織網絡。

[關鍵詞 ]中國共產黨﹔支部制度﹔中共四大﹔中共上海區委﹔基層組織

[中圖分類號 ] D231 [文獻標識碼 ] A

支部作為中國共產黨在基層的戰斗堡壘,在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的進程中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但在中共建立初期,黨員人數較少,且分布地域有限,對支部的認知尚不清晰,一度將小組指定為黨的基層組織,直至中共四大時才將支部確定為黨的基層組織。目前,學界對黨的早期支部問題的研究,主要聚焦於黨對支部制度的探索、貢獻以及對某個城市支部或農村支部的考察。但是,囿於史料利用的不足,學界對黨的早期支部的研究還有薄弱之處,特別是對黨的早期支部制度的形成及其革命實踐的專門研究,尚有較大的探討空間。本文擬利用檔案、回憶錄、文集等資料對中共早期支部制度的形成歷程作一史實梳理,並以大革命時期上海的城市支部為例探討支部的運行狀態,以揭示黨的早期支部制度與實際運作之間的效力和張力。

一、支部制度的形成

馬克思、恩格斯於1847 年12 月制定了《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其中第二章對支部的人數、名稱和領導方式等作了專門規定,並在德國、法國、比利時等國家建立了30 個支部或小組,提出應使“每一個支部都變成工人協會的中心和核心”(《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 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0 頁。)。列寧在領導俄國革命時對支部建設十分重視,使支部制度得到進一步發展和完善。1919 年12 月,在俄共(布)八大通過的《俄國共產黨(布)章程》中指出,支部是“黨組織的基礎”,“支部至少應由黨員三人組成並經縣、市或區委員會批准”。對於支部的任務,章程規定,“(1)在群眾中實現黨的口號和決議﹔(2)吸收新黨員﹔(3)協助當地委員會進行組織工作和鼓動工作﹔(4)作為黨機關,積極參加國家的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室編《蘇聯共產黨章程匯編》,求實出版社1982 年版,第25 頁。)。

中共的支部制度受到了俄共(布)的深刻影響。在中共建黨前,中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對支部制度就有了初步的認識。1920 年間在一份《旅俄中國共產黨人組織章程》中規定:“在祖國,凡有共產黨員及其支持者的地方均須成立黨支部。”這可能是中國早期馬克思主義者學習和借鑒俄共(布)支部制度的最早例証。共產國際對各國共產黨施行支部制度十分關切。1922 年12 月,共產國際第四次代表大會強調,“任何一個共產黨,如果它在工廠、礦山、鐵路等中沒有建立起鞏固的基層組織,就不能算是一個力量強大、組織嚴密的群眾性的共產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 2冊,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譯,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1997年版,第26、384頁。)。

在中共建立之初,由於黨員人數較少,且地域分布有限,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處於起步階段。中共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只是對地方委員會作了簡要的規定,即凡有黨員 5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中共二大對地方黨組織的認識更進一步,並提出了“支部”的概念。中共二大通過的首個《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各工廠、各農村、各礦山、各鐵路等機關及其附近,凡有 3至 5名黨員的地方均成立“組”,公推組長 1名,並“隸屬地方支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1-3、165頁。)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並未將支部確定為黨的基層組織,“地方支部”更近似於地方黨組織,而“組”則處於黨組織的最低層級。另外,在一份 1922年冬成文的《關於我們黨的組織問題》的補充報告中又提到,黨組織分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區執行委員會、地方執行委員會、支部,並規定支部設在工廠、兵營、農村、鐵路工會和學校裡,凡有 3至 5名黨員的地方或機關成立一個支部,每兩個支部合成一組,兩個小組以上的地方成立地方執行委員會。(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現代史研究室編《“二大”和“三大”:中國共產黨第二、三次代表大會資料選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5年版,第129頁。)在四級黨組織中,支部處於最低層級,這符合俄共(布)的組織原則和共產國際的指示精神,但小組高於支部的規定卻與中共二大的相關原則有抵牾之處。

實際上,中共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各組”為“本黨組織系統”,是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的“基本單位”。(《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1冊,第 165頁。)換言之,在中共建黨初期,小組是作為黨員訓練和活動的基層組織單位存在的,而支部並未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基層組織。1922年 6月 30日,陳獨秀在給共產國際的報告中提到“在全國各都會增設支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 2冊,第 309頁。)。這裡的支部更近似於地方黨組織的代名詞,如建黨初期的中共廣東支部、湖南支部、濟南支部等。此外,也有一些地方在成立初期就稱為地委,如中共上海地委、武漢地委、北京地委等,但在日常工作中同樣以支部相稱。(參見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中共黨史資料》第 3輯,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82年版,第 12頁。)可見,建黨初期中共對支部的認識還不明晰,“支部”更像地方黨組織的代名詞。

1925年 1月 11日至 22日,中共四大召開。這次會議首次將支部指定為“黨的基本組織”,初步制定了黨的支部制度:一是規定了支部的工作職責和任務,指出支部的作用不僅限於“教育黨員”和“吸收黨員”,還肩負著在“無黨的群眾中去煽動和宣傳”﹔二是規定了支部的設置原則,支部的設置應以產業和機關為單位,也可以地域為標准﹔三是規定了支部的組織制度和活動方式,新黨章規定“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支部的領導機構為支部干事會,每支部“公推”書記 1人,由 3人組成支部干事會。黨員人數較多的支部,可以斟酌情形劃分為若干小組,每組設組長 1人。(《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258-259、259、263-264頁。)從中可以看出,中共的支部制度基本沿襲了俄共(布)的做法。

之后,中共對支部制度作了進一步的修正和完善。1926年 1月,中共為加強支部建設發布了《中央組織部通告第二號——加強支部工作與組織計劃工作等》。首先,通告對支部的構成和職責作了明確規定,每個支部應由書記、組織員、宣傳員、會計員組成,“各有專人負責”﹔其次,通告要求各級地方委員會加強對支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再次,通告要求每個支部應制定自己的工作計劃,特別是支部會議的議程“須有支部干事會事先討論准備”﹔最后,通告又對黨費收繳及統計報表作了規定,要求各項統計要有專人負責,按期呈報。5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又在《黨刊》發表了《支部的組織及其進行的計劃》,對第二號通告作了幾點補充:一是系統闡述了支部的八大職能,即“黨的組織單位”“黨的教育和宣傳的學校”“黨在群眾中的核心”“發展黨的工具”“黨在群眾中的耳目手足”“黨的生活中心”“黨的戰斗的武器”“黨的實際監督黨員工作的機關”﹔二是規定了支部自我教育的標准,也就是“思想的政治化”“研究的系統化”“生活的集體化”“行動的紀律化”“信任黨的心理”“養成無產階級革命的人生觀”﹔三是規定了支部會議的基本內容,要求支部每周應開會一次,會議主席輪流擔任,主要內容為“政治報告”“討論如何發展黨”“分配同志的工作”“討論實現黨的政策的具體方法”“同志工作的批評”“報告和討論黨內外生活”﹔四是規定了支部書記的職責,主要執行上級“交托的一切政策和計劃”“教育同志”“組織群眾”“具體的工作計劃”“出席團的支部會議”“吸收進步的分子入黨”六項。(《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 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89年版,第35-36、611-618頁。)

二、支部制度在上海的實施與成效

上海是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地和中央機關長期駐扎地,也是黨早期革命的橋頭堡和中心地區。曾任中共上海區委書記的羅亦農曾說:“上海是中國第一大城市……又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重要地方,因此上海應為中國革命運動的重心地。”(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12月—1927年 2月)》乙5,1990年,第 235頁。)可以說,上海為黨開展支部實踐提供了較好的群眾基礎、社會基礎和組織基礎。

上海黨組織成立初期(1921年底,中共上海地委成立,直屬中共中央。1922年 7月底,中共上海地委改組為中共上海地委兼區委。1924年 4月,中共上海地委兼區委改組為中共上海地委。1925年 8月 21日,中共上海地委改組為中共上海區委(又稱中共江浙區委)。在本文中,統稱為“中國共產黨上海地方組織”,簡稱“上海黨組織”。),最先成立的基層組織是黨小組,是教育黨員和黨員活動的基本單位。1923年 7月,上海黨組織“將居住相近的同志重新分組,每組設組長一人”,每一周或兩周開組會一次,並指定瞿秋白等 8人為教育宣傳員,“輪流到各組或大會講演”。(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 7月—1926年 3月)》乙1,1989年,第 2-4頁。)據早期黨員許德良回憶:“大約從一九二三年七月起,黨內開始按照居住相近的原則,將黨員編成小組。”(《黨史資料叢刊》第 4輯,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6頁。)可見,小組在中共建立初期的制度設計和實際運作中,均是作為黨的基層組織單位存在的。

直至中共四大后,上海黨組織才開始推行支部制度。1925年初,中共上海區(地)委(以下簡稱“上海區委”)根據中共四大決議將轄區的黨小組統一改編為支部。1925年 8月,為便於指導轄區內的支部開展工作,上海區委根據支部的集散情況和人數多寡組建了 5個支部聯合干事會(以下簡稱“支聯”)。(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 7月—1926年 3月)》乙1,第 156-168頁。)稍后,為應對支部日漸增多帶來的管理難題,中共中央要求各地黨組織在大的工業區或農村集合臨近的若干支部組成“部委員會”(以下簡稱“部委”),“管理本區域內各支部工作”(《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2冊,第 281頁。)。10月間,上海區委將各支聯改組為部委,新增加閘北、南市兩個部委。至 1927年 3月,上海區委通過重新組合后,形成了滬東、滬西等 8個部委。(參見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等:《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組織史資料(1920.8—1987.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 46-61頁。)此外,上海還存在著直屬於區委的獨立支部。獨立支部是從普通支部發展演變而來的,甚至可以一直發展成為部委。就上海區委的組織架構來說,大體是區委—部委(獨立支部)—支部的三級結構,部委是支部的直接上級。(參見孫會修:《大革命時期中共上海區委的城市支部研究》,《中共黨史研究》2016年第 1期。)

中共中央強調,部委(或地委)應是支部的“監護者”,對支部的所有工作和發展狀況應“嚴密的監示”。(《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 2冊,第 35頁。)因此,各部委負責“管理全區域的所有工作”(《羅亦農文集》,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第 144頁。) 。上海區委作為部委和獨立支部的直接上級,負責監管各部委和獨立支部的日常工作,並時常派人到各部委、獨立支部甚至支部檢查工作。這成為常態化的監管機制。如在1926年2月18日至22日,上海區委羅亦農、庄文恭等人到各部委檢查工作,檢查事項包括支部與部委的關系、支部開會情形、支部日常工作和黨員傾向等。(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 7月—1926年 3月)》乙1,第 202-203頁。)

就機構設置而言,每個支部應有書記、組織員、宣傳員等,構成支部的主要領導層。此外,干事會在支部工作中亦佔有重要地位。陳獨秀強調,支部“干事會非常要緊”,“如干事會組織得不好,結果把人才湮沒,且或使有能力者出來反對”。按照規定,10人以上的支部必須成立干事會。干事會有工運、濟難會、婦女等具體分工,干事人數根據支部黨員人數靈活設置,一般取奇數,干事會下設小組,5人一組。(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4月—1926年 6月)》乙2,1989年,第254、276頁。)干事會成員一般由支部的骨干黨員組成,不但要具備較高的工作能力和個人威望,而且需要在實際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支部肩負著發展黨員的重任。按照規定,“每次支部會議關於該機關內發展本黨組織問題應為支部會議中重要的議程之一”,每個黨員“都應負有介紹新黨員之責”。 (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1986年,第 61-62頁。)在一段時期裡,上海區委往往借助工人運動發展黨員,並以此為基礎成立支部。1925年 3月,陳獨秀在給共產國際的報告中提到,通過上海紡織工人罷工,“罷工工人當中有 50多人加入了我們黨,並成立了兩個支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 1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1997年版,第 592頁。)。不過,在中共四大后的最初幾個月,上海的黨員人數並未迅速增加。遲至五卅運動開始后,上海的黨員人數和支部數量才呈現出大幅增長的態勢。(參見余沈陽主編《王一飛傳略·文存》,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 1988年版,第 79-80頁。)為迅速增加支部數量,上海區委一度要求每個黨員在“最短期內”必須介紹工人 5人以上或知識分子 2人以上。上海區委解釋道:“支部多多益善,支部愈多則發展愈快,如此螺旋式不間斷地去發展,是擴大本校組織於廣大群眾中之最有效的一個方法。”上海區委還為此重新修訂了支部的組織原則,特別要求以一工廠、一學校、一機關為單位設立支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39-40頁。)

就實踐而言,支部的日常工作相當繁雜。支部除從事發展黨員的工作外,召集支部會議、催交黨費、推銷書報等也成為其例行工作。支部會議是教育黨員和黨員活動的重要載體。支部書記通過支部會議可以及時向黨員傳達最新通知、討論支部重要事務和安排支部新近工作。(參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 2冊,第 614頁。)黨費是黨組織開展活動的經費來源之一。交納黨費是黨員履行義務、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的重要途經。因此,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應嚴格督促各支部征收黨費,務使征收黨費的工作健全的建筑在每個支部的身上”。此外,推銷書報是支部宣傳工作的一部分。上海區委組織部通告各部委,若要使黨日益深入群眾,“惟有盡量做我們的宣傳工作”,其中推銷黨報是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員最低限度的責任。根據要求,凡能看報的黨員,除自己必須購買一份外,還應各負推銷之責,至少每人推銷一份。(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130、246、248頁。)

黨員干部的教育工作無疑是促進組織發展和黨員進步的重要手段。1926年 1月,上海區委表示,自五卅運動以后,本區委的黨員迅速增加,為了“使黨的發展在數量上與質量上相稱”,各部委、支部應舉辦各級訓練班,其中部委設立的高級訓練班主要“灌以政治的常識”,支部舉辦的低級訓練班可由一個或數個支部聯合或輪流組織,要使“支部同志必須人人參加此訓練班”。(《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95-96頁。)具體來說,各部委舉辦的高級訓練班以培養和教育支部骨干黨員為主,各支部舉辦的低級訓練班以培養和教育普通黨員為主。

應當說,上海區委的支部建設取得了較大的成績,黨員人數和支部數量均大幅增加。在1925年四五月間,上海本埠僅有黨員 220人,支部 15個。(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 344-346頁。)截至 1927年 3月,上海黨員人數一度增至 14000人,支部數量達到 180個。此時,支部已逐漸成為上海區委的基層組織單位,組織形態更為飽滿,組織基礎更為穩固。就每個支部的平均人數來說,在不同時期略有起伏,除第三次上海工人武裝起義勝利后支部的平均人數激增至約 77人外,其他時期大體維持在 15人上下。(參見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8月—1927年 4月)》甲3,第 194頁、第 344-346頁﹔《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7年 3月—1927年 5月)》乙6,1990年,第 550頁。 )但是,每個支部的黨員人數差異較大,如在 1925年 9月的楊樹浦部委,恆豐支部人數最多,達 30人,最少的支部僅 2人,尚不足法定人數。(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 7月—1926年 3月)》乙1,第 156-157頁。)

按照支部的性質劃分,上海區委的支部主要分為兩種:一是“產業或職業的支部”﹔二是“區域形式的或城市中按街道而劃分的支部”。(《趙世炎選集》,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第478-479頁。)截至 1926年 9月,上海本埠共有 113個支部,其中工廠支部 79個,佔總數的 69.91%,學校支部 12個,佔總數的10.62%,街道支部 9個,佔總數的 7.96%。在工廠支部中,紡織支部最多,達到 37個,另有交通支部 12個,鋼鐵支部、手工業支部、印刷支部各 7個。顯然,上海區委支部的性質與上海的產業構成息息相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海的產業屬性和城市特質。(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 566—569頁。)

就各類支部在革命實踐中的作用來說,在大革命時期上海區委一直將開展工人運動作為中心任務,所以對工廠支部關注最多、用力最大,成效也最為顯著。上海區委總結道:“現在支部性質,一為工廠支部,一為學校,一為黨內機關支部,最起作用的為工人,學校支部作用較少,機關支部則全無作用,隻少收費。”(《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4月—1926年 6月)》乙2,第 277頁。)事實亦是如此。上海工廠支部數量的激增促使工人運動蓬勃發展起來。羅亦農就指出:“上海工運從五卅后,到現在三月來,總現象為經濟罷工,次數三百到三百五十,人數二十萬以上。最多的為紗廠,絲廠,再次手工業,為上海從來所無。”(《羅亦農文集》,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第 111頁。) 重要的是,上海工人運動的高漲推動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的成功,有力支持了北伐戰爭。

三、支部建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與糾正

上海區委支部建設在建黨早期取得了不小成績,但其存在的一些問題同樣值得關注。不少黨員干部將支部理解為黨的分部,以至於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難以高效發揮。其中,支部日常黨務工作無法有效開展一直是困擾上海區委的棘手問題,主要表現是有些支部無法按時開會。上海區委即指出:“至於數月不曾開會之支部,數月不曾到會之黨員,更是累累皆然。”(《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年—1926年)》甲1,1986年,第 181-182頁。)較之於支部會議,黨費無法如數上交的問題更讓上海區委倍感無奈。上海區委反復強調,征收黨費並非“簡單”的“金錢問題”,主要是衡量黨員“懂得黨的組織否,對黨信仰否,能就黨的組織之范否”,實則是一個“復雜”的組織問題。即使上海區委三令五申地強調征收黨費的意義,依然成效有限。如上海區委兩月前已通知各部委征收黨費,有時甚至“繳來者不過百分之一”。此外,各支部推廣書報的情況也不容樂觀。上海區委直言,黨員對於《向導》的推廣,“到現在仍然沒有努力”,“許多同學沒有買自己的機關報《向導》看過”。(《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129、456-457、150頁。“同學”一般指共產黨員,有時也包括共青團員。)

支部日常工作無法有效開展的原因比較復雜,就支部來說,其本身的一些問題亦制約了日常黨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以支部會議來說,有些支部書記在會上習慣空談政治理論,致使黨員興趣缺失。如有的支部書記“連他應做些甚麼工作,在黨中負有甚麼使命,都不知道,只是聽了上級黨部報告,依樣葫蘆地對同學報告一遍”(《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年—1926年)》甲1,第 214頁。) 。

黨報推廣不暢的原因亦是如此。由於《向導》一般刊登政治理論,而普通黨員和工人群眾文化水平不高導致閱讀困難。有黨員就表示:“缺少通俗的出版物,缺少同志基本的讀品,這都是我們感覺到不良的地方。”(《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 366頁。)

基層干部人才缺乏的問題也成為困擾支部進一步發展的一大障礙。雖然上海區委盡力以舉辦初級黨校和高級訓練班的形式培養支部人才,但人才缺乏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且隨著黨員人數和支部數量的迅速增加,問題有被進一步放大的趨勢。1926年 10月,引翔港部委向上海區委報告稱,“全部工作完全在‘不死不活’狀態中,根本原因是支部不起作用,缺少支部干部人才”( 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各部委文件(1925-1927)》甲4,1987年,第 84頁。)。上海區委組織部長趙世炎不無擔憂地表示:“黨務狀況,仍在忽進忽退的狀態中……其主要原因,在工作人才不得力,尤其下層無干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12月—1927年 2月)》乙5,第 33頁。)

此外,支部機構不健全的情形為數不少。截至 1925年 12月,以執行情況較好的小沙渡部委為例,其下屬的 15個支部中,有干事會的支部僅有 4個,分組的僅有 5個。執行情況最差的南市部委有 10個支部,無一設立干事會和分組。( 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 88-89頁。)上海區委甚至認為:“現在沒有一個機關是健全的。”(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7月—1926年 9月)》乙3,1989年,第 334頁。)更讓人擔憂的是,有些支部常受到幫會勢力的脅迫和破壞。如日華支部書記,常被地痞流氓敲詐。對於此種情況,支部書記往往隻得支付一些錢財,以息事寧人。(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4月—1926年 6月)》乙2,第 103頁。)然而,這種妥協退讓行為卻助長了幫會勢力的囂張氣焰。(參見中華全國總工會編《中共中央關於工人運動文件選編》(上),檔案出版社 1985年版,第 114頁。)

在當時中國錯綜復雜的社會政治環境下,支部工作出現一些問題在所難免。難能可貴的是,中共對支部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著清醒認識,並及時進行了糾正。1926年 7月,中共中央召開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指出支部並非分部,而是黨在各工廠、學校、礦山以及某區域的“核心”,要求今后將工作放在支部上,實行“一切工作歸支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 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1年版,第 280-283頁。)在此形勢下,上海區委也對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反思。9月,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在最近都須有一番自己整頓的計劃,開會時到會,按期納黨費,推銷書報”(《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宣傳部組織部等文件(1925年 8月—1927年 4月)》甲3,第 385頁。)。具體而言,上海區委主要採取了以下改進措施:

第一,落實“一切工作歸支部”。趙世炎對支部存在的問題作了反思,認為現在支部工作“始終是某一方面某一種工作的活動,而未看見支部的工作,這與中央擴大會議的決議‘一切工作歸支部’是恰好相反的”(《趙世炎選集》,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第470頁。)。為此,他認為若實行“一切工作歸支部”,必先實行“一切同志歸支部”,除極少數負指導責任及參加特殊活動的黨員外,“一切工作要歸宿到支部裡來,一切的支部要活動起來”。(《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年—1926年)》甲1,第 369頁。)由於上海本埠的支部多為工廠支部,支部的日常工作也往往與工廠的產業屬性緊密相連。趙世炎解釋道,支部的具體工作“要以支部的性質而定”,並以工廠支部為例作了解析,其主要職責是“工會運動、糾察隊、自衛軍、協作社、濟難會、婦女運動、青年運動、交通、童子團、推銷書報、介紹同志、調查、辦牆報、體育游戲、平民學校、講演”。(《趙世炎選集》,第 478頁。)

第二,加強上級機關對支部的政治領導,注意培養支部急需的干部人才。為強化部委對支部的領導和監督,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做好工作分工,每個部委委員具體負責指導若干支部,責任到人。(參見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10月—1926年11月)》乙4,1990年,第 88頁。)在具體落實上,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委員分頭參加各支部的會議,進行現場指導。(參見《趙世炎選集》,第 470-471頁。)同時,上海區委也加強對各部委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並“隨時到各部委考核支部組織實況與支部工作人員分配及成績”(中央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6年—1927年)》甲2,1986年,第 285頁。)。培養支部急需的干部人才,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訓練,是改進支部工作的重要一環。針對以往支部開會呆板、缺乏生氣的問題,上海區委對支部開會的內容和方式作了規定,要求“支部開會時,部委的書記、組織、宣傳絕對不要命令式,要採取啟發的方式,引誘其能力”(《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 10月—1926年 11月)》乙4,第 237頁。)。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訓練,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對支部會議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嚴格的組織紀律,除對支部書記加以督促外,還注重對普通黨員的訓練,使每個黨員明了自己的責任,若黨員第一次無故不到會,當面警告﹔第二次無故不到會,由支部書記報告部委,由部委派人單獨談話﹔第三次無故不到會,即執行紀律,實行處罰。(參見《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區委各部委文件(1925年—1927年)》甲4,第 426-427頁。)此外,為有效緩解支部干部人才缺乏的難題,上海區委除繼續舉辦黨校、訓練班外,更加注意在革命實踐中培養干部人才。上海區委表示:“教育與訓練最緊要是靠負責同學在群眾中行動及一切實際活動工作中行之,決不是單靠室內學院式的講章所能收效。”(《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年—1926年)》甲1,第 3-4頁。)

第三,健全支部的組織機構。1926年 7月,趙世炎在上海活動工作同志大會上指出,“要想實現布爾什維克化,隻有在組織工作上下功夫”。他解釋道:“每個支部有干事會,是支部的指導機關,是社會核心中之核心。”(《趙世炎選集》,第475、477-478頁。)在此情況下,上海區委多次強調:“支部組織中最重要者為干事會,干事會組織得不好,支部必不能起很好的作用。”上海區委規定,每個支部有 10人以上,必須成立干事會,干事人數“看(黨員)人數、事業多寡而決定”,並要有書記、組織、宣傳、工運、婦運等分工。干事會之下設立小組,每滿 10人即可分成兩小組,並挑選有能力者擔任組長。同時,發展街道支部是上海區委重要的努力方向之一。1926年 7月,中共中央擴大會議提出,“發展街市支部亦是目前的急務,因為有街市支部之發展,然后才可以說在小資產階級的群眾中有我們的核心”。

街道支部是上海區委支部建設的薄弱環節,上海區委要求各部委把自由職業者、小商人、小學教師等組織起來,吸收進步分子,以所在地域或某條馬路、裡弄為單位,成立街市支部,“使之成為街市群眾的核心”。(《上海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年—1926年)》甲1,第216、308、220頁。)

綜上,通過考察上海本埠的支部實踐不難發現,支部建設在短時間內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實為不易。這不但使上海的黨員人數和支部數量大幅增加,還促進了上海工人運動的發展和高漲,推動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的勝利,有力支持了北伐戰爭。更重要的是,黨通過支部建設將組織觸角延伸至社會最基層,擁有了較為堅實的群眾基礎和嚴密的組織網絡。此外,黨早期的支部實踐還為土地革命時期支部建在連上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儲備了有經驗的干部人才,可謂影響深遠。

﹝作者張仰亮,華東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上海 200241 ﹞

原載:《黨的文獻》2019年第4期

(責編:趙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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