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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領導西藏各族人民走上當家作主之路

2020年04月07日07:58    來源:《西藏日報》

原標題:中國共產黨領導西藏各族人民走上當家作主之路

  在西藏漫長的歷史進程中,1959年的春天無疑是一個嶄新的起點。61年前的這個春天,在中國共產黨的英明領導下,西藏高原吹響了迅速平息十四世達賴集團全面武裝叛亂、實行民主改革的戰斗號角,一場以解放農奴為核心目標的群眾性民主改革運動在西藏全面展開。這場波瀾壯闊的民主改革,徹底摧毀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百萬農奴和奴隸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開辟了西藏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當家作主的嶄新時代。
  “沒有作主的權利”
  20世紀50年代,西藏社會依然處於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之下,由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組成的農奴主階級對廣大農奴和奴隸進行極其殘酷的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與人類現代文明發展和進步潮流背道而馳。舊西藏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農奴對農奴主的依附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嚴重踐踏了西藏人民的民主權利。
  當時,佔總人口不足5%的農奴主佔有著絕大部分生產資料,壟斷著西藏的物質精神財富,而佔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沒有生產資料和人身自由,被農奴主當作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賭博和交換。農奴制使廣大農奴祖祖輩輩依附於領主庄園的土地上,農奴除了終身勞作外,沒有人身自由,沒有人格尊嚴,被當成“會說話的工具”。正如當時的民諺所說:“生命雖由父母所生,身體卻為官家佔有。縱有生命和身體,卻沒有作主的權利。”
  舊西藏政教合一的政權組織形式是神權政治的典型代表,嚴重阻礙了社會發展進步。在舊西藏通行數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在等級森嚴的制度下,達賴是舊西藏地方政府的最高首領,上層僧侶集團掌握著西藏地方政權的核心權力,世俗政權和宗教神權相互勾結、相互利用,共同構成僧俗一體的聯合專制體系。在神權政治統治下,宗教上層和寺廟擁有眾多的政治、經濟特權,支配著人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廣大農奴處在社會的最底層,既無生產資料又無人身權利,被用於勞役和為農奴主創造價值。舊西藏的上層僧侶和貴族為了鞏固農奴主世襲的權益和地位,一方面,通過軍隊、法庭、監獄等專政工具,置廣大農奴於非人的境地,實現對廣大農奴的專制統治﹔另一方面,利用佛教宿命論和輪回轉世思想,禁錮人們的思想,強化宗教對社會的控制功能。落后的封建農奴制以及政教合一的神權政治成為廣大農奴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枷鎖,農奴主對農奴的人身控制、政治壓迫、經濟盤剝、精神摧殘都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百萬農奴掙扎在極其殘酷和極端貧困的人間地獄。無論從經濟的發展、政治的民主,還是人權的保障角度來審視,封建農奴制是舊西藏百萬農奴黑暗生活的罪惡根源,這樣一種野蠻落后的社會制度更是對人類文明、良知和尊嚴的羞辱,注定要被歷史拋棄。
  “改造為人民民主的西藏”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結束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黑暗歷史,實現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人民民主,為西藏人民在祖國大家庭中掌握自己的命運帶來了希望。
  新中國成立之初,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把舊西藏“改造為人民民主的西藏”的重大命題。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與原西藏地方政府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西藏實現和平解放。改革西藏社會制度是西藏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和西藏人民的根本願望。
  和平解放后,西藏各族人民要求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許多上中層的開明人士也認識到,如不改革舊制度,西藏斷無繁榮昌盛的可能。考慮到西藏歷史和現實的特殊情況,《十七條協議》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中央人民政府對西藏社會制度的改革採取了十分慎重的態度和極為寬容的政策,耐心勸說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層統治集團主動進行改革,並給他們以充分的時間。但是,以十四世達賴為首的西藏上層統治集團為維護農奴主階級的既得利益和特權,根本反對改革,企圖永遠保持封建農奴制。為此,他們蓄意違背和破壞《十七條協議》,變本加厲地策劃了一系列分裂祖國的活動,直至1959年3月悍然發動全面武裝叛亂。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果斷措施,解散了舊西藏地方政府,領導人民堅決平息了叛亂,有計劃、有步驟地在農村、牧區、寺廟、城鎮以及邊境地區進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廢除了生產資料的封建領主所有制,廢除了農奴、奴隸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系,使西藏百萬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多方面實現了翻身解放,各族人民從此站了起來。
  西藏民主改革的過程同時也是民主建政的過程。1959年3月西藏發生叛亂后,國務院發布命令,解散舊西藏地方政府,決定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地方政府職權。此后,相繼撤銷了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和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結束了幾種不同性質政權並存的局面,建立了統一的人民民主政權。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個鄉級政權、283個區級政權,78個縣(包括縣級區)和8個專區(市)建立了人民政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干部達到1萬多人,其中鄉級干部全是藏族,區級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擔任了縣以上領導職務。4400多名翻身農奴和奴隸成長為基層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當家作主的權利。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穿著節日盛裝,手捧哈達,興高採烈地參加投票,以極大的政治熱情和高度負責的精神行使民主權利,選舉產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鄉縣選舉工作完成,有1359個鄉鎮進行了基層選舉,有567個鄉鎮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約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農奴和奴隸為主的鄉人民政權,54個縣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會議,選出了正副縣長,建立了縣人民委員會。1965年9月,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成功召開,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會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佔80%以上,上層愛國人士和宗教界人士佔11%多,藏族代表中絕大多數是翻身農奴和奴隸。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開創了西藏人民掌握自己命運、當家作主的新紀元,這是西藏社會進步和人權發展史上劃時代的重大變革,古老的西藏“換了人間”。
  西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西藏。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一致通過決議,確定每年3月28日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這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偉大節日。經過嚴冬的人們最懂得春天的溫暖。一個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新西藏,已經徹底摧毀了十四世達賴集團夢寐以求恢復的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存在的基礎,任何反動勢力都無法阻擋西藏發展進步的滾滾洪流,任何搞“西藏獨立”、分裂社會主義中國的圖謀注定是要失敗的!西藏各族人民維護祖國統一、同心共筑中國夢的意志更加堅強!
  (摘編自2019年3月28日《西藏日報》,原標題為《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歷史新紀元——紀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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