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瞿秋白起草《文件處置辦法》

周二中

2020年08月06日08:05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瞿秋白起草《文件處置辦法》

  1931年2月初,時任中共中央軍委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兼管中央秘密工作委員會的周恩來來到上海中央秘書處視察工作。他發現秘書處的文書處理工作比較紊亂,還有一間屋子堆積一捆一捆未加整理的黨內機密文件資料。在日益嚴重的白色恐怖下,機關內堆放如此大量的文件既不符合保密紀律又很危險。他當即指出“文件材料應分條理細,進行分類整理”,並對陪同的中共中央秘書處負責人說:“在文件整理方面,你們可以找阿秋去談談,在這方面他很有研究,你們可請阿秋給寫幾條文件處置辦法,以便在實際工作中執行。”“阿秋”是人們對瞿秋白的愛稱。

  瞿秋白很快草擬出《文件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7條,規定了檔案分類整理、編目、留存、銷毀的原則與方法,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內容。在起草件末尾,瞿秋白特地寫了一條“總注:如可能,當然最理想的是每種二份,一份存閱(備調閱,即歸還),一份入庫,備交將來(我們天下)之黨史委員會”。瞿秋白特別在“將來”兩字旁打了著重圈點,表明他在起草文件時對革命前途充滿必勝信心。

  《辦法》指出:中共中央文件應分4大類,並且“均按時日編,切記注明年月日,愈詳愈好”,這就為后來的文件查閱與史實考証提供了方便。《辦法》又規定各機關一律將辦理完畢的文件向秘書處歸檔。從此,秘書部門有了“歸檔”制度。《辦法》下達后,才有了“資料”“材料”“檔案”等概念。根據《辦法》,中央文庫實行管理文件、資料三分開——首先,是將文件、電報與書報刊物分開。中央文庫重點是儲存黨的文件和電報,附帶也收藏一些必要的書報和刊物。書報刊物被揀出后,一部分留存中央文庫,一部分給中央各部委使用。第二,是將文件按成文機關或地區分開。最初,中央文庫接收的檔案隻有流水賬,隨收隨登記,未按來源分開地區或機關。1931年《辦法》下達后,把全部庫藏文件、資料按其來源分成:共產國際的來文,中共中央的發文,中央各部、委、處的文件,蘇維埃政府的文件,紅軍的文件,各中央局、省委和特委的文件。第三,是將重要文件與事務性文件分開。從原有20余箱文件、資料中揀出重要部分裝入5隻大皮箱內,其余文件、資料,包括“事務性文件及小信”,均按《辦法》的規定“隻需將內容簡要地記入一本流水賬,可隨時毀去”進行了處置。

  周恩來看過《辦法》后,非常贊賞,親筆批示“試辦下,看可否便當”,並交中央秘書處立即執行。該《辦法》對中國共產黨的文書、檔案工作有很大影響,使之保存了大量珍貴的黨史文獻資料,其基本思想、原則和方法至今仍有指導意義。

  (作者單位:江蘇省瞿秋白研究會)

(責編:曹淼、謝磊)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