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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庚的愛國情操

蔡怡琳

2020年09月03日09:5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陳嘉庚的愛國情操

習近平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指出:企業營銷無國界,企業家有祖國。優秀企業家必須對國家、對民族懷有崇高使命感和強烈責任感,把企業發展同國家繁榮、民族興盛、人民幸福緊密結合在一起,主動為國擔當、為國分憂,正所謂“利於國者愛之,害於國者惡之”。陳嘉庚作為愛國企業家的典范被再次提及。

早在2014年10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給廈門市集美校友總會的回信中就寫道:陳嘉庚先生是“華僑旗幟、民族光輝”。他愛國興學,投身救亡斗爭,推動華僑團結,爭取民族解放,是僑界的一代領袖和楷模。他艱苦創業、自強不息的精神,以國家為重、以民族為重的品格,關心祖國建設、傾心教育事業的誠心,永遠值得學習。

愛國,是貫穿陳嘉庚87年生涯的一條主線。可貴的是,陳嘉庚的愛國精神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豐富。

從辛亥革命到九一八事變爆發,陳嘉庚的愛國精神主要表現為傾資興學、以商養學

陳嘉庚認為:“國家之富強,全在乎國民。國民之發展,全在乎教育。”因此,他以“教育為立國之本,興學乃國民天職”為信條,自1913年在家鄉集美興辦小學開始,一生資助或創辦的學校有118所。他1919年捐助興辦廈門大學時,公開認捐金額是其當年資產總額的兩倍。有人測算,陳嘉庚一生對教育事業的捐款,在現代相當於一億美元。

陳嘉庚興辦實業,不是為了腰纏萬貫、貪圖享樂,而是為了報效桑梓、富強祖國,正如他自己所說:“立志一生,所獲財利,概辦教育,為社會服務,雖屢遭困難,未嘗一日忘懷”。在1929年至1931年的世界經濟危機中,陳嘉庚的公司受到嚴重沖擊,陳嘉庚撰寫的《南僑回憶錄》中記載:“有人勸余停止校費以維持營業,余不忍放棄義務,毅力維持”,於是有了后來“出賣大廈,維持廈大”的故事。企業危難時,陳嘉庚的這個選擇,足見其興辦實業的最終目的。

還有個細節可見陳嘉庚強烈的愛國心。1921年5月9日,廈門大學第一座校舍群賢樓奠基,之所以選擇此日是因為六年前,也就是1915年5月9日,袁世凱簽訂的《二十一條》生效,陳嘉庚希望以此來提醒廈大學子——“勿忘國恥”。

從九一八事變到1949年全國解放,陳嘉庚的愛國精神主要表現為抗戰救國、明辨是非

盡管陳嘉庚的公司於1931年被清理收盤,他的資產不復如前,但陳嘉庚仍一如既往牽挂著祖國的一舉一動。九一八事變后,陳嘉庚在新加坡以福建會館主席的名義,召開僑民大會聲討日本。“一·二八”事變后,一直堅定“守土之責,義所難辭﹔犧牲雖大,分所甘受”的陳嘉庚於3月6日致函集美學校秘書處:“時至今日,任何人皆應抱犧牲精神,各盡所能,以與暴日抗。希勉勵學生,激勵勇氣,勿畏葸自擾!”

“敵人前方的炮火一日不止,后方籌款工作一日不停。”1938年,陳嘉庚擔任南僑總會主席,奔走籌款,當時,廈門大學交給國家公辦,集美學校的經費依然緊張,為了抗日籌賑,陳嘉庚“常月捐,至戰事終止,每月國幣貳仟元”。而他平日所帶,不過5元錢,一個月的花費,不過2元錢。自1937年至1945年,華僑捐款達13億多元(國幣),還不包含各類物力捐款,其中南洋華僑捐獻比例最大,有力支援了祖國抗戰。

1938年底廣州淪陷后,抗戰物資囤積香港,需要緊急從西南滇緬通道運往前線。1939年2月,南僑總會發出通告《征募汽車機修、司機人員回國服務》,陳嘉庚親自接見第一批回國服務的80名機工。要知道,1939年的中國,沿海港口全部被日軍佔領或封鎖,滇緬公路成為抗戰前線獲得戰略物資保障的唯一國際通道,當時滇緬公路剛剛通車,駕駛員和修理技工奇缺,急需大批汽車司機和修理人員。3200多名華僑司機和汽車修理工克服種種困難,日夜馳騁,運送軍需物資450萬噸。南洋機工回國支援的壯舉,無疑是赴湯蹈火、雪中送炭。

1940年,時年67歲的陳嘉庚歷時9個月慰勞15個省份,不顧日軍轟炸的危險,親赴前線慰勞將士,也因為這次慰問,使他有機會進一步了解國共兩黨在抗戰中的表現,對比重慶與延安,開始傾心向往共產黨,並在許多場合一再追憶延安之行。抗戰勝利后,陳嘉庚又以嚴正、鮮明的政治態度,反對美蔣勾結發動內戰,支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戰爭,在《南僑日報》上多次發表政論,揭示美蔣罪行,積極支持祖國的和平民主運動。

新中國成立后,陳嘉庚的愛國精神主要表現為支持社會主義建設、堅決維護祖國統一

1949年,陳嘉庚應毛澤東的邀約到北京參加新政協會議,第二年就回到祖國定居,直到1961年逝世。回國后,他以高齡參政議政,先后擔任全國政協常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中華全國歸僑聯合會主席,積極參政議政。他關心國家建設,每年或每次會議都提出一些建議,每次在參觀視察中,發現地方工程中的問題和缺點,都直言不諱指出問題。他從不考慮個人利害得失,做到了“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新中國成立后,百廢待興,陳嘉庚為協助人民政府培養急需的建設人才,在集美學校擴大辦學規模,親自主持集美學校和廈門大學校舍修建工作。他每天持杖視察各個基建工地的工程進度和質量,嚴寒酷暑毅力堅持,隨身手杖尾部嵌上的鐵器都磨損了。他在集美的住宅只是一座古老而簡朴的二層小樓房,且在抗戰時候被炸毀,他在規劃清理災區、建設學村時,首先指示修建各校校舍和村民宅房,他的住宅終未安排,直至1955年才由人民政府撥款重建。人民政府給陳嘉庚每個月的工資是500多元,他規定自己的伙食費為每月15元,節省下來的每一分錢,都作為建校費用。他說:“人生在世,不要隻為了個人的生活打算,而要為國家民族奮斗。”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也是陳嘉庚先生的畢生追求。晚年的陳嘉庚,請人在鰲園刻錄《台灣省全圖》,念念不忘國家統一,這位老人最后的遺言是:“最要緊的是國家前途”“台灣必須回歸中國”。

正如陳嘉庚在他1946年撰寫的《南僑回憶錄弁言》中寫道的:“公——永無止境的奉獻﹔忠——永不動搖的愛國﹔毅——永不言敗的堅強﹔誠——永不毀諾的錚錚傲骨。”他以一生的行動實現了他的信條。

(作者蔡怡琳 單位:福建省廈門市紀委監委)

(責編:王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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