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不忘初心,才能牢記使命”
——記“七一勛章”獲得者李宏塔
6月29日上午,“七一勛章”頒授儀式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29名黨內最高榮譽的獲得者,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是引人向前、催人奮斗的燈塔。
作為共產黨人革命傳統、優良家風的傳承人,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老慈善人李宏塔,在獲此殊榮后,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紅色家風激勵前行
在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之際,72歲的李宏塔走上“七一勛章”領獎台。
滿頭銀發的他,身姿挺拔、精神矍鑠,眉目間與祖父李大釗頗有幾分相似,但依然保持著一貫謙和謹慎的作風。“身為一名共產黨員,要不斷地開拓新的前進道路。作為革命后人,‘七一勛章’將激勵著我們繼續向前永不停步。”獲獎后的李宏塔,謹記父親生前的教誨,以及祖父李大釗倡導的革命精神和不為名利的家風情懷,這是他內心真正的根系。
“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責任。”李宏塔告訴記者,在他看來,“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是祖父一生奮斗的真實寫照,如今在新時代應當有新的解讀。
“我的理解,就是敢擔當、善作為。做事情要認真負責,該你做的事情要義不容辭,主動去做,而且要做得漂漂亮亮。”李宏塔說。繼承和弘揚紅色家風,向來是共產黨人的堅定選擇。作為“共產黨人革命傳統、優良家風的傳承人”,李宏塔始終艱苦朴素、清正廉潔、以嚴治家。
在安徽省合肥市,很多市民眼中的李宏塔,是一位“自行車上的廳長”。在省民政廳任職的20年間,他騎壞了4輛自行車,穿壞了5件雨衣、7雙膠底鞋。
“最初那會兒,我家離省民政廳不遠,坐公交車隻需3站,我就每天騎自行車上下班。”李宏塔告訴記者,直到2004年隨著他年齡增大、辦公地變遠,自行車“與時俱進”地換成了電動自行車。
幾十年來,身負“革命后代”的責任,他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自己,要把工作做得更好,把人生過得更加干淨純粹。
“回望我們黨100年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多少老一輩革命家,在戰爭年代、在和平建設時期,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心血,甚至犧牲了生命。跟他們比起來,我僅僅是做了黨員干部該做的事情。”李宏塔表示,共產黨員要始終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
“盡管我已退休,但今后依然要把黨的好傳統、好作風,不斷弘揚傳承下去。在新的百年裡盡自己所能,做我應該做的工作。”李宏塔說。
新時代的“鐵肩擔道義”
“我們多一點辛苦,群眾就會減少幾分痛苦。何樂而不為?”這是李宏塔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
深受父親影響的他,工作實事求是,從不搞形式主義,容不得一點花架子。在他38歲面臨人生重要抉擇時,毅然走進了安徽省民政廳。“因為我喜歡直接與困難百姓打交道,給老百姓多辦實事好事最合我意。”李宏塔說。
父親的諄諄教誨,讓李宏塔心系基層和群眾,很長一段時間裡,他每年至少有一半時間都蹲在鄉鎮基層。身為一位“老民政”,他將日常工作歸納為3句話:“視孤寡老人為父母,視孤殘兒童為子女,視民政對象為親人,這是新時代的‘鐵肩擔道義’。”
20世紀90年代,皖北農村相對落后,李宏塔去得最多。每次下鄉,他都不打招呼,走進村、敲開門,直接和群眾坐在一起,到群眾中聽心聲﹔走訪困難群眾,他總是親手掀鍋蓋、查米缸、看存折、問細節,全面了解政策落實和救助金兌現情況﹔從百姓家出來,再去鄉鎮、縣市座談……以實際行動踐行“民政為民”的使命初心。
長江和淮河流經安徽,每逢有洪澇災情發生,總是他最忙的時候,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
2003年夏天,淮河、滁河流域發生汛情。7月23日,李宏塔帶著民政廳有關部門人員察看災情。他們走進受災群眾住的帳篷和庵棚,頓感熱浪滾滾、暑氣灼人。隨行人員用溫度計進行測試,草搭的庵棚裡是45℃,帳篷裡是50℃,用蛇皮袋搭的庵棚裡,溫度高達55℃。裡面待不住,一些災民就露天睡在淮河大壩上。
心細如發的李宏塔馬上讓工作人員調整安置方案,尋找集體房屋、閑置校舍重新轉移安置。一直察看到下午3時許,一行人才到路邊一家小飯店吃午飯。
擔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后,李宏塔長期分管機關扶貧工作。據身邊的工作人員反映,由他帶隊的調研,不僅行程滿、節奏快,而且喜歡“尋丑”“揭短”,哪裡條件差就往哪裡去。
“唯有不忘初心,才能牢記使命。對我來說,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一種莫大的幸福!”李宏塔認為,唯有履行使命,才能把初心變成一件又一件與人民群眾幸福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
心中有信仰,腳下有力量。退休后,李宏塔依舊為改善困難群眾生活四處奔走,始終做到“革命傳統代代傳,堅持宗旨為人民”,這句話,也成了他獲得“七一勛章”時的頒授詞。
為慈善事業不停奔忙
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當好人民勤務員,在李宏塔身上有著直接的體現。無論身居何位,他都始終按一名共產黨員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成為黨員領導干部忠誠干淨擔當的典范。
在民政部門多年的工作經驗,使得身為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的李宏塔,總是找機會為困難群眾“發聲”,並就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多次遞交提案。
立法規范慈善活動,對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及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008年,李宏塔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關於重視慈善立法的提案》。次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他建議“以政府名義,選定一個特定日子設立中國‘慈善日’”,開展全國性的慈善宣傳教育、慈善義賣捐贈等活動,使“慈善日”成為整個社會的愛心總動員。
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實施,慈善法規定9月5日為“中華慈善日”,李宏塔得償夙願,把更飽滿的精神投入到為人民服務之中。
除了推動慈善立法,他還深入鄉村寄宿學校、城郊的養老院、城裡的老舊小區調研,先后在全國兩會上圍繞“完善精准扶貧的制度化保障”“應對人口老齡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等主題遞交了多份提案,為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建言獻策、貢獻力量。
曾經擔任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的李宏塔,盡管年事已高,但他依舊為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盡心竭力。在中華慈善總會“幸福家園”村社互助工程的推廣過程中,他先后深入湖南、湖北、廣東等地的縣城、村社進行考察調研。在湖南郴州調研時,他再次“習慣性地”自掏腰包,向郴州市慈善總會捐贈1萬元,用於慰問困難群眾。
“慈善精神的核心就是一種愛的奉獻,是中華民族自古有之的寶貴財富。”在李宏塔眼中,中華民族扶弱濟困、心憂天下的傳統美德,在公益慈善行動中得到再現,得以鞏固和傳揚。年逾古稀的他,把服務困難群眾視為自己晚年的一件幸事,“希望我們的慈善組織搭建好平台,更好地傳遞愛心!”(本報記者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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