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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小切口” 做實“大文章”

——吉林省司法廳優化行政審批服務紀事

2021年10月21日10:10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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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省司法廳堅持以“實”為主基調,細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舉措,從小處著手,從細節做起,抓住行政審批的“小切口”,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

“我為群眾辦實事,不能水過地皮濕,必須要立足本職工作,提升自己的服務能力,特別是小問題不解決,如何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整頓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當下,針對行政審批事項材料多、流程慢、時限長的問題,省司法廳黨組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服務新模式,從服務與管理的實際出發,著力在深化政務服務改革上下功夫,推出八項舉措,完善辦事流程、規范審批行為,提高辦事效率,跑出了便民服務新速度。

在申請專職律師執業証的辦理事項上,辦理時限由以往承諾的15日壓縮至10日﹔在申請材料上,減少了“個人檔案存放証明”……在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過程中,省司法廳在便民服務上做了一次“加法”,在審批時間上做了一次“減法”,真正做到“把方便讓給群眾,把困難留給自己”。

那麼,八項舉措都包含哪些內容?它是如何讓群眾感受到司法行政審批事項的便民利民惠民呢?

——“清單化”讓標准全統一。實行服務事項“清單化”,按照清單之外無審批的原則,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系統梳理,實行清單化管理,明確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結時限等,對於同一個辦理事項,做到上下協同,確保審批事項“五統一”,即統一類型、統一名稱、統一依據、統一實施主體、統一編碼。

——“全告知”讓群眾少跑腿。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對服務對象辦事實行一次性告知,告知的內容應當包含辦理事項的法律、政策依據﹔條件和要求﹔辦理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辦理的程序、流程和辦結時限等,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

——“承諾制”讓材料直接減。實行告知承諾制,扎實開展“服務保障再深入為民實踐再提升”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減証便民”舉措,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減輕辦事群眾負擔,方便申請人辦理審批事項,結合工作實際,對申請律師執業許可事項部分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律師個人申請執業許可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個人檔案存放証明”,由本人簽署《律師申請執業承諾書》,精簡律師申請執業許可的審批材料。

——“合並辦”讓程序更簡便。實行並聯辦理,按照申請人“同人同類同審”的原則,將以往的兼職律師變更為專職律師,需要先注銷其兼職律師執業証、再申請專職律師執業証的兩個辦事流程,合並為一個辦理事項,實施並聯辦理,申請材料由13項壓減至5項,辦結時限由24天壓縮至10天,實現“一次申請、一套材料、一次辦結”。

——“壓時限”讓審批再提速。實行審批時限壓縮,聚焦律師執業的突出矛盾,針對申請人“急拿証、盼執業”的迫切期待,對律師方面的16項高頻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依照法律規定,結合審批工作實際,通過集體研究、學習借鑒、分析研判,對辦結時限進行“再壓縮、再提速”,將律師類的審批辦結時限在原時限的基礎上再壓縮20%,讓群眾切實感到辦事不難、辦証不煩,做到審批不求人、辦事不求人,塑造司法行政審批工作新形象。

——“守規矩”讓行為更規范。實行行為規范指引,制定行政審批工作人員行為規范指引,以嚴紀律、樹形象為目標,加強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和行為規范的管理,著力解決慢作為、不擔當的問題,強化規矩意識,守住紀律底線,秉公廉潔用權﹔實行“10字”文明用語制度,用工作人員的熱心、細心、耐心,換取辦事群眾的舒心、安心、放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聽民意”讓服務更貼心。實行定期征詢意見,每季度對服務對象開展一次回訪,征求當事人對行政審批工作的意見建議﹔每半年對當事人開展一次問卷調查,征求人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創新工作舉措,及時回應群眾期盼,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有針對性地提升服務質效。

——“規范化”讓管理更高效。實行文書檔案“標准化”,完善文書檔案管理機制,制定文書檔案管理制度,配備文書檔案管理設施,按照統一標准、統一標簽、統一分類“三統一”原則,確保文書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標准化。同時,明確工作責任,通過規范化管理,形成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機制。

現如今,八項舉措縮短辦事時限,使得我省司法行政審批服務進一步提檔升級。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辦結律師類審批事項560余件,減少種類申請材料9項,平均時限壓縮了20%,真正把教育整頓成效轉化為干事創業、履職盡責的動力,體現到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有效解決了一批群眾“急難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煩”問題。

依法規范,用心用情做好行政審批服務。這就是省司法廳立足崗位,為群眾辦的一件大實事。(本報記者 王超 實習生 韓芷越)

(責編:宋美琪、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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