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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

2022年01月14日09:13 |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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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黨中央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黨旗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增寫“黨徽黨旗”作為第十一章,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這是中國共產黨成立81年后,“黨徽黨旗”首次在黨的根本大法中進行確立和規范。

回首黨波瀾壯闊的百年奮斗歷程,“黨徽黨旗”也經歷了漫長的演變發展過程。在中國共產黨歷史展覽館,陳列著一面1943年新四軍使用過的黨旗,紅色布面上綴有由“鐮刀”“錘頭”“五角星”組成的圖案,下方還有“中國共產黨”英文縮寫“C.C.P.”字樣。實際上,這只是眾多體例、規格、樣式各異的黨旗的一個代表和縮影。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初期,各地黨組織參照俄國共產黨(布爾什維克)旗幟樣式,以“五角星”“斧頭”和“鐮刀”構成的圖案作為標識,具體規格尺寸不盡相同,沒有形成明確統一范例。1927年8月南昌起義時,部隊仍使用北伐戰爭時期國民黨陸軍軍旗。八七會議后,毛澤東在寫給中央的信中提出:“我們應高高打出共產黨的旗子……國民黨旗子已成軍閥的旗子,隻有共產黨旗子才是人民的旗子……”隨后在1927年9月發動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中,我們黨第一次打出了工農革命軍的旗幟,紅色旗面中央為一顆黃色的五角星,象征工人和農民的“斧頭”“鐮刀”圖案位於五角星的中心,白色旗杆套上還寫著“中國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字樣。

1934年1月至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國徽、國旗及軍旗的決定》,對國徽、國旗和軍旗的制作和使用作出相關規定。從基本構成來看,這一時期,以“紅旗”“斧頭”“鐮刀”為元素的黨旗雛形初步顯現。不久,中共中央決定把“黨徽黨旗”中的“斧頭”圖案調整成為“錘子”圖案。由於當時戰爭頻繁,“黨徽黨旗”中“斧頭”變“錘子”的決定並未在全黨全軍得到貫徹執行。

隨著革命斗爭的深入開展,我們黨逐漸意識到應該擁有屬於自己的旗幟。1943年4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政治局會議時正式確定黨旗樣式:長寬比為3:2,左上角為“斧頭”“鐮刀”圖案,無五角星。隨后,中央辦公廳制作了一批標准樣式的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具體尺寸為:紅色旗面長120厘米、寬80厘米,左上角為黃色“斧頭”“鐮刀”交叉組成、直徑為30厘米的黨徽圖案﹔白色旗杆套寬6.5厘米(不包括在旗面尺寸內)。由此誕生的第一批規范的黨旗不僅區別於全聯盟共產黨(布爾什維克)旗幟,還呈現出簡潔、鮮明特征,旗面上的黨徽圖案也更加醒目。

在1945年黨的七大召開前夕,大會籌委會發出征集黨旗圖樣的通知,並專門成立黨旗黨歌委員會全面負責。在前后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共征集到200多幅黨旗圖案,這些圖案基本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涵蓋鐮刀、錘頭、槍矛、五角星等元素。在黨的七大會場,主席台正中懸挂著毛澤東、朱德的巨幅畫像,鮮紅的黨旗位於左右兩側。這是我們黨第一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會場懸挂黨旗。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黨旗上出現的是由“錘頭”“鐮刀”組成的圖案,而不是1943年規定的“斧頭”“鐮刀”元素。

盡管黨的七大以后,已經有了黨旗的正規樣式,但在圖案的使用上還存在一定的差異。1949年3月,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在西柏坡召開時,會場主席台中央挂著兩面黨旗,旗面上還庄重地寫著“中國共產黨”五個大字。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提出,在中國共產黨自己的旗幟上再寫“中國共產黨”,不太合適。所以,后來旗面上就沒有了這幾個字。

1950年6月,時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的楊尚昆,就黨旗的問題寫信給時任黨中央副主席的劉少奇,隨信附上的還有擬定的三組黨旗圖案及其詳細說明。此后,中央組織部擬定黨旗制作方案。隨后,中央組織部就黨旗制作作出規定:“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鐮刀斧頭。旗杆套為白色。黨旗國旗同時懸挂時,國旗在右黨旗在左。”需要指出的是,在這份《中國共產黨黨旗制法說明》檔案資料上,有9處將“錘頭”修改為“斧頭”,但方案所附圖樣仍為“鐮刀錘頭”的組合。

1951年6月,中共中央在《關於黨旗問題的通知》中要求:“在黨中央未正式規定出黨旗的統一樣式以前,在黨的三十周年紀念時,各地可仍按舊例,一律採用左上角綴以黃色鐮錘圖案的紅旗,旗上不另加中國共產黨字樣或其他記號。”1952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在《關於黨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黨旗上隻有錘頭鐮刀,並無五星(蘇聯國旗上有五星),此點請注意。”從此,黨旗上的“鐮刀錘頭”圖案樣式被確定並一直沿用至今。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以來,黨旗及旗面上黨徽樣式和使用也經歷了一些調整和變化。比如,在1982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二大上,會場主席台上方首次懸挂黨徽,此后,會場懸挂黨徽成為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慣例。然而,黨的十二大會場使用的黨徽圖案為“方柄鐮刀”和“方形錘頭”的組合,而在1987年召開的黨的十三大會場懸挂的黨徽,“鐮刀”的方柄變為圓頭,“錘頭”也由方形改為略帶弧度的缺角狀,整體樣式更加美觀。1996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對黨旗黨徽的性質、式樣、規格、制作和使用等作出明確規定,並附有標准圖案和制法說明。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繼承已有好做法,吸收實踐新經驗,對“黨徽黨旗”制作、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規范。這也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部關於“黨徽黨旗”的基礎主干法規。

旗幟引領前進方向,旗幟凝聚奮斗力量。從硝煙彌漫、艱苦卓絕的革命戰爭年代,到一窮二白、篳路藍縷的建設歲月,從波瀾壯闊、驚濤拍岸的改革時代,再到攻堅克難、砥礪前行的新時代,鮮艷的黨旗始終高高飄揚,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理想信念,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斗。

(中國共產黨歷史展覽館 供稿)

(責編:宋美琪、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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