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人民民主之花綻放雪域高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西藏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在這片中國最大、世界最高的雪域高原上,譜寫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西藏人民當家作主,實現了社會制度歷史性跨越。和平解放前,舊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佔當時人口數量95%以上的農奴在官家、貴族和寺廟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的殘酷統治下掙扎求生。1959年3月,西藏開始實行民主改革,這片土地上的人民迸發出前所未有的建設熱情,實現了夢寐以求的當家作主理想。1961年下半年起,西藏各地進行普遍選舉,昔日象征農奴主權力的法杖被投票箱取代,西藏各族人民積極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965年9月,西藏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開天辟地頭一回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權,開天辟地頭一回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開天辟地頭一回西藏各族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翁。改革開放以來,西藏進行了多次自治區、地(市)、縣、鄉(鎮)人大換屆選舉,選民參選率都在90%以上,有些地方參選率達到100%。2021年9月,西藏順利完成新一輪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選舉覆蓋全區所有城鎮鄉村,直接面對360余萬人民群眾,並且開通政務熱線、聘請特約監督員,這些實用有效的做法保証了選舉過程和結果的真實合法。人大代表中除了藏族,門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西藏人民通過這一制度性渠道參與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和全國人民一道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現在,自治區正進一步開展“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建設,通過一個個“人大代表之家”,應民聲聚民智,及時將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督促跟蹤辦理,使“人大代表之家”成為人大代表之間、人大代表與群眾之間、群眾與黨和政府之間緊密聯系、勠力同心的重要紐帶,在權力運行過程中,切實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理念,豐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容。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堅持“團結”“民主”兩大主題,通過民主協商的多種方式建言咨政、凝聚共識,2021年共收到提案384件、立案361件,督辦重點提案10件,提案辦復率達100%,充分發揮了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經過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形成了農牧區和城市基層民主制度。早在1959年7月,西藏歷史上第一個農牧民協會在克鬆村誕生,邁出了基層群眾自治的最初步伐。如今,廣大農牧區建立了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城市社區建立了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居委會等社區組織,為城鄉基層群眾自治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証。在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廣泛推行。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在選舉、決策、管理、監督全方位各環節處處融入的民主,在以前是難以想象的。
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依法治藏有機結合,實現了西藏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高度民主和完備法制是現代治理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在西藏貫徹施行,確保了法制的統一性與民主的普遍性。與此同時,西藏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對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進一步細化,先后制定實施了140余部地方性法規,成為國家法律的必要補充,完善了地方立法體制。近年來,西藏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出台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城鄉規劃條例》《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邊境管理條例》等,把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在中央統一領導下,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原則,為推進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提供新的途徑和思路。在立法過程中,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化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機制,召開專家論証會和立法協商會,通過聯絡點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吸收群眾建議,僅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的立法,就征集到各方意見2638條,讓基層老百姓的意見和訴求直達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出落實中央精神、順應時代發展、體現地方特色、回應群眾期盼的地方立法,得到各族干部群眾擁護與遵行。
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西藏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証。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西藏工作,團結帶領西藏各族人民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從1980年召開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黨中央先后召開7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對治藏穩藏興藏經驗進行全面總結,對面臨的形勢進行深入分析,逐步形成了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成為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好新時代西藏工作,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必須堅持治國必治邊、治邊先穩藏的戰略思想,必須把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作為西藏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必須堅持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實基礎的重要原則,必須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必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必須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必須加強黨的建設特別是政治建設。這“十個必須”回答了西藏舉什麼旗、走什麼路、朝著什麼樣的發展目標繼續前進等重大問題,確立了西藏實現再跨越的路線圖,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落實在西藏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建設發展中。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藏三者統一於西藏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鮮明特征和顯著優勢。這樣的特征和優勢好在哪兒?成效最有說服力,群眾最有發言權。今天的西藏已經邁進了發展最好、變化最大、群眾得實惠最多的新時代。“復興號”開進了雪域高原,青藏、拉日鐵路通車運營,川藏鐵路全線開工,縣鄉村全部通公路,民用機場建成5個,形成四通八達的鐵路公路航空綜合性交通網絡。青藏電力聯網等工程為高原架設起電力“天路”,村村通光纖,4G信號覆蓋率達99%。人口由20世紀50年代的100萬淨增了200多萬,目前人口364.81萬,人均預期壽命超過72歲,“三包”公費教育年限長達15年,建立了大、中、小、幼一體化的現代教育體系。全區62.8萬建檔貧困人口全部脫貧,74個貧困縣區全部摘帽,邊境小康村全部建成,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900億元,徹底擺脫了絕對貧困問題。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醫療衛生水平大幅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幸福生活,實現最大的人權。
世界屋脊在中國,西藏在世界屋脊。特殊的自然地理、歷史因素,決定了西藏是完善國家治理、實現全面小康、推進現代化建設的重點難點。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西藏不斷發展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一代代共產黨人和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已在西藏生根開花,為西藏取得全方位進步、歷史性成就發揮了巨大功效,必將在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新征程上再綻輝煌。
(作者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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