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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历史上多少惊涛骇浪,往往涌起于看似平静的会议桌旁。在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历史中,已召开过17次党的代表大会。党代会召开的时间间隔,从建党早期大致每年一次,到17年、11年、13年、4年1次,再到党的十二大后固定为每5年一次,党代会的地址,从上海、广州、武汉,到莫斯科、延安,最后到北京--这种时空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从小到大、从幼稚到成熟的光辉历程。党代会是党的发展历程中标志性的事件。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的前夕,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正在各地热销的《党代会现场:99个历史深处的细节》(党建读物出版社)一书的作者李颖博士,再为我们解密党代会生动的历史细节。
细节四:毛泽东首次进入中央领导核心
在党的三大会址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学者撰文指出,在调查党的三大会址时发现,三大中央局秘书并非原来教科书中说的毛泽东,而是罗章龙。此文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
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
根据当年辗转传到前苏联的档案等重要资料显示,毛泽东是党的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的秘书,这种说法是学术界的共识,且广为人知。但上述学者指出,从苏联复印回来的材料有可能是一篇错误很多的回忆录,理由是:该文没有完整反映三大通过的党纲、党章、组织法及各项决议,不是大会记录,更不是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报告。三大通过的党的中央组织法规定党的主要领导人称委员长,但该文仍称陈独秀为总书记。该学者还认为,罗章龙的回忆,也有失实之处。在罗老记忆中,他一直记得是毛泽东或其他人任秘书,自己没有担任过秘书。直到看到中共中央委员会于1923年12月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复印件,上面有自己的德文签名,才忽然“醒悟”:原来自己确实是秘书。由此,得出结论:“以上种种说明,‘三大’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是罗章龙。”
事实究竟如何呢?由中央档案局提供的珍贵文件《中共中央第五号通告》复印件揭开了谜底。上面清楚写明:1923年9月上旬,中共中央机关从广州迁回上海。10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五号通告,宣布中央局自广州迁回上海后的人事变动:“中局组自迁沪后略有更动,即派平山同志驻粤,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润之同志(即毛泽东--引者注)因事赴湘,秘书职务由会计章龙同志兼代。”
由此说明,在9月10日以前,毛泽东确实是三届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局秘书,而罗章龙是他的接替者。至于12月25日发出的“第十三号通告”,上面的签名自然是罗章龙而不是毛泽东了。
三大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为候补委员,组成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李大钊、王荷波、项英、朱少连则分别为中央驻北方、上海、湖北、湖南委员,指导当地党的工作。
委员长主持一切中央局及中央全会会议,与秘书共同签署一切公文函件。
“中央局秘书”一职,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实际上相当于后来设中央主席时的总书记,并不等同于党中央“秘书长”,因为“中央局会计”的职责也属于秘书长工作范围。对于秘书的职责,《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员[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此外,《组织法》还特别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这既说明了作为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在党内的地位,也体现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尝试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制约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在党的三大上,毛泽东被选入中央局,并担任秘书,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党的领导核心层。事实上,他成为党中央领导核心的第二把手。后来,毛泽东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从而使党中央真正有了负责全党自身建设,特别是党务工作的专职主持者。事实也证明,党的三大后,全党组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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