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哲喜
【摘 要】 新疆既是少数民族地区,又是传统的农业区,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农村,发展好农业,建设好农村,解决好农民的生活,事关新疆发展和稳定。王恩茂从新疆这一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兵团建设国营农场的经验,提出了“五好”农村建设的主张,并加以实施,大大改观了新疆农村面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改善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五好”农村建设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对于新时期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王恩茂 新疆 农村“五好”建设
王恩茂同志于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了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五好”(好条田、好渠道、好道路、好林带、好居民点)农村建设的主张,并加以实施。农村“五好”建设在“文革”中被迫中断。80年代初王恩茂重返新疆主持工作后,再次提出恢复和发展农村“五好”建设。“五好”农村建设提出“建设好条田好机械作业,修好渠道好灌溉,修好道路便于生产、耕作播种,建设好林带好防风保护条田和居民点,建设好居民点好改善人民生活条件。”(1982年4月20日,王恩茂在莎车军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五好”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业,根本目的是改善农民生活。
“五好”农村建设主张的提出,是王恩茂思考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创举,它在新疆的成功实践极大地改变了新疆农村面貌,改善了各族农民的生活。
一、“五好”农村建设思想形成的背景
新疆既是民族地区又是边疆地区,农业生产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内地,加之生态脆弱,农业生产条件十分差,属典型的绿洲农业,土地盐碱化严重,农业生产依赖于灌溉,而传统的大水漫灌,不仅浪费水资源,还容易引起土地盐碱化。新疆属干旱地区,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发展农业生产迫切需要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疆风沙大,土地荒漠化和沙漠化严重,发展农业生产要植树造林防风防沙;新疆传统农业属小农自然经济,土地小块分散产量低,农村居住凌乱、条件差、没有规划。新疆面临的“三农”问题,依靠个人努力很难改善,只有进行科学规划,循序渐进才能改善。
早在延安时期,就协助王震将军开展大生产运动的王恩茂同志,对于如何进行农业生产积累了一定经验。进疆后,主持南疆地区党政工作,粮食问题是部队的头等大事,他带领广大指战员在塔里木盆地开展大生产运动,这不仅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还减轻了人民负担。1952年7月,王恩茂主持全疆工作后,始终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开发建设新疆所有产业中的第一产业。”(《王恩茂文集》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1953年他主持制定和实施了新疆“一五”计划,突出了把发展农业生产放在首位的思路,并为新疆勾画出以农牧业为中心的发展蓝图。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给新疆经济造成巨大困难。新疆工业和农业产值比例严重失调,粮食产量连年下降,从1958年4000亿斤降至1960年的2870亿斤。同时期人口却在增长,造成了新疆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期间甚至发生了饿死人的严重事件。受“大跃进”影响,北疆用粮非常紧张,乌鲁木齐最紧张时仅剩三天供应。
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王恩茂提出并采取措施调整农业布局。王恩茂多次带人到南北疆进行调研,提出了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相结合的方针,还主导自治区党委及时调整了经济政策,加强了农业,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乌鲁木齐市等城市吃商品粮人口,减轻运输压力。提出农业增产的十二条措施,大力发展北疆的农业,并在全疆大力推广。1963年11月在自治区党委工作会议上,王恩茂又提出必须以农业为基础,优先解决人民吃穿用的原则,并在新疆农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五好”建设活动。
二、“五好”农村建设的提出与实施
自治区的农村“五好”建设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着密切的关系。进疆之初,驻疆部队中11万指战员在天山南北开展大生产运动。兵团农场大多落脚扎根于风沙大、气候恶劣的亘古荒原。兵团人在艰苦创业的探索和实践中,认识到在林网、渠系、条田、道路、居民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划和配套建设的重要性。1955~1957年,由新疆荒地勘测设计局等单位参照苏联中亚地区国营农场的模式,在兵团工作的苏联专家指导下,对面积达689万亩的44个新老农场实施了勘测规划,在20世纪60年代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兵团还陆续将30多万名内地来疆人员、支边青年和城镇精减下放人员等安置好,基本解决好了他们的吃饭问题。
兵团农场农田平整、林带成网,水渠纵横、道路畅通、房屋整洁,农业生产水平高,成为当时新疆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1960年10月中旬,王恩茂在兵团石河子垦区视察的过程中,产生了地方向兵团学习的念头。为此,1961年初王恩茂先提出要把抓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结合起来。同年7月5日,在自治区党委“三干会”上王恩茂提出,只有抓紧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多多种树以防风固沙和精耕细作等,才能达到发展农业的目的,此时的措施已逐渐靠拢“五好”农村建设。自治区财政也大幅度提高了对农业建设的投资。同时,自治区从各方面抽调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连续三年下降的农业生产在1962年开始回升,自治区在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五好”农村建设的条件已渐趋成熟。
1963年6月17日~7月15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期间,王恩茂专门组织与会领导参观了兵团农七师、农八师“五好”农场建设,大家所到之处是一派丰收景象。参观结束后王恩茂讲话认为,兵团的社会主义国营农场,就是建设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榜样和方向。他号召各地立即着手从条田、渠道、道路、林带和居民点等方面进行人民公社的规划和建设,向兵团国营农场学习,力争3至5年最迟8年赶上目前兵团农场的水平。1963年9月,自治区召开“三干会”期间,王恩茂又特地组织与会代表数百人,参观了兵团的“五好”国营农场建设,进一步提出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坚持“兵团方向,公社特点,全面规划,逐步实现”的方针。在具体实施中,王恩茂建议各地先搞试点再推广。随后,自治区党委专门向全区发出了农村“五好”建设的指示并作了具体安排,农村“五好”建设开始在天山南北兴起。
1964年3月31日在昌吉州“五好”生产队代表会议上,王恩茂第一次提出“十多”(水多、耕地多、牲畜多、机械化农具多、车子多、树木多、苜蓿多、粮食多、经济作物多、畜产品多)、“一强”(人要强)的概念。王恩茂解释了“十多”、“五好”和“一强”三者的关系:农村建设达到了“十多”才算是“五好”,实现“五好”关键要靠“一强”。
为了解各地进行农村“五好”建设的情况,王恩茂带人赶往南疆调研。1964年4月8日至5月上旬,王恩茂在和田、喀什地区待了近一个月时间,了解人民公社规划、农村“五好”中遇到的困难。南疆调研之后,王恩茂对全面推行农村“五好”建设心里有了底。5月4日,王恩茂在视察麦盖提县红旗人民公社后,明确提出:自治区发展人民公社经济,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达到“十多”、“五好”、“一强”的要求。5月8日,《新疆日报》发表了王恩茂在麦盖提县的讲话。至此,全区性的“五好”农村建设活动,由点到面在各地农村展开,逐步形成高潮。为了搞好农村“五好”建设,王恩茂又专门邀请兵团帮助地方规划和进行“五好”建设。1964~1966年,兵团帮助58个县市进行了规划建设,投资共计2393.95万元,规划设计924万亩,建设条田174.5万亩,修建水利设施2066座,兵团派出驻社干部752人次。
为进一步推动“五好”农村建设,1964年11月,王恩茂到昌吉市三宫公社长胜大队参加“社教”,亲自带人搞“五好”建设。经过半年多的建设,长胜大队从1965年开始不吃返销粮。这为全疆范围内的“五好”农村建设起了示范作用。1965年10月,自治区在皮山县召开了农村“五好”建设现场会。
在20世纪60年代“以粮为纲”思想主导下,“五好”农村建设的实施基本改变了新疆靠天吃饭、粮食产量低的局面。据1964年6月统计,各地农村修整和新建渠道1358条,长1813公里;修成大小条田399块,达104万亩;修建各种道路1575公里;建造林带562公里并兴建了部分新的居民点等。
新疆取得的农业成绩得到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充分肯定,1965年3月,西北局赞扬新疆在发展农牧业生产上,根据自己的特点,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并希望各地因地制宜地学习新疆的经验。
三、“五好”农村建设的恢复和发展
“文革”爆发后,“五好”建设在新疆农村被迫中止。1981年10月,王恩茂重返新疆任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1982年1月8日,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工作时王恩茂提出要继续建设农村“五好”,以改变农村的面貌。1982年2月16日,在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扩大会议中,他要求农村和兵团农场继续坚持建设“五好”,这是王恩茂重返新疆后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要恢复和继续发展“五好”农村建设。
1982年春耕时,自治区党委派出了一批干部到全疆调研。王恩茂带人于4月2~30日在南疆调研,他了解到南疆从粮食调出地变成需要从外地调粮,“文革”中老百姓吃不饱肚子,中央曾紧急用波音707飞机和军队的汽车团运粮到和田、喀什。在调研中他发现,凡是老百姓不挨饿的地方,都是当年农村“五好”建设搞得比较好的地方,这更加坚定 了他全面恢复“五好”建设的决心。
1982年10月5~20日,王恩茂在北疆调研,广泛接触和听取各方面意见。返回乌鲁木齐后,在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汇报工作时,提出要恢复和发展“五好”建设,并要求把“五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王恩茂连续两次天山南北之行,对恢复农村“五好”建设起到了一个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1983年5月25日,自治区党委在和田、洛浦两县召开了全区农村“五好”建设现场观摩会,王恩茂在会上盛赞和田县布扎克公社为“五好”建设树立了好榜样。在这次现场会上,王恩茂提出要把“五好”建设当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实现党的十二大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要把新疆作为21世纪我国重点建设地区来准备。由此,将“五好”农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赋予了“五好”农村建设新的内涵,进行“五好”农村建设的标准也有了提高。随后自治区党委在各地州市均设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部门,“五好”农村建设成为全疆共同行动,天山南北再次掀起农村“五好”建设的新高潮。
同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疆推广后,出现了新问题:农业基本建设及其他一些公益事业遭到冷落,集体经济优越性不能充分发挥,而农业机械化的优势更是施展不开,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与此同时,巴楚、麦盖提等县率先在过去农村“五好”建设的基础上,推行了以实行统一种植计划、统一机械作业、统一灌水、统一重大技术措施、统一农田基本建设为内容的农牧业生产“五统一”的经营模式,使两者“统分结合”、相辅相成,形成了体系完备的双层经营体制,较好地弥补了家庭联产责任制的不足。王恩茂对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1984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疆全面实施“五统一”。通过“五统一”,农村组织起庞大的劳动大军,继续兴修水利,植树造林,平整条田,建设道路,既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又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好”建设因与农村“五统一”相结合而生机勃发,步入了新的发展历程。
从1978年至1995年,全区粮食作物亩产由107公斤增至305.5公斤,棉花亩产由25公斤增至83.9公斤,据测算分析,增产的效应中,“五好”建设所占份额达30%~50%。
1983年8月初,中央领导来新疆视察,专程来到和田县布扎克公社,参观林带、渠道、居民点,赞扬王恩茂提倡“五好”建设搞得好。8月下旬在石河子举行的全国农垦工作汇报会上,新疆的农村“五好”建设被作为经验介绍。1984年1月18日,自治区专门给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新疆和田县农村“五好”建设情况。
四、新疆“五好”农村建设对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启发
王恩茂提出并实践以水利建设为中心、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基本内容的农村“五好”建设,符合新疆发展生产的长远利益和当时需要,也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建设家园改善生活的迫切愿望。“‘五好’建设同国家、集体、农牧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是符合新疆实际的”(《王恩茂文集》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69页。)。回顾这段历史,对于现在进行中的新农村建设有以下启发:
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整体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新疆实施“五好”农村建设是在党委、政府主导之下进行的,王恩茂要求各行各业各部门“自觉地摆正同农业的关系,正确对待农业、正确对待农民,千方百计为农业服务,真正做到想农业之所想,急农业之所急,帮农业之所需。”(《王恩茂文集》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党委政府依然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的投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竞争力。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兴修农田水利基本设施。“五好”农村建设是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王恩茂常说在新疆无水等于无地,没有水就没有农业,连人也无法生存,水是新疆农业发展的命脉;“新疆能开发到什么程度,能创造多少财富,第一个决定因素是水利”(《王恩茂文集》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67页。)。多年“五好”农村建设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抓住农田水利建设这一条,动员了社会各方力量兴修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新时期农村建设依然离不开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为此,不仅要积极引导农民对农田水利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规模经营。而且要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的投入。
加强村庄布局规划,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村庄布局规划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好居民点”到现在的“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都是为了改善新疆农民生活条件。“五好”农村建设的“好居民点”建设,改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农村居住脏乱差的面貌。但是在“五好”建设中,王恩茂也多次谈到好条田比较多,好渠道好林带不多,好居民点更少。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规划,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新疆农村特殊的自然条件,体现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疆土地荒漠化、盐碱化等问题突出,生态极其脆弱。1982年4月4日,王恩茂在视察和静县“五好”农村建设时说:“孔雀河和开都河的水下降了减少了,这对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不好交代,那我们在九泉之下心也不安的。”(1982年4月4日,王恩茂在会见和静县党政军负责同志时的讲话。)他倡议多种树多种草,树多了生态也平衡了,草多了草原就会蓄水,河水就会增加。“五好”之中的“好林带”就是要防风固沙保护条田和居民点,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深入人心,在进行经济建设同时,还需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保持好生态平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作者:新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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