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茂清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宝库中的经典之作。鲜为人知的是,《家》的成书并非一帆风顺,本已约定逐日连载,中途却迭生障碍,有因时局突变,有因报社横生枝节,还差一点被“腰斩”了呢!
巴金的第一部小说《灭亡》出版后,在文坛上有了些名气。1931年早春,上海《时报》的一位编辑,托巴金的一个朋友向他约稿:请他写一部长篇小说,在报上连载,每天刊登1000字左右。
巴金接受了约稿,把酝酿了3年创作《家》的构想付诸实施。因是早有腹稿,所以笔下源源如泉喷潮涌,先写了《总序》和前两章,修改润色后,托那个朋友带去编辑部征询意见,看是否适用。
希望之中,得到编辑肯定。1931年4月18日,开始在《时报》上连载,当时用名《激流》。报社为招揽读者、订户,还就《激流》的刊登广而告之。
这使巴金感激又高兴,每隔一个礼拜给报社送一次文稿供刊用,也由此认识了“连载”栏的责任编辑吴先生。
日军进攻沈阳,挑起了“9·18”事变,激起举国共愤,齐起抗议声讨。不日,《时报》停止了巴金的小说连载,但没有通知他。
巴金估计,国难当头,报纸刊登大量相关的报道,挤掉了连载的版面,属理所当然。因为不知何时恢复连载,也就暂时停笔。
等到《时报》上的小说连载恢复,巴金发现不再是自己的那部小说,而是别人的作品。而报社既未向他说明原因,也不向他催稿,他隐隐感到有些不妙,又不便问询究竟,只能耐心等待着。
上海的日军蠢蠢欲动,附近的日本海军陆战队不时制造事端,一时谣言纷起,人心惶惶,众多邻居已搬去了租界,巴金也已做好了随时逃难的准备。清静寂寞中,他重新拿起笔,接着一两个月前中断的地方继续写下去。日复一日,孜孜于著,写完了小说的后半部。
行将完稿时,报社来函,说小说写得太长,超过了约定的字数。
其实并没有规定字数的约定,看来报社要腰斩小说了。巴金不免有些气恼,而责任编辑又已易人,去论理吧,想想不会有什么结果;打官司吧,又不好意思。
这如何是好呢?他斟酌再三,回信报社,大意谓:小说已经写完,尚有几万字奉上审阅,不刊登亦无关系。不过为使读者看完我的小说,希望报社连载完毕,稿酬就不要了。
报社采纳了巴金的意见,继续刊发,至翌年的5月22日,终于结束了马拉松式的连载,全文刊登完毕,当然也不曾支付稿酬。
巴金感到欣慰,他在《谈〈家〉》中说:“我这个建议促使报馆改变了‘腰斩’的做法,《激流》刊载完毕,总算没有辜负读者,少拿一笔稿费又有什么损害呢?我不是为稿费写作,我是为读者写作的。”
1933年5月间,连载由上海开明书店结集出版时,巴金定书名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