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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

2013年12月24日09:34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黄克功案: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

毛泽东关于执行枪决黄克功的批复信件

黄克功之死被誉为毛泽东“挥泪斩马谡”。

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将领。

1937年10月,26岁的红军时的旅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当时,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但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全文是:雷经天同志:

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的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在公审会上被宣判了死刑的黄克功心服口服。临刑前,当黄克功听说中央已安排对他的家人进行安抚时,痛哭流涕:“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红军……我给党和红军的脸抹了黑……我死有余辜……来生之世,我一定要将功补过,重塑红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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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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