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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传(1904—1974)》第二十五章:主政大西南(下)

2014年09月18日15:35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主政大西南(下)

加快土改,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尚未结束的地方,容易发生因急于转到土改而对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疏忽草率、急于求成的偏向。邓小平要求防止这种偏向,批评这是犯急性病,强调土改只能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胜利的基础上进行。早在一九五○年十一月,他就批评过“快完(成)减退好分田”的口号,认为“这一口号提出后,就更会将注意力集中到分田上面”,“这实际上会在退押运动中分散作战力量,甚至会影响到内部的团结,使领导上陷于被动”。[邓小平为中共中央西南局修改签发的致川南区委和各省区党委并报中央的电报,1950年11月9日。]一九五一年一月八日,他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又提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这一步工作要做得很踏实,千万不要勉强地转入土改。事实上这一步做好了,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下一步就容易些了”。[《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315页。]

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已经结束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对加快土地改革则容易产生轻敌思想,以为经过减租、退押的“淮海战役”,土地改革便轻而易举了。针对这种思想,邓小平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充分估计新区土地改革对于多数干部和群众都还是新的问题,特别是它将最后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因而必然是一场剧烈的斗争,因而也就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才能使运动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并防止可能产生的混乱。”“必须使每一地区的每一步骤都做得非常踏实,严防单纯完成任务、简单粗糙、急于求成等偏向,以利达到提高群众觉悟与发展生产的目的。”[《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332—333页。]

西南土地改革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土改一九五一年二月开始至四月底结束,范围为十八个县又十二个区和一百五十八个乡及重庆、万县、南充三个市郊区,共一千三百五十一万余人口的地区。第二期土改一九五一年六月初开始至十月结束,范围为二千二百五十万余人口的地区。第三期土改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开始至一九五二年四五月结束,范围为三千六百万人口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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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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