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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传(1904—1974)》第二十五章:主政大西南(下)

2014年09月19日13:16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主政大西南(下)

根据邓小平和西南局的部署,西南地区的土改,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稳步前进总的步骤进行。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三月,邓小平多次主持召开西南军政委员会行政会议,讨论批准各省、区分别制订的《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草案)》。按照《实施办法》,各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土改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土改工作。各地普遍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协商解决土改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各地还从城乡抽调大批机关干部、教师、学生和农民积极分子组成土改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各地的土改工作大体分这样三步:第一步,在镇压反革命和不法地主从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的同时,在广大农村宣传土改政策,进行阶级教育,整顿农会,坚强队伍;第二步,划分阶级成分,征收、没收地主财产,开展赔罚斗争,摧毁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第三步,查田评产,分配土地,建立乡村政权。[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志·农业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65—66页。]

在西南土改过程中,邓小平及时总结一些地方创造的经验,指导各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纠正一些带倾向性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川北剑阁地区是第一批开展土改的,开始时由于执行政策不细,对守法和不守法的地主不加区分,出现了地主抵触的僵局。后来,他们采取开地主会、地主家庭会、地主亲朋会等措施,争取守法地主,孤立不守法地主,才打开了局面。四月五日,邓小平将剑阁地委的情况报告批转西南各地,在批语中指出:“必须明确守法与不守法的界限,才能孤立少数顽固的地主,才不致使运动形成僵局。”[邓小平为中共中央西南局起草批转中共剑阁地委《关于广元土改试验经验报告》致各地的电报,1951年4月5日。]其他出现类似情况的地方,学习剑阁地区的做法,得以将土改运动顺利地推进。

防止和平土改的思想倾向,是邓小平指导土改中强调的一个问题。第一期土改中,一些地方地主顽强抵抗,纵火、投毒、杀害土改积极分子,甚至搞暴动,斗争异常激烈。对此,邓小平指出:“那种认为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就可以和平土改的想法,已为事实所粉碎。”[《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190页。]在第二期土改中,邓小平突出地提出要克服和平土改思想倾向。他说:“土地改革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阶级斗争,这是问题的本质。”“一切着眼于对农民是否有利,这就是在运动中处理各种问题和规定策略方法的立场和出发点。”“每个好的方法与策略,都必须是既能够团结自己又能打倒敌人。”[《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423—424页。]

西南地区的三期土改,整体上是稳妥、顺利进行的,没有出现大的偏差和反复。到第三期土改结束,占西南总人口(西藏未计入)百分之八十一点三五的地区完成了一场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革命,废除了绵延了两千多年的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真正改变了农村生产关系,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根本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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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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