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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亲自关怀和具体领导”——周南回忆邓小平领导香港基本法制定过程

2015年04月03日13:47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始终亲自关怀和具体领导”——周南回忆邓小平领导香港基本法制定过程

“香港特区基本法制定全过程,如同中英关于香港的谈判一样,始终是在小平同志亲自关怀和具体领导下进行的。”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周南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回忆了邓小平领导香港基本法制定的过程。

他表示,邓小平的主要关切是如何通过基本法的制定,保证“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香港特区的顺利实施,保证香港的持续稳定和繁荣。为此,首先要对香港回归后的形势发展有清醒的估计,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香港的政治体制和中央与特区的关系这两个核心问题做出妥善安排。

关于回归后香港局势的可能发展前景问题,周南说,同一些人认为从此天下太平香港可无为而治的盲目乐观的错误观点相反,早在中英协议签署之初,邓小平就曾警告说:“应该想到总会有人不打算彻底执行中英协议”,并指出“总会有人要捣乱”。在基本法制定的过程中,他又多次严正地指出:“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总会是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来自香港内部和某种国际力量”。他苦口婆心地提醒大家,不要以为一旦签署协议就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而是要对极有可能出现的逆流和动乱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精神准备。

“回归后香港局势中不断出现的波动,包括2003年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程序事件,2013年的反对推行国情教育事件,一直发展到去年的非法‘占中’和一小撮人公然打出‘港独’旗号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已经清晰地证明了作为身经百战的伟大政治家邓小平的英明预见和高度洞察力。”周南说。

他回忆道,面对这种形势,邓小平对制定基本法的关注重点首先是要制定一个符合实际情况、能够保证香港持续稳定繁荣的政治制度。邓小平指出,在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问题上并没有什么“国际惯例”和“普世标准”。他说:“现在香港人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今后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他还尖锐地指出:“如果要照搬,造成动乱,那是很不利的”,并强调说:“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最后基本法按照邓小平指示的精神,制定了以“行政主导”为特征的政治体制,立法会的权力是有限的,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其产生办法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到全面普选的目标。同时,根据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要贯彻各行业各阶层“均衡参与”的原则,要长期保留立法机构中“功能组别”的体制。

与此相关,邓小平还对“港人治港”的内涵做了清晰地阐述。他多次指出:“港人治港要有个界限和标准,就是说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我们说,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即使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要一步一步走”。

“如果按照基本法生效期50年的时间段的角度来看,现在逐步走的速度只能说是快了,而不是慢了。”周南说,既然必须是由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那行政长官必须是由爱国的港人来担任,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竟然也有人反对。

他表示,去年发生的非法“占中”事件,就是香港内部和外部反华势力相互勾结在民主“招牌”下,煽动一部分人搞的一场未遂的所谓“颜色革命”。其目的就是要推翻上述原则,篡夺对香港的管治权,并进而推行“港独”,妄图分裂国家。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大是大非的问题,理所当然地遭到各方坚决反对。

周南回忆道,如何正确处理“一国”和“两制”之间的主从关系,正确处理好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是邓小平在基本法制定过程中另一个关注的重点。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必须是“一国”前提下的“两制”。“‘一国’是个大前提、大主体,只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么一个大的主体,才能允许我们身旁的小地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

他说,“一国两制”中的“一国”是主体,“两制”是从属于主体的。两者是主从关系,不是平行关系,更不能本末倒置。中央对于包括特区在内的全国各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特区要尊重“一国”的原则,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基本制度。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特区所固有的,而是由中央赋予的。在处理中央和特区的关系上,中央具有不可取代的主导权。

周南强调,针对有人将“一国两制”原则诠释为中央应对特区事务不闻不问,全面放任自流的状况,邓小平曾多次加以严肃批驳。他反复叮咛、谆谆告诫大家:“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全由香港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想法不实际。”“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利益。因此,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是有利无害的。”

邓小平还着重指出:“香港会有秩序地度过五十年,这一点我是有信心的。但切不要以为没有破坏力量。这种破坏力量可能来自这个方面、那个方面。如果香港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由乱变治。”“如果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社会主义及大陆的基地,怎么办?中央就要干预,不干预就越搞越大。”

周南表示,正是根据邓小平的多次指示,在基本法中制定了第二十三条的“反颠覆条款”,只是时至今日这一事关国家主权、统一、安全的重大原则性条款尚未得到落实。“实事求是地讲,香港回归以来,基本法可以说在基本上得以贯彻实施,但还不好讲基本法已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管选择什么时机采取什么方式,落实这一重要条款都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他认为,回顾香港回归以来的历程,一方面香港在总体上维持了稳定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邓小平所指出的那些内外勾结的“不安定的因素、捣乱的因素、动乱的因素”,没有一天停止过他们的捣乱活动,香港局势也随之不断出现动荡起伏的波澜。

“可以断言,这些势力今后也不会停止其捣乱活动的,因为他们是不会放弃争夺这一战略要地的企图的。”周南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政策执行得好,这股力量将会受到抑制以至逐步萎缩。反之,他们将得寸进尺,日益嚣张,以各种借口制造动乱。总之,爱国爱港势力和反对势力之间,不是此消彼长,就是彼消此长。

他说,邓小平对于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和正确处理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论述,能否得到认真贯彻,是涉及全局的大事。应该按照邓小平的嘱托,充分发挥中央的主导作用,该管或需要干预的事就应理直气壮地管起来或加以干预,而不为各方发出的噪音所左右。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原则,如果受到不应有的侵蚀和削弱(包括有人利用立法程序阻扰行政措施的实施)而不能得到有效发挥的话,就应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采取积极措施,改变这种不正常状态。

“今后为了保证香港的持续稳定和繁荣,有必要继续全面准确地推广和普及基本法,并据此调整各方关系和政策,使之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精神真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周南说。(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 记者查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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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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