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辉
一、“党史姓党”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姓党”的重要论断,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党史工作性质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对党史工作方向作出的明确定位”。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党史姓党”是指党史工作的性质与党的性质是同一的,党史工作的方向与党的性质的价值取向也是同一的。换言之,没有党的性质,就没有党史工作的性质,没有党的性质的价值取向,也就不存在党史工作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研究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的论述,关于党史研究“是一门具有鲜明党性的科学”的论述,就是在强调党史工作性质与我们党的性质的同一性或曰一致性,就是在强调党史工作方向与党的性质的价值取向具有同一性或曰一致性。党史工作是党的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为党修史立传、为党撰修“红色家谱”,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方向与党的性质和党的性质的价值取向,怎么可能相悖呢?党史怎么可能不姓党呢?
我们党的性质,是我们党所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这个标志在于她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这些质的规定性,当然也必然是党史工作的质的规定性。由这些规定性所规定的价值取向,也必然是党史工作的方向。由此,我们可以说,“党史姓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工作性质所作出的合乎逻辑的重大判断,也是对党史工作方向所作出的合乎逻辑的重大判断。
第二,党的性质既是历史的,也是具体的。党的性质从来都是全党在践行党的纲领、宗旨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原则、准则表现出来的,党史工作的性质亦然。从一定意义上说,党的性质是“实”的而非“空”的,党在工作中的一系列原则、准则支撑、体现或表达着党的性质,“党史姓党”的性质也是通过一系列原则、准则支撑、体现或表达出来的。我们坚持“党史姓党”,事实上就是要在党史工作中坚持下列一些原则或准则——
一是坚持党性原则。党史工作坚持党性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在党史研究、党史宣传教育、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政等各项工作中,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党史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党性原则是“党史姓党”的生命线。离开了党性原则,“党史姓党”就是空的;背离党的意志,无视党的主张,搞所谓“不同政见”、所谓“普世价值”,“党史姓党”就是扭曲的,就与党的性质要求背道而驰。如果党史工作盲目跟风、成为西方利益群体的应声虫,党史工作何谈姓党?
二是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原则,亦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为“党史姓党”的关键所在。忠诚就是赤诚无私、诚心尽力。党史工作是党的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史工作者与党的“牢固的结合产生忠诚”。“党史姓党”在本质上要求我们“幸运时需要忠诚,在逆境中更需要忠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忠诚是党史工作与党的工作共生的基本前提,也是党史工作者与党共生的“基本前提”。离开了党史工作者对党的忠诚、离开了党史工作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不存在党史工作。换言之,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原则,是“党史姓党”的关键所在。1991年,苏共瓦解,拥有1900万党员的大党一下子轰然垮掉。当时,有一位刚刚恢复党籍一年多的“民主派共产主义者”罗伊·亚历山大罗维奇·麦德维杰夫站了出来。8月2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暂停”苏共活动决议时,麦德维杰夫当场表示坚决反对,并指出“暂停”苏共活动违反了公民思想自由、结社自由的宪法原则,将成为历史之耻。麦德维杰夫的举动即为忠诚,这种忠诚不因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坚持“党史姓党”的党史工作者就需要这种忠诚。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作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史工作的职责所在、职能所在,也是“党史姓党”的具体体现。诚然,历史是昨天的事情,历史科学为现实服务具有间接性特点,党史作为历史的一个分支,也自然有间接性特点,党史通常发挥的是“鉴往知今”之功效,这种作用多数情况下难以立竿见影。我们从事党史工作,当然要尊重这一特点。但“党史姓党”的工作性质,又要求党史工作在尊重“间接性”特点的前提下,积极介入现实,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间接性”特点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统一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党史工作必须从现实出发去掌控历史,让历史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为现实服务。
四是坚持“以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原则。所谓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其实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把它们作为指导我们党史工作的理论基础;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亦即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坚持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考查历史的方法等等。坚持“以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是坚持“党史姓党”的科学态度。
五是坚持“坚决抵制和反对党史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的原则。坚持这一态度既是坚持“党史姓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史姓党”所面临严峻现实的“迫切要求”。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国内敌对势力则与之遥相呼应。敌对势力从抹黑党的历史、抹黑党的领袖以及抹黑我们的英雄人物入手,进而妄图使我们亡党亡国;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向我们进攻、渗透的严峻现实,要求我们的党史工作者必须挺身而出,以自己独特的资源优势,坚决抵制和反对党史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这已成为当前非常现实的、具体的“迫切要求”,也自然是“党史姓党”的“迫切要求”。对此,党史工作者承担着特殊使命,有着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二、“党史姓党”的历史依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古代史姓“义”,此“义”即所谓奴隶主阶级或封建统治阶级之“大义”。文载道,史蕴意,在古代史学家的语境里,这个“义”与“意”、“道”在多数情况下是相通的,或曰内涵大致相同。在中国古代史中的“义”,事实上也是一种政治属性、政治性质,其价值取向无外乎维护奴隶主阶级或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孔子所编《春秋》,就其性质而言就姓“义”,他的“春秋笔法”就是典型的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维护奴隶主阶级“大义”的笔法。在《春秋》中,孔子以崩、薨、卒分指不同身份人之死,以攻、伐、袭表示战事的正当与否。孔子在用字遣词之间示“义”、示邪正、示尊卑、示倾向。孔子作《春秋》讲究“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其价值标准就是“义”。
司马迁与他的父亲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史官,又都受到过封建统治者的迫害。但是,司马父子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忠诚却不容置疑。在史学编修工作中,他们都忠诚地坚守着封建“大义”。司马迁在《史记》中写统治阶级阴暗面的笔法就很耐人寻味。为避免阴暗面过于集中、过于刺眼,司马迁在写作时经常采用错出而“互见”的笔法(“互见”笔法就是“史臣叙事,有阙于本传而说他传者”,它有“此详彼略,互为补充,连类对比,两相照应”之长处)。譬如司马迁在《高祖纪》中讲高祖豁达大度,而在《佞幸传》中又说:“汉兴,高祖至暴也。”这种“互见”的方式既全面、客观地记述了刘邦,又给足了刘邦面子,维护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大义”。总之,“文直”也好,“事核”也罢,都不会动摇司马父子维护封建“大义”的意志。其实,汉武帝把《史记》稿本中《今上本纪》部分“削而投之”,也是在要求史官要讲政治、要服务于封建“大义”。
“纲纪天人,推明大道”,“学者不知斯义,不足以言史也”。清代著名史学家章学诚是“史意”的坚定捍卫者,许多国内外学者称章氏史学为“尚意史学”。章学诚特别重视在史志编撰中体现其鲜明的指导思想,并把这一指导思想谓之曰“史意”。章学诚认为,既然对史志来说,“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象赖以撑柱”,那么,“史所贵者义也”,“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章学诚解释说:“作史贵知其意,非同于掌故,仅求事之末。”“国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别也,譬之人身,事者其骨,文者其肤,义者其精神也。”总之,他认为“意”、“义”乃“史氏之宗旨”,编史修志必须“唯义之求”,因为“载笔之士,有志《春秋》之业,固将唯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藉存义之资也”。
“刘言史法,吾言史意。”章学诚所言之“意”,源于他所提出的“道器合一”理论,他所说的“意”就是“道”、就是封建“大义”、就是封建统治范畴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性质。“章氏的看法,史学能否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要视撰史者是否于事与文之外尚能得史义而定。这种‘义’,就史家本身而言,就是要具备一种特殊的心灵能力——章氏所说的‘别识心裁’”。王樾所言章学诚的这种“心灵能力”、“别识心裁”的能力,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种性质、一种属性、一种捍卫封建“大义”的能力。
诚如恩格斯所言,统治阶级的思想从来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西方史学家也同样重视史学工作的性质、重视史学工作姓什么,他们也力图使历史编撰工作不仅真实,而且有“意义”、有“价值”,符合西方史学所服务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格奥乐格·齐美尔认为:“没有哪一门科学能够完全表达真实存在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对于历史学来说,即使从质和量上对事件做到了完全的描述,我们也不能说历史学是历史实在的镜像,因为它仍然不过是对历史实在某些方面的捕捉。”在齐美尔看来,历史学家不可能“按照事情的本来面目”去重现历史事件,任何一种历史记述形式都根源于某种有限的“观点”。齐美尔认为:“历史真相不是一种纯粹的重现”,“历史对其原始材料提出问题并将意义赋予个别现象……历史在其原始材料中揭示出意义和价值。”据此,齐美尔强调,历史学家必须在记述中通过某种方式强化自己的主观性。显而易见,齐美尔所说的“主观性”就是史家的观点,也就是历史著作的性质所在。就我们而言,党性就是我们需要在历史记述中通过诸多方式强化的“主观性”。马克斯·韦伯也认为,确定历史概念“真实”的意义时,“观念体系”是不可或缺的。历史记述的真实性与我们的价值观念相关联,是价值观念的光辉照亮了历史事件的“混沌”。齐美尔和韦伯的说法大体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强调观点和属性对史实的烛照。
柯林伍德也认为,“历史研究的对象,确切地说来,不外是人类思想活动的历史而已”,他甚至认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柯林伍德的这一认识,与章学诚的“尚意史学”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强调史学工作姓什么,都是在强调史学工作的性质。
有一部分西方学者甚至把历史编修的成果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所谓“绝对历史”,它包括“整全的过去”或“历史的本体”;第二个层次,指所谓“知识的历史”,即基于证据的、有系统的、有合理的人为诠释的历史;第三个层次即谓之曰“哲学的历史”,亦即凸显“意义”或性质的历史。这种历史“不是为了证实来解释历史实事,而是对整个客观历史进程的一般哲学思考,是超历史的哲学理论体系”,这种历史蕴涵“普遍意义的真理”。我们稍加分析便不难看出,这种所谓“哲学的历史”,就明显地姓资本主义的“资”了,换言之,它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根本利益的历史,是具有明显资本主义性质的历史。
综上所述,古今中外的历史编撰工作全都告诉我们,历史编修工作从来都有着明显的阶级属性。在阶级社会中,根本不存在所谓超阶级的、纯客观的、没有政治属性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姓党”的科学论断,有着坚实的历史依据。
三、“党史姓党”的实现方式
践行“党史姓党”,实现“党史姓党”,“首要的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亦即以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为理论基础,把党的指导思想作为党史工作的灵魂、旗帜、指南和灯塔。党史工作“能不能始终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事关党的性质地位,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衰成败,事关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当前,最重要的是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用系列讲话所蕴含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来指导党史工作”。以笔者的理解,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所蕴含的战略思维,其实就是要求党史工作要讲大局,要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正确分析、综合、判断和处理党史工作所面临的所有任务;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所蕴含的辩证思维,就是要求我们党史工作者要把握和研究全党工作的大局和总和,从全党工作任务的发展、运动和变化来观察党史工作任务,处理党史工作要着眼于全党工作的总体、大局,着眼于全党工作的发展、变化,避免在党史工作任务上的僵化、固化和片面化;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所蕴含的系统思维,就是要求党史工作要始终从系统的观点出发,着重从整体与部分之间、整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把握党史工作任务,坚持整体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和最佳化原则;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所蕴含的底线思维,就是要求党史工作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党性原则,保持忠诚的品格,在事关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不退让半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所蕴含的创新思维,则是要求党史工作者要在实际工作中善于弃旧创新,不墨守成规,始终处于进取状态。
践行“党史姓党”,实现“党史姓党”,“核心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具体而言,就是正确处理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统一,坚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发挥党史工作者个人创造性的统一,坚持研究无禁区和宣传有纪律、行为守规矩的统一”。从“党史姓党”的视角而言,对于学术服从和服务于政治不必大惊小怪。从有阶级社会开始至今,不存在所谓脱离政治的学术;研究服从和服务于宣传也是有阶级社会以来的通行做法,研究可以无禁区但必须有范围、守纪律,研究当然要服从、服务于宣传;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研究和撰写党史,其价值取向当然是为现实服务,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要而言之,“纯客观”的史家是不存在的,史家不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个阶级,便是服从和服务于那个阶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践行“党史姓党”,实现“党史姓党”,“关键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具有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显著特征,当然也是党史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党史工作的研究、资政、宣传等诸方面,都必须“坚持‘党史姓党’决不含糊”。坚持“党史姓党”所要求遵守的纪律,主要是指党史工作者在党史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史学编纂规律和编撰方法当然要尊重,但这些规律和方法必须与执行和坚守党的政治纪律统一起来。就是说,在党史工作中,史学工作特殊规律和特殊编撰方法不能成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通行证,不能脱离党史工作性质去孤立地谈史学工作特殊规律和特殊编撰方法。
(本文作者系中共厦门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来源:《福建党史月刊》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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