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在庐山,选自董良翚《忆我的爸爸董必武》一书
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创始人
1886年3月,董必武出生于湖北红安,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畬,号壁伍。参加辛亥革命后,他认为革命“非有武装不可”,于是用壁伍谐音“必武”为名。
1905年夏,董必武顺利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在等待入学期间借住在日知会驻地,结识了刘静庵。日知会所购梁启超主办之《新民丛报》,因立意新颖、文字生动,“笔下常有感情,煽动性大”,董必武很感兴趣。求学期间,董必武又接触到更具革命精神的《民报》。结合自身的经历与思考,董必武日渐倾向于民主革命思想。1910年毕业时,董必武已成为一个把个人命运与国家荣辱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革命青年。他因家境贫寒被迫放弃深造,回家教书谋生。武昌起义的消息传来后,董必武毅然投身革命前线,实现了从封建王朝的秀才向民主主义者的转变。
1911年12月,同盟会吸收董必武为会员。此后,由于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之手,董必武选择东渡日本继续追随孙中山的革命步伐,于1914年考入位于东京的私立日本大学法律科,并加入中华革命党。1917年毕业后,他与张国恩在武昌合办律师事务所,以此为掩护继续从事革命活动。然而屡次的失败使董必武开始思考,中国革命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使董必武看到普通民众行动起来的伟大力量。这一年,他遇上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老师”李汉俊。董必武在大量阅读关于马克思主义和十月革命的书籍,并结合自己参加辛亥革命的经历深入思考后,认为国民党搞军事政变的旧革命方法是行不通的,“必须唤起全国被压迫的民众共同努力奋斗”。中国革命要成功,必须实行“阶级革命”,走十月革命的道路。董必武终于找到了为之奋斗一生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从此踏上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漫漫征途。
1920年8月,在武汉创办武汉中学以宣传新思想、培养新人才的董必武接到李汉俊的上海来信。信中希望董必武能在武汉组织一个共产主义小组,引起他的强烈共鸣。不久,由董必武、陈潭秋等七人组成的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同年11月,又在武汉中学成立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董必武等在武汉的工人、青年学生中深入宣传了马克思主义。1921年7月,董必武、陈潭秋赴上海出席中共一大,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
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模范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董必武长期奋斗在这一战线上,所表现出来的党性、智慧、品德等,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第一次国共合作后期,蒋介石企图以1000银元收买董必武参加他设计的湖北政务委员会。董必武不仅对此严词拒绝,还力劝蒋介石要服从革命的需要。不久,蒋介石派副官携他的一封信、一张签名照片、一身呢料服装和一张支票求见董必武。董必武收下信件和照片,拒收服装和礼金,说:“我董用威是拥护革命的,只要总司令革命,我同样拥护,我为的是革命,从不计较个人名位。”在国共合作破裂无可挽回之际,董必武遵照中央指示,拒绝汪精卫的挽留,毅然辞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常务委员、湖北省政府委员兼农工厅长、《汉口民国日报》总经理等职务,宁愿置身白色恐怖中继续坚持革命。
抗日战争爆发后,象征各党派团结抗战的国民参政会于1938年在武汉成立,不久迁往重庆。董必武作为参政员之一,在参政会上同国民党反共势力时常进行辩论,维护国共合作。1943年,董必武单枪匹马参加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开幕式。何应钦违背不在会上发表反共言论的承诺,大肆污蔑中共和第十八集团军“不顾大局,扩充实力,袭击友军,破坏抗战”达两小时之久。董必武对何应钦的指控用事实逐点加以批驳,会场内非国民党的参政员频频点头,何应钦听后面红耳赤、理屈词穷、无以应答。国民党CC分子却破坏议程,捣乱会场,董必武当即提出不再出席本次大会以示抗议。董必武的慷慨陈词,打击了反共势力,教育了中间党派,赢得了进步人士的赞誉。有诗赞曰:“为国谋团结,奔驰大后方,只凭三寸舌,胜过万条枪。暴露言辞尽,从容任务偿,声明离议席,理直气轩昂!”
董必武与众多爱国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成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重庆时,董必武经常与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张君劢等在鲜英的住宅“特园”内共商国是,董必武将其命名为“民主之家”,冯玉祥题写匾额,张澜作楹联,挂于特园门前。毛泽东在重庆谈判时看到称之为“特园三绝”。
1940年底,爱国民主人士马寅初被国民政府逮捕。为营救马寅初,打破新闻封锁,次年3月,中共与重庆大学师生提前为他进行60寿辰祝寿活动,使公众持续关注马寅初事件。《新华日报》在24日刊登祝寿启事。30日祝寿大会,周恩来、董必武等送来对联“桃李增华,坐帐无鹤;琴书作伴,支床有龟”。“坐帐无鹤”暗指寿公不在场。当天的《新华日报》特地声明“本报纪念马寅初先生六十寿辰之稿二篇,奉命免登”,以这样的方式报道祝寿会消息。1942年,在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的营救下,马寅初终于被释放。此事对后来马寅初逐渐转向中共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5年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创建联合国大会时,有一笔可观的置装、生活和交际费用供他使用,但是他总是精打细算,尽量节省开支。董必武出国时所穿西服是在重庆购买的,很不合身。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时,从属建议他换一身质量稍好的衣服,董必武就在一家成衣店花25美元买了一套,节省置装费1275美元。在美期间,他还节省下1240美元生活费,200美元交际费。这些节省的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印刷机、打字机等以支援上海的党报和通讯社筹建工作。董必武亲自结算的《赴旧金山会议收支账目》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教育意义深刻。1947年国共和谈破裂,被迫撤离南京之时,董必武与送行者告别,他说:“好战分子行将自食恶果。彼等中外友人,亦将后悔莫及。”“再见之期,当在不远。” 言谈之间,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
共和国法治的重要奠基者
在董必武诞辰100周年纪念会上,彭真说:“董必武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门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许多独创性的见解。”“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是他留给我们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
1949年,董必武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它规定了新中国政权的性质、组织和活动原则等,为新中国政权建设奠定了基础。董必武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期间主持制定了多部法律。建国初,当时干部中时常出现检察机关“可有可无”的说法,董必武积极为检察机关抽调干部、研究检查工作,不断阐述其重要性。1951年增产节约运动中一些地方将检察署裁撤,董必武向毛泽东主席请示后立即予以制止。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时,董必武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建立各种审判制度,组织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推行合议庭、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等。
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期间,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被撤销,董必武认为像北京大学这样著名的综合性大学撤销法律系是很不适当的。他多次找中宣部、教育部沟通,在他的呼吁和推动下,北大法律系得以重建。此后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也相继恢复法律系。董必武认为“法学是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他克服重重阻力与干扰,亲自参与组织筹备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法律出版社。为推动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建立,董必武从1953年开始写报告,多次在党内大会上进行呼吁,提出研究所具体领导人选,重视法律文献搜集整理。1958年10月,法学研究所终于成立。
董必武提倡“依法办事”,建设法治国家。1954年,董必武在政务院讨论当年政法工作任务的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国家应当由搞运动向按法律办事的方向转变。1956年在“八大”会议上,董必武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建设,他说:“党中央号召公安、检察、法院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我认为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他认为依法办事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比“按法律办事”,“依法办事”内容更加广泛、深刻,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回顾董必武的光辉事迹,学习他在革命和新中国建设中矢志不渝、富于智慧、尊重法律的精神,我们就要坚定信念、敢于创新、遵纪守法,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张道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