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票市发现三张67年前的土地执照

2016年07月27日09:11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北票市发现三张67年前的土地执照

1949年,刘王氏的土地执照。 (北票市档案馆供图)

发放土地执照,是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那时,家家户户都有一张土地执照。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执照被取消,现在存世的极少。

北票市档案馆珍藏着三张土地执照,它们是历史的见证,是研究东北土地改革的重要史料。

执照图案

包含春种秋收等场景

中共中央1947年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 第十一条规定:“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一律缴销。”

1948年3月,东北各地平分土地运动基本结束后,由各县政府向农民发放土地执照,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暴风雨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土改完成后,父母领到土地执照时激动的神情。“那张土地执照证明了咱老百姓是土地的主人了。”暴风雨说。

上世纪50年代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后,土地执照作废,到现在已经难得一见。

几经周折,记者最终在北票市史志办主任徐国林的帮助下,看到了珍藏于北票市档案馆的三张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执照。这三张土地执照版式完全一样,长32厘米,宽23厘米,采用的是老式的红、绿、黑、白套色印刷。

执照上方正中间是毛主席头像,两旁是被红色绶带缠绕的高粱,高粱穗相对的地方有一颗红色五角星; 执照的左右两边及上面是由高粱的枝叶组成的边框;在毛主席头像的下方则是“土地执照”四个鲜红大字。

执照的正文采取传统的从右到左竖写方式,记载的内容比较详细,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具体发照机关、发照依据、目的和执照字号; 二是土地所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姓名、人口、住址、共有人姓名、土地地段、位置、种类、亩数、四至等;三是执照的落款及日期,并盖有红色的篆书印章。

执照的底部图案非常有特色,包含了农民从春种到秋收等一系列劳动场景。

“这既反映了人民翻身得解放,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也表达了在党的领导下,终于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夙愿,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徐国林分析说。

据介绍,当时的东北九省都用该制式的土地执照。

确定农民地权

并从法律上加以保障

从落款和印章可知,土地执照的总颁发单位是东北行政委员会,具体实施单位是各级县政府。

当时,土地执照的发放非常严格。1948年8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还特地发布了 《关于颁发地照的指示》,明确表明:“发放地照必须深入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与组织领导工作,要着重在干部、群众中指出,发放地照不仅是在法律上保障地权,而且在实际上是土改的继续,是完成土改与发展生产结合的重要环节。这是一件极其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必须深入发动群众,打通思想,大家动手,才能做得好。”

各县在贯彻执行东北行政委员会的指示时,首先组织了发放土地执照工作队,深入已结束土改的村屯进行发放的试点工作,根据指示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再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比如:发动群众彻底弄清地亩、产量;发动群众进行调整土地的扫尾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应适当调整整块地,减少零分零割块过多的现象; 在评定土地等级时必须注意土地质量相同,常年产量相同等。

在发放地照时,县政府还做出了“针对村庄存在的一些难望改好的二流子,其地照经公议可由村政府暂代保存,待其转入劳动后,再行发给”等规定。

“此次土改执照的颁发不仅确定了农民的地权,还从法律上加以保障,结束了贫雇农无土地权的历史。”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党史专家”高峰说。

北票市的这三张土地执照见证了这场土地改革,是研究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的重要史料。

另外,据考证,北票市档案馆内收藏的这三张土地执照发照时间均为1949年4月12日,而同年5月18日就撤销了北票县吐默特右旗联合政府,改为北票县人民政府,可以说这几张执照也是北票县联合政府时期颁发的最后一批土地执照,更具历史价值。(照片来自相关资料 记者/王敏娜)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