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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痛斥叛徒

2016年12月22日10:46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方志敏痛斥叛徒

  1927年10月至11月,方志敏领导“弋阳的九区暴动”,揭开了弋(阳)横(峰)暴动的序幕。不久,遵照组织的安排,方志敏潜赴横峰,到任的第三天就获其妻在鄱阳被捕的消息。

  这次因叛徒出卖有3人被捕。方志敏在《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一文中写道:

  因鄱阳那几个假革命分子的告密,机关(被)破坏,共(被)捕去三人,两个负责同志(忘记他们的姓名,只知道有一人姓林,四川人,做过江西省委组织部长),捉去第三天就(被)枪毙了,死时极壮烈。我妻因年幼,又无确证,在狱40余天得释出。

  1934年11月,时任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的方志敏率部北上,在国民党重兵围追堵截之下,北上部队终因寡不敌众而失利。在穿越敌人封锁线时,“因叛徒告密”,方志敏不幸被俘。

  1935年2月初,方志敏被国民党军警从上饶押往南昌,囚禁于“委员长行营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自被捕之日起,方志敏就做了必死的(心理)准备。他写道:敌人明明告诉了他们,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投降,而得暂时的苛生;一条就是死!面对生死的抉择,方志敏斩钉截铁地写道:投降?不能够的,决不能够的。抛弃自己原来的主义信仰……向他们入伙,与他们一块儿去抢、去掳、去刮、去榨、去出卖可爱的中国,去残杀无辜的工农;保住自己的头,让朋友的头,滚落下地;保住自己的血,让朋友的血,标射出来。这可都能做下去?啊!啊!这若都能做下去。那还算是人?!是狗!是猪!是畜生!不,还是猪狗畜生不食的东西!

  在这里,方志敏痛斥叛徒,并表示视死如归的决心。

  按照国民党当局的规定,凡是新犯人都要审问一次,方志敏也不例外。一天晚饭后,方志敏突然被“提审”。由于他戴着脚镣,行走不便,被看守背上了法庭。这是方志敏第一次与法官面对面的交锋。主审法官先打亲情牌,不起作用;进而以死相逼,并引发了一场关于信仰的辩论,仍然没有奏效;于是又换了一个手法,问:“你晓得孔荷宠吗?”———孔荷宠曾是红军将领,后叛变革命,成为叛徒。

  方志敏答道:“听到他的名字,没有见过面,他是个无耻的东西!”

  “他无耻?你们说他无耻,我们却说他有觉悟,他现在极蒙上面信任,少将参议!每月有五百元的薪金!”

  “我不能跟他一样。我不爱爵位也不爱金钱。”

  在看守所,方志敏还偶遇叛徒刘炳龙(曾任闽赣省委书记)。在《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一文中,方志敏愤怒地写道:我望见他,点头招呼他,他也向我微微点了点头。后看守兵告诉我,他是拖枪来投降的,初不相信,一查果(然)是真的。呀!你也这样无耻去做叛徒!可杀的叛徒!好吧!你与孔荷宠这个跌落的垃圾,一块去进国民党肮脏的垃圾桶吧!

  此后,方志敏于1935年6月23日写下《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的死》这一篇悼文。在文末,方志敏总结了上述三同志被捕的原因是由于叛徒出卖,并严肃地提出:必须彻底肃清作为敌人奸细的变节者。(刘明钢)

(责编:黄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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