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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林铁同志在河北的岁月

冀 实

2017年11月09日13:32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追忆林铁同志在河北的岁月

1954年8月,林铁在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 资料图片

1966年隆尧县地震后,林铁(前右二)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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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铁(1904—198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务活动家。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在河北担任省委书记、第一书记长达17年之久,为河北省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为缅怀他的历史功绩,撰写此文,以兹纪念。

林铁,原名刘树德,1904年11月20日出生在四川省万县。于重庆联合中学读书时,受到中共青年运动领导人萧楚女、恽代英的直接影响,积极投身反帝爱国斗争。1925年到北京求学,是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夏赴法国勤工俭学,以学生身份作掩护,在中国留法学生和工人中开展革命活动。1932年1月到苏联莫斯科列宁学院学习,1933年秋入莫斯科东方大学,接受严格军事训练,并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武装斗争理论和苏共武装斗争经验。1935年冬奉调回国,负责中共河北省委军事工作。1937年9月,任省委军事部长,参与领导了冀东抗日大暴动。1938年2月,任邓华支队政治部主任。4月,调晋察冀根据地,先后任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民运部长,中共晋察冀区党委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副部长兼民运部长及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代理校长,中共北岳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兼民运部长、党校校长。1944年10月,任中共冀中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

1949年1月,河北全境解放。中央决定,撤销冀东、冀中、冀南区党委,组建中共河北省委。7月12日,省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保定市召开,宣告中共河北省委正式恢复成立,林铁任省委书记兼省军区政治委员。以后,又相继担任河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1950年11月至1955年1月)、河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1952年12月至1958年4月)。

建省初期的河北,千疮百孔,百废待兴。林铁同志和省委领导全省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着手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在省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林铁同志作《河北省基本情况与当前的基本任务》的报告,明确提出今后基本任务:肃清反动派残余,镇压反动派捣乱;尽一切可能用最大的力量从事人民经济事业的恢复发展,同时恢复发展人民的文化教育事业。

在当时,完成上述任务,条件缺乏,困难重重。林铁同志首先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入手,打造坚强领导核心。当时,省委12名委员分别来自冀中、冀东、太行、冀南四个区党委和华北局,省委主要部门的主要领导也从各个区党委选任。因此,林铁同志强调,要把加强河北全党团结作为政治任务,干部间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大家团结起来一道工作。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处理好工人党员与农民党员、工农干部与知识分子干部、城市干部与乡村干部、新干部与老干部、党员干部与非党员干部的团结问题。他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在一起,齐心协力搞好经济建设。

在林铁同志领导下,河北省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策、策略,带领全省人民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开展了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领导进行新解放区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开展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省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建立巩固了各级人民政权;发展国营、合作社经济,改造个体、资本主义经济,形成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稳定物价、统一财经,有效使用有限的财力、物力,迅速克服财政经济困难;切实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方针,合理调整工商业,既增强了国有经济的领导地位,也调动了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积极性;开展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开展生产自救,保证灾民顺利渡荒;加强城市工作,把党的领导重心转向城市和工业生产;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整党整风,加强了党在执政初期的自身建设……到1952年,用不足3年的时间,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为即将开始的大规模有计划经济建设准备了良好条件。

从1953年开始,我国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林铁同志和河北省委认真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带领全省人民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新建和扩建一大批规模较大的现代企业,奠定了河北工业化的初步基础;顺利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全省工农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从河北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林铁同志和省委带领全省人民夺取第一个五年计划伟大胜利的关键。河北是一个农业大省,80%以上人口在农村。基于这一实际,在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林铁同志和省委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状况的大局出发,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全省工作中心,提出符合省情实际的农业发展政策和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旱涝灾害,提高农业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确定防洪除涝战略方针,初步兴修水利,确保“一五”期间全省农、林、牧、副、渔各业均有较快发展。对全省工业的发展,也从河北实际出发,制定了体现工业发展特点和优势的具体规划,确定河北工业建设要“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使河北的资源优势得到发挥”的指导思想,据此将煤炭、电力、纺织作为工业建设重点并确保对其投资。

为了成为领导工业建设的内行,林铁同志经常深入厂矿,向工人和经营管理者学习,并特意挑选了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作秘书。1956年,他率领省辖市的市委书记们到工业基础好的东北三省学习取经,受到毛泽东主席称赞,特地安排他进京汇报,并鼓励他:“就是要这样钻,钻进去学习我们所不熟悉的东西。”

伴随大规模经济建设,林铁同志和省委领导全省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领导农村合作化运动中,林铁同志从河北实际情况和农民觉悟程度出发,掌握运动进程,宁可缓、不求急,宁可稳、不愿冒,体现了他一贯的踏实稳健的领导作风。

河北省的农业互助合作有一定基础和经验,源于抗日战争时期林铁同志在冀中根据地亲手培育了耿长锁“土地合伙组”,后来成为全国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省后,林铁同志和省委把倡导互助合作作为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和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步骤加以推动。他强调,要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可能的条件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稳步前进”。1952年,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在林铁同志主持下,省委先后制发《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报》《关于加强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政治领导的指示》等文件,特别指出广泛组织互助组是目前主要任务,农业合作社只是重点试办。而且,试办初级社要有领导、有控制,只许办好,不许办坏,办一个成一个。11月15日颁布《河北省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和办社方针、政策、措施、步骤。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舍稳求快、急躁冒进问题,在林铁同志主持下,河北省委于1953年1月至4月,连续4次下发文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特别对个别地方“强迫命令现象严重”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1955年3月,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省委召开全省县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生产整社会议,作出停止发展,全力进行巩固的决定,并抽调省直机关一百多名干部下乡帮助各地生产整社。5月20日,省委发出《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几项政策问题的指示》,对社员的牲口、农具入社和使用,劳力与土地报酬的分配,筹措生产资金,农业社兼营副业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受到中央肯定,批转全国各地参照执行。

在林铁同志和省委领导下,到1956年,河北省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初步建立,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事实证明,在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以林铁同志为书记的河北省委,适时进行政策调整,不仅避免了社会变革中通常出现的生产力下降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年,“一五”计划原定主要经济指标大都提前完成。接下来的1957年,全省经济建设取得更大成就。随之,河北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文教卫生事业获得初步发展。“一五”时期成为河北省社会主义建设史上重要的奠基时期。

1958年至1965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建设在曲折中前进。“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开展,加上连年自然灾害影响,河北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林铁同志和河北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努力调整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到1965年,经济比例实现基本协调、平衡,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在此过程中,林铁同志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对“左”的错误进行了自觉的反思,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了纠正,在调整农村政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1962年初,中央七千人大会后,林铁同志深受鼓舞,认为有必要对全省“大跃进”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因此,在学习七千人大会精神过程中,林铁同志要求省委各部委及各口,在全面检查1958年至1961年各方面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夸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错误。要理深、谈深、讲透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统一认识,达到团结,争取更快地克服困难,夺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据此,他亲自主持起草《中共河北省委四年来工作的初步总结(初稿)》,在充分肯定成绩,明确指出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的错误后,总结了五条经验教训:一是坚持进行调查研究,决不可放松或弄丢它;二是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力求全面、辩证,决不可搞主观主义、片面性;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决不可搞强迫命令、瞎指挥;四是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决不可滋长骄傲自满情绪;五是坚持不懈地学习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决不可让盲目性取代按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

这份总结包含着林铁同志对“大跃进”中“左”的错误的深刻认识和反思。在此过程中,为加快恢复生产,渡过灾荒,林铁同志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并借鉴其他省份做法的基础上,于1962年5月,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社员发展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的政策措施。概括起来有十项,其中包括:自留地增加到占生产队耕地的10%;允许户养大牲畜;适当放宽家庭副业范围;允许农村手艺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或交款记工参加分配等。十条措施被人称之“十项小自由”,突破了“左”的禁锢,坚持了实事求是原则,符合河北实际,受到农民欢迎。虽然没能在全省贯彻到底,但对一些地区摆脱困境、渡过难关起到积极作用;对改革开放后河北省探索农村改革之路,也具有启示性意义。

对于当时中央和地方一些领导同志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林铁同志也持积极态度。突出表现在他对张家口地区“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支持。1962年5月,张家口地委在向省委报告中提出,在严重困难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组,以调动社员积极性,迅速恢复生产。林铁同志看了报告后,指示张家口地委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一些有效措施。经他同意,张家口地委第一书记胡开明以张家口地区代表身份参加了7月30日在北戴河召开的华北局农业工作座谈会,并就推行“三包”到组生产责任制发言。他还让秘书把胡开明写给毛泽东的一封信和《关于推行“三包”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转交中央办公厅呈送毛泽东同志。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铁同志在1966年5月至7月华北局工作会议后期受到错误批判,8月25日被撤销省委第一书记、华北局第三书记职务,其后蒙冤十多年。但他始终相信党,相信群众,保持革命者的乐观主义精神。1980年7月,中共河北省委正式下发关于为林铁同志平反的决定,为其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因其问题受到株连的同志、亲属,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改革开放后,林铁同志重新恢复工作,曾担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央组织部顾问、中顾委委员。

1989年9月17日,林铁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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