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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

王黎锋

2018年04月13日09:41    来源:贵州日报

原标题:改正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

纪律和规矩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然而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不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回顾历史,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是我们党实现各个历史时期使命和任务的内在要求。1947年下半年,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全国胜利在望。但是,由于过去军队是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环境中,各地方党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着很大的自治权,一方面地方党组织和军队的自主性得以发挥,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某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对革命事业带来损害。这些情况的出现迫切要求把一切必须和可能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是中央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对党内的指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他要求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各中央局和分局是受中央委任、代表中央执行其所委托的任务的机关,必须同中央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各省委或区党委,同各中央局和分局也须密切联系。

关于报告的内容,毛泽东在指示中也提出明确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对于这些问题和倾向的解决办法。”同时,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作战方针,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内容包括军队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政治工作以及执行土地政策、城市政策、俘虏政策情况,等等。

1948年7月,毛泽东发出党内指示,命令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对于中央指示,各单位领导人都按规定写了综合报告,只有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例外,为此,中共中央严肃批评了林彪。

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九月会议”,会议一个重要议题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九月会议”是一次“立规矩”的会议,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这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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