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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带头抓党建助力开启改革开放征程

孟红

2018年10月15日09:08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陈云带头抓党建助力开启改革开放征程(图)

陈云带头开启改革开放之门的助力之举,主要表现在党建方面:为改革开放创造干部条件(党的组织建设),为党的朗朗乾坤严惩首个贪官(党的作风建设)。

为改革开放创造干部条件

首先,陈云两次提出让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

改革开放,很重要的是要有一批思想开放、富有远见的干部。但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样一大批干部仍然处于受压制的状态。这批受压制的干部中,最受人关注的是邓小平。当时党中央一些领导人坚持“两个凡是”错误主张,似乎邓小平第三次被打倒已成历史定案而不让其复出。党中央的组织、领导状况和党内政治气氛也使党内许多同志在此敏感问题上不敢或不愿冒险站出来说话。陈云则勇敢带头两次提出让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

1977年3月他向中央工作会议上海代表团提交书面发言指出:我对天安门事件的看法,一是当时绝大多数群众是为了悼念周总理;二是尤其关心周恩来逝世后党的接班人是谁;三是至于混在群众中的坏人是极少数;四是需要查一查“四人帮”是否插手,是否有诡计。邓小平同志与天安门事件是无关的。为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需要,听说中央有些同志提出让邓小平同志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是完全正确、完全必要的,我完全拥护。不久他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西南组会议上发言指出:时机成熟的时候,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我很赞成。

因为陈云在党内威望很高且其提议合党心顺民意,党内很多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了对陈云意见的赞同,很快就在党内形成了让邓小平重新出来工作的舆论。于是,在陈云提议和党内舆论压力下,邓小平复出工作。

其次,陈云带头提出平反冤假错案。

让干部复出,基础工作是平反冤假错案。这是在陈云推动下开展起来的。

1977年8月23日,陈云在同遵义会议纪念馆来访人员谈话时,提到了刘少奇和张闻天,认为二人对遵义会议上确立毛主席的领导地位起了作用。当时,刘、张二人均是党内确定了的反面人物,人们想不到,也不敢为刘、张二人说句公道话。

1978年1月3日,陈云就转送胡耀邦关于王鹤寿“历史问题”来信一事,致信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指出:王鹤寿是1937年国共合作时我党从国民党监狱中要出来的,在审查党的七大代表资格时,从当时的所有材料看,他的历史是清楚的。建议由中央组织部把他的材料再审查一次,并把他调到北京治病。在陈云的建议下,王鹤寿被从外地接回京并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

同年4月24日,陈云就转交曾志关于陶铸历史问题的来信一事致信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指出:陶铸是在国共合作后由我党从监牢中向国民党要出来的。此案牵涉到一大批省部级干部,弄清陶铸问题非常必要,建议由中央组织部主持,会同专案组,将全部案卷和有关人员都调到北京,再审查一次。

陈云率先从几件事情入手提出平反冤假错案问题,在党内产生重大影响。正是在陈云推动支持下,中央逐步开展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

邓小平的复出,改变了中央政治局领导班子的状况;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开展,使一大批老干部重新担任了领导职务;而一批紧跟“四人帮”的造反派头目则被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这样一上一下就改变了中央委员会和各级领导班子的状况。这种人事变化,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改革开放整风肃纪

充分体现陈云对改革开放大业的支持之处,还在于他任中纪委第一书记时期的作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1月,中纪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此,陈云担起了两届9年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的重任,并将颇多思考和最多关注聚焦在了从严抓党风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上。

为消除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纪委开辟了一条新路,确立了新原则: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先立法,后教育,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既坚决,又稳妥地进行。

一是从制度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的建设,是整顿党风最根本和长远的措施。陈云主持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二是发布通告或通报,有针对性地揭露有错误倾向的问题。如1979年7月发出了《关于不准干扰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报》。尤其是对某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安排自己子女、亲属工作的行为几乎是实名通报,极其严厉。三是表扬先进典型,树立正确榜样。通过榜样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而对罪大恶极者,陈云则绝不手软,亲自过问并怒斩。时任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是改革开放后首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海丰县与港澳海上交通方便,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施行,同港澳的联系日益频繁,从港澳回乡探亲和申请去港澳的人也越来越多。1979年秋,当地一位广播员给王仲送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因此他赴港探亲报告提早获批;不久,海丰县一教师送给王仲一台彩电和一台收录机,该教师一家5口去港的要求亦顺利获批。此后,王仲开始大量收受、索取港商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等,然后转手卖出。当时,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正处于高峰期,被查获的私货在汕尾镇堆积如山,王仲到处“视察”堆放私货的现场,把大量缉私物资攫为己有。

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对此,群众纷纷写信检举揭发。

陈云知道此案后十分愤慨,对此案的处理极其关注,亲自过问。他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有人说,王仲是老同志,曾为党作出过贡献,是不是应该从轻处理。

可陈云认为:“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起到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惩处,对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及改革开放都是不利的。”要求对王仲按党纪国法严惩不贷。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

1984年10月间,为贯彻党和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进一步限制消极现象的决策,中纪委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报告送到陈云手上时,他立即批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

就这样,陈云带领一班纪检干部对某些不正之风进行了纠正,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而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航向。

(责编:程宏毅、姜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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